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c 當時美國民權同盟對這件敬旗案頗感興趣而無疑產生了若干影響。不久之前紐約星期日《時報雜誌》在1966年六月十九日刊登載了撒母耳士(Gertrude Samuels)所作的一篇文章,題名為「民權奮鬥從未獲致永久勝利。」在該雜誌的第60頁有圈出的一欄,標題為「民權的里程碑」。在按照年代先後討論這些里程碑時,該篇文章在第六段說:「1943——耶和華見證人:民權同盟為這個宗教團體的權利所作的奮鬥終於在最高法院獲得勝利;法院推翻認為學童,例如見證人,可因拒絕對國旗敬禮而被逐出校的原判。」
c 當時美國民權同盟對這件敬旗案頗感興趣而無疑產生了若干影響。不久之前紐約星期日《時報雜誌》在1966年六月十九日刊登載了撒母耳士(Gertrude Samuels)所作的一篇文章,題名為「民權奮鬥從未獲致永久勝利。」在該雜誌的第60頁有圈出的一欄,標題為「民權的里程碑」。在按照年代先後討論這些里程碑時,該篇文章在第六段說:「1943——耶和華見證人:民權同盟為這個宗教團體的權利所作的奮鬥終於在最高法院獲得勝利;法院推翻認為學童,例如見證人,可因拒絕對國旗敬禮而被逐出校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