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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論到亞伯拉罕,聖經說他信從耶和華,「就算為義人了」。喇合用行動證明自己有信心,結果「得以稱義」,在耶利哥城遭毀滅時保全了性命。(雅2:21-23,25)值得注意的是,雅各和保羅(保羅在羅馬書4:3-5,9-11引述了創世記15:6的話)不約而同地在書信中指出,亞伯拉罕因信從耶和華而「算為義人」。要明白「算為義人」是什麼意思,先得知道希臘語動詞lo·giʹzo·mai(洛吉佐邁)的含義。

      「算為」義人是什麼意思 在古代,希臘語動詞「洛吉佐邁」常用於運算或數值計算,比如會計學,既可指借項,也可指貸項;在聖經裡,這個詞主要指「視為、算做、看作」。比如哥林多前書13:5說,愛「不計較[『洛吉佐邁』的一個詞形]別人所加的傷害」(參看提後4:16);羅馬書引述詩篇執筆者大衛的話,說:「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人多麼有福!」(羅4:8)保羅提醒人看事情不要只看表面,要像人看賬目那樣既看借項也看貸項,才能作出正確的評估。(林後10:2,7,10-12)另外,關於自己的傳道職分,保羅不希望別人「把[他]看得太高[『洛吉佐邁』的一個詞形]」,看得過了頭。(林後12:6,7)

      另外,「洛吉佐邁」也指「譽為、評價為、定級為、算為或當做(某群體、階級或類別)」。(林前4:1)耶穌說自己必「被人當做[『洛吉佐邁』的一個詞形]不法的人」,意即被視為跟不法的人同夥,是他們的一分子。(路22:37)使徒保羅在羅馬書指出,沒受割禮的人若遵守律法,就「等於受了割禮」,意即在別人看來好像受過割禮一樣。(羅2:26)他勸基督徒「要在罪的事上死去,但要靠著基督耶穌,為了上帝的事而活」,意即在罪的事上把自己看作已經死去。(羅6:11)另外,雖然外邦的受膏基督徒本來不是亞伯拉罕的後代,卻被視為或算做他的苗裔。(羅9:8)

      基於什麼理由,亞伯拉罕在基督犧牲生命前就已被稱為義人?

      亞伯拉罕有信心,並以行動體現他的信心,所以被「算為[被視為或當做]義人」。(羅4:20-22)當然,這不是說亞伯拉罕和基督降世以前的其他忠心人物完美無罪;而是說由於他們堅信上帝關於「苗裔」的應許,力求遵守上帝的誡命,因此上帝沒有把他們跟其他世人同樣視為不義。(創3:15;詩119:2,3)耶和華仁慈地把他們算為無罪,是跟其他遠離上帝的世人判然有別的。(詩32:1,2;弗2:12)由於他們所顯的信心,上帝可以跟這些不完美的人來往和賜福給他們,卻絲毫沒有違反自己完美的公正標準。(詩36:10)然而,上帝的忠僕清楚知道自己是罪人,需要救贖,並殷切期待上帝在他所定的時候除去他們的罪。(詩49:7-9;來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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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此,跟亞伯拉罕(以及基督降世前耶和華的忠僕)被稱為義人相比,基督徒被稱義所蘊含的意義要重大得多。論到亞伯拉罕被稱義,門徒雅各說:「這就證實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從耶和華,就算為義人了。』後來他得以稱為『耶和華的朋友』。」(雅2:20-23)由此可見,亞伯拉罕因信心稱義,是成為上帝的朋友,但不是成為上帝的兒子,他沒有經歷「重生」,也不會到天上去。(約3:3)聖經顯示,基督降世以前,上帝從沒有向任何人提出成為上帝的兒子或到天上去的希望。(約1:12,17,18;提後1:10;彼前1:3;約一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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