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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10:11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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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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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10章注釋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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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妻子離婚 又譯「把妻子打發走」。要理解馬可在這裡記錄的耶穌的話,就要考慮馬太福音19:9,那裡更詳細地記錄了耶穌當時說的話,其中還有「要不是因為妻子淫亂」這一句。(另見太5:32的注釋)馬可福音中耶穌的話適用於跟離婚有關的不同情況,但不包括因為配偶淫亂(希臘語por·neiʹa)而導致的離婚。
通姦,對妻子不忠 耶穌在這裡說的話表明,他絕不認同由拉比提倡而廣受接納的一個主張,即男人「無論用什麼理由跟妻子離婚」都是可以的。(太19:3,9)當時,大多數猶太人根本不覺得男人通姦就是「對妻子不忠」。他們的拉比說,從來只有妻子對丈夫不忠,絕對沒有丈夫通姦、對妻子不忠這種事。耶穌的話等於是要丈夫負起跟妻子同樣的道德義務,從而提高了婦女的地位,讓她們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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