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摩西的日子起,上帝賜下的許多律例典章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十誡」是上帝先在口頭上告訴摩西,再用指頭寫在石版上的。(出31:18;34:28;申4:13)申命記5:22中「誡命」一詞原文作「話語」。(見十誡)
約書亞受聖靈啟示,把一些「話 寫在上帝的律法書上」,跟其他忠心的聖經執筆者的情形一樣。(書24:26;耶36:32)後來這些經卷被輯集成書,稱為聖經。今天,「上帝用聖靈啟示」的聖經包含聖經各卷的正典。(提後3:16;彼後1:20,21)在《希臘語經卷》,這些受上帝啟示的話語常常稱為「神聖的話語」。(雅1:22;彼前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