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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加福音 19:8
    聖經新世界譯本
    • 8 撒該站起來,對主說:「主啊,我要把我一半的財產分給窮人;我敲詐過誰,就要還他四倍+。」

  • 路加福音 19:8
    聖經新世界譯本
    • 8 撒該站起來,對主說:「主啊,我要把我財物的一半分給窮人;我敲詐過誰+,就要還他四倍+。」

  • 路加福音 19:8
    和合本
    • 8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 路加福音
    守望台出版物索引1986-2025
    • 19:8 《道路》 230-231;《洞悉上》 1254;《洞悉下》 23, 1160;《人物》 99;《守》89 11/15 5;《守》89 12/15 8-9

  • 路加福音
    經文索引1956-1985
    • 19:8 w79 3/15 30; w60 10/15 310

  • 路加福音
    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物檢索手冊——2019
    • 19:8

      《洞悉聖經》(上冊)1254頁

      《洞悉聖經》(下冊)23,1160頁

      《耶穌是道路》230-231頁

      《守望台》

      1989/12/15刊8-9頁

      1989/11/15刊5頁

  • 路加福音第19章注釋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 19:8

      敲詐 又譯「通過誣告來敲詐」。(另見路3:14的注釋)

      四倍 看來撒該可以根據收稅的記錄計算出,他從不同的猶太人那裡得到了多少錢。他許下承諾要還對方四倍,這比摩西法典規定的還要多。法典規定,如果過犯跟詐騙有關,犯過者真心悔改並承認自己犯了罪,就要賠償受害者全部損失,「另加五分之一」,也就是百分之20。不過,撒該說他會賠償四倍。悔改之心推動撒該採取行動,他不僅對窮人顯出愛心,還給予那些曾受他壓迫的人公正的對待。(利6:2-5;民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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