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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散月洞悉聖經(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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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陰曆年的計算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尼散月(亞筆月)十六日獻上一捆最早的收成,在這日之後的第五十日再次獻上穀祭。兩次獻祭的日子相當於收割大麥和小麥的時令。按照這個獻祭的規定,以色列人有必要調整他們所用的陰曆年。由於陰曆年比較短,跟太陽年相差了11 1⁄4天,以色列人必須彌補不足的日數。不然的話,三年之內,尼散月就會提早33天,即春季前來到,並遠早於收割大麥的時令。聖經沒有明確說以色列人最初用什麼方法去調整日數上的差異。但有證據顯示,他們每兩三年就加一個月(第十三個月),使一年中的四季回復正常的月份。看來他們僅憑簡單地觀察新月和春分(約在每年的3月21日)的差距去決定調整的日數。尼散月(亞筆月)一般開始於新月;如果新月出現的日子跟春分相距很遠,那麼相差的日數或月份就算作第十三個月,在曆法中稱為「閏月」,下一次新月出現時才算作尼散月的開始。直到公元4世紀,猶太人才使用標準的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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