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b 上帝憎恨人用詭詐的手段跟配偶離婚。可是,如果已婚的人通姦,上帝容許清白的配偶決定要不要離婚。(瑪拉基書2:16;馬太福音19:9)請看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警醒!》1999年4月22日刊《離婚的抉擇》一文的附欄「大凡離婚都是上帝恨惡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