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b 基督徒小組的長老們有責任要處理違反上帝律法的事,諸如偷竊、謀殺和不道德等。可是,上帝並沒有授權給小組的長老們去執行該撒的法律和條例。因此,保羅並不感到他需要把阿尼西母,一個在羅馬法律之下的逃犯,交給羅馬政府。(腓利門書10,15)當然,若有人公然違反世俗的法律而招致犯法者的惡名,就不再是小組的好榜樣了;他也許甚至要被小組開除。(提摩太前書3:2,7,10)違法的事件若涉及別人的死亡,當事人就可能犯了需要小組加以調查的流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