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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殃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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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殃
(Plague)
有幾個希伯來語詞譯作「災殃」或「災禍」,字面意思如下:「傷害」「重擊」「打擊」「擊敗」「死亡」等。耶和華上帝曾降災懲罰惡人,包括發怨言的叛逆分子(民16:41-50),拒絕遵從他旨意的人(亞14:12,15,18),褻瀆聖物的人(撒上5:1-6:4),傷害他所膏立的僕人的人(創12:17;詩105:15),以及忤逆不忠和違反他律法的人(利26:21;民14:36,37;31:16;申28:59-61;代上21:17,22;代下21:12-15)。他可以通過天使或人來施行刑罰。(撒下24:17;耶19:1-8;25:8,9;49:17;50:13,14)如果想求耶和華不再降災,就得由他的僕人禱告求情,或犯過者要真誠地悔改並向他禱告。(創20:17,18;王上8:37,38;代下6: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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