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a 對於需要與不信配偶填交合併報稅表的基督徒來說,這可能會構成一項挑戰。基督徒妻子必須盡力本著良心行事,在尊重首領權以及服從凱撒的稅務條例之間保持平衡。她也必須意識到,如果她在一份明知是虛報資料的文件上簽名,她便要承擔一切法律後果。——請參閱羅馬書13:1;哥林多前書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