問答欄
◼ 我們怎樣判斷是否分發書刊給某人?
主要因素是對方對聖經的興趣。如果對方確實表示了興趣,我們可以給他兩本雜誌,或一本冊子,或一本書,或手上的其他書刊。即使對方沒有錢捐助我們的全球工作,或只能捐助少許,我們仍然可以把書刊送給他。(伯34:19;啟22:17)可是,如果對方對聖經根本沒有興趣,我們就不會把寶貴的書刊送給他了。(太7:6)
我們怎麼判斷住戶有沒有興趣?要是對方樂意跟我們交談,這表示他有興趣。他留心聆聽我們的講話,回應我們的問題,並且表達意見,就顯示他對我們傳講的信息有興趣。我們讀出經文的時候,他留心聽,這表示他尊重上帝的話語聖經。在許多情況下,詢問對方喜不喜歡閱讀我們的書刊,有助於我們作出判斷。為了確定某人是否有興趣,傳道員應該好好判斷。例如,做街頭見證的時候,我們不該把雜誌、冊子和書刊一律分發給所有路過的人。如果我們不能確定對方有沒有興趣,最好只給他一份傳單。
同樣,傳道員向書籍部領取多少書刊,該取決於他在傳道時實際需要多少書刊,不管他能捐助多少。捐款不是用來支付書刊的費用,而是用來資助我們全球聖經教育工作的一切 經費。無論我們的經濟能力怎樣,我們感激上帝的厚恩,就不會只在有盈餘的時候才捐助,反而即使匱乏,也會盡力資助上帝王國的工作。(可12:41-44;林後9:7)此外,我們需要多少書刊就領取多少,絕不會浪費組織的資源。
[第2頁的精選語句]
傳道員應該好好判斷對方有沒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