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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悉聖經(下冊)
    • 血的正當用途 上帝只准許人在獻祭時用血。上帝在摩西律法裡規定人用動物獻祭來贖罪。(利17:10,11)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獻上自己完美的生命作為祭物,為人類贖罪,這樣做跟上帝的旨意完全一致。(來10:5,10)

      《希伯來語經卷》以不同的方式預示基督的血具有救生作用。在埃及守第一個逾越節時,以色列人把血潑在門楣和門柱上,保護了家中的頭生子,不致被天使擊殺。(出12:7,22,23;林前5:7)律法之約是藉著動物的血才得以生效的,除罪是這個約的一大特色。(出24:5-8)許多祭牲,特別是在贖罪日獻的祭牲,主要用於贖罪,預示基督所作的犧牲會實際把人的罪除去。(利16:11,15-18)

  • 血
    洞悉聖經(下冊)
    • 基督教創立以後,血的神聖受到進一步強調。基督徒不用再獻上動物的血,因為動物祭牲只是耶穌基督這位實體的影子。(西2:17;來10:1-4,8-10)以色列的大祭司每年都要拿些血進入聖殿裡的至聖所。(利16:14)真正的大祭司耶穌基督卻到天上去,他不是帶著自己的血,他的血已經在地上流出(約19:34),而是帶著他在地上那完美生命的價值(由血所象徵)。他不是因犯罪而失去生命,而是用自己的生命為人贖罪。(來7:26;8:3;9:11,12)因此,基督的血呼喊而獲得的東西,要比義人亞伯的血呼喊而獲得的更好。惟獨上帝愛子的完美身體流出的血才能呼喊求上帝施恩,亞伯的血和以身殉道的基督徒的血則只能呼喊,求上帝為他們伸冤。(來12:24;啟6:9-11)

  • 血
    洞悉聖經(下冊)
    • 關乎忠義 自從新約藉著耶穌基督的血開始生效以來,基督徒就意識到基督的血具有賜人生命的價值。在耶和華的安排中,大祭司耶穌「不是帶著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帶著自己的血,只一次進了至聖所,就為我們取得了永世的救贖」。基督徒由於對基督的血有信心,就能使自己良心清白,除去死的行為,得以敬奉永活的上帝。他們固然關心自己身體的健康,但首先和最關心的,卻是自己的屬靈健康,是自己在造物主面前的地位。他們希望對永活的上帝堅守忠義,不想否定和踐踏耶穌所作的犧牲,也不想視之為等閒。他們追求的不是短暫的生命,而是永恆的生命。(來9:12,14,15;1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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