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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婦女洞悉聖經(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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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與責任 第一個女人源於第一個男人,也是靠第一個男人產生的。她是亞當的一部分,與他成為「一體」,也是跟他相配的助手,因此她要以亞當為「頭」,順服亞當。她也要遵從上帝給亞當的吩咐,不可吃辨識善惡樹的果子。此外,她不但有責任照顧亞當的需要,還要跟他生兒育女,一起管理各樣的動物。(創1:28;2:24)
在聖經時代,女人通常都會結婚,因此聖經提及女人的責任時,大多指她作為妻子的責任。以色列所有婦女的首要責任是事奉上帝,崇拜耶和華。亞比該是個好榜樣。雖然她丈夫拿八愚不可及,拒絕用自己的物資援助耶和華所膏立的人大衛,但亞比該看出,自己雖是拿八的妻子,卻不該在這件事上聽從丈夫,違背上帝的旨意。亞比該援助上帝所膏立的人,表明自己堅決擁護正確的崇拜,結果蒙上帝賜福。她的無賴丈夫死後,大衛就娶了她。(撒上25:23-31,39-42)
其次,婦女也要服從丈夫。她要為全家人的益處著想,努力尊榮丈夫。這樣,她就能獲得最大的榮耀。箴言14:1說:「有真智慧的女子建立家室,愚蠢的婦人親手拆毀家宅。」妻子應該總是說丈夫的好話,好讓丈夫得到別人的尊重,丈夫也應該能夠以妻子為榮。「賢能的妻子是丈夫的冠冕,可恥的婦人如丈夫骨中的腐爛。」(箴12:4)箴言31章述說妻子的尊榮地位和權益,也談到忠信勤勞而有智慧的妻子能為自己贏得許多福分。(見妻子)
希伯來婦女有了孩子後,就要著手訓練兒女行事正義、待人恭敬、勤奮做事,還要常常勸誡年長的兒子,鼓勵他們做對的事。(創27:5-10;出2:7-10;箴1:8;31:1;提後1:5;3:14,15)母親會特別訓練女兒,教她烹飪、編織及料理家務,使她將來能做個好妻子;父親則會教兒子一門手藝。妻子可以對丈夫暢所欲言(創16:5,6),有時還幫助丈夫做出正確的決定。(創21:9-13;27:46-28:4)
父母通常會為兒子擇偶。可是在摩西律法之下,女方無疑有權表達自己對婚事的感受和意願,利百加就是個好例子。(創24:57,58)雖然有一段時間上帝容許一夫多妻,但也定了一些律法加以限制。基督徒會眾成立以後,就恢復了原定的一夫一妻制。(創2:23,24;太19:4-6;提前3:2)
摩西律法也顧及新婚夫婦,讓新郎免役一年。其間,他們有機會生孩子,這樣當丈夫上陣作戰甚或陣亡時,孩子就能帶給母親很大的慰藉。(申20: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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