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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2:37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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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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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22章注釋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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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愛 在這裡譯作「愛」的希臘語動詞是a·ga·paʹo(阿格帕奧),相關的名詞是a·gaʹpe(阿格配)。在《希臘語經卷》裡,這兩個詞總共出現了超過250次。約翰一書4:8說「上帝就是愛」,原文用的就是名詞a·gaʹpe。聖經表明,上帝是愛的至高典範,他的愛基於原則、毫不自私。上帝在表達愛的時候積極主動,體貼周到。他的愛牽涉到承諾和行動,而不僅是一種感覺或感情。人能通過刻意選擇效法上帝來顯出這種愛。(弗5:1)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在這裡提到的兩條最大的誡命,可以要求人顯出這種愛。在這裡,耶穌引用的是申命記6:5。在《希伯來語經卷》的原文裡,用來表達「愛」的詞主要是動詞ʹa·hevʹ(阿赫卜)和ʹa·havʹ(阿哈卜),以及名詞ʹa·havahʹ(阿哈巴)。這些希伯來語詞的詞義,包含了上面提到的希臘語詞的意思。當用來指對耶和華的愛時,這些詞表達的意思是,人渴望毫無保留地愛上帝,專一敬奉他。耶穌把這種愛十全十美地展現出來。他表明,只是感覺自己愛上帝還不算愛上帝。對上帝的愛應該主導一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影響他的所有思想、言談和行為。(另見約3:16的注釋)
全心 用作比喻時,「心」通常泛指內心的一切,包括人的思想、感情、態度和動機。不過,當跟「意」(頭腦)和「生命」同時出現時,「心」看來專指人的感覺、願望和感情。在本節經文裡,「心」「意」「生命」這三個詞的意思有所重疊,並不互相排斥。這樣的表達能以最有力的方式強調,人對上帝的愛應該是完完全全、毫無保留的。
全意 「意」指頭腦或思維能力。人必須運用頭腦來認識上帝,加深對上帝的愛。(約17:3;羅12:1)這裡引用的是申命記6:5,希伯來語原文用了「心」「力」「生命」這三個詞,但馬太福音的希臘語文本用的卻是「心」「意」「生命」。這樣做可能有不同的原因。在古希伯來語中,沒有一個專門的詞用來指頭腦,這個概念通常包含在「心」一詞裡。(申29:4;詩26:2;64:6;另見本節經文的注釋:全心)不過,希臘語中卻有一個專門用來指頭腦的詞。因此,當希伯來語文本出現「心」一詞時,希臘語《七十子譯本》經常用對應頭腦這個概念的希臘語詞來翻譯。(創8:21;17:17;箴2:10;賽14:13)那麼,馬太為什麼沒有用意思是「力」的希臘語詞呢?因為譯作「力」的希伯來語詞既可以指身體的力量,也可以指思維能力。總而言之,這幾個希伯來語詞和希臘語詞的意思是有所重疊的,這也許就是為什麼不同的福音書執筆者在引用申命記的經文時,用詞並不是一模一樣的。(另見可12:30和路10:27的注釋)
全部生命 直譯「整個普緒克」。(另見詞語解釋「尼發希;普緒克」)
耶和華 這裡引用的是申命記6:5,在希伯來語原文裡,經文出現了代表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輔音字母(相當於英語的YHWH)。(另見附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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