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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人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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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人
(Hebrew,I)
「希伯來人」這個稱呼第一次出現,是指亞伯蘭,用來區分他跟毗鄰的亞摩利人。(創14:13)自此以後,這個稱呼差不多每次都用作對照或區別以色列人和非以色列人。使用的場合包括:說話的人不是以色列人(創39:13,14,17;41:12;出1:16;撒上4:6,9),以色列人跟外族人說話(創40:15;出1:19;2:7;拿1:9)或敘述時提到外族人(創43:32;出1:15;2:11-13;撒上13:3-7)。
上述經文顯示,早在公元前18世紀,埃及人已很熟悉「希伯來人」這個稱呼。這表明,那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在一個廣泛的地區已經相當著名,所以人們都知道「希伯來人」這個稱呼指的是哪些人。約瑟向法老的兩個僕人提到「希伯來人的地方」(創40:15),指的無疑是希伯崙一帶。很久以來,那個地區可說是他父親和祖先的活動基地。大約六百年之後,非利士人仍然把以色列人稱為「希伯來人」。在掃羅王的時代,「希伯來人」跟「以色列人」是同義詞。(撒上13:3-7;14:11;29:3)公元前9世紀,先知約拿上了從約帕港開出的一條船,向水手(可能是腓尼基人)自稱是希伯來人。(拿1:9)在摩西律法中,希伯來裔奴隸和其他族裔的奴隸也要區別對待。(出21:2;申15:12)耶利米書提到這條律法,並表明「希伯來人」是「猶太人」的同義詞(當時是公元前7世紀)。(耶34:8,9,13,14)
後來,希臘和羅馬作家常常把以色列人稱為「希伯來人」或「猶太人」,而不是「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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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人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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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學者持第二種觀點,認為這個稱呼用來指寄居的人,也就是「穿越」某地的人,有別於當地居民或到當地定居的人。(比較創18:5;出32:27;代下30:10中所用的ʽa·varʹ[阿巴爾]一詞)以色列人曾有一段時間過遊牧生活,但征服迦南地後,就不再過這樣的生活了,而人們仍然繼續把他們稱為「希伯來人」。反對這種觀點的另一個理由是,「寄居的人」這稱呼太籠統了,可以指所有遊牧民族。聖經稱耶和華為「希伯來人的上帝」,意思顯然不是指「所有遊牧民族的上帝」,因為很多遊牧民族是崇拜假神的。(出3:18;5:3;7:16;9:1,13;10:3)
第三種觀點跟聖經顯示的證據一致,認為「希伯來人」(ʽIv·riʹ,伊卜里)一詞來自「希伯」(ʽEʹver,埃貝)這個名字。希伯是閃的曾孫,亞伯拉罕的祖先。(創11:10-26)關於希伯,我們除了知道他是從閃到亞伯拉罕的世系中的一代,就一無所知了。聖經並沒有記載希伯做過什麼大事或個人有什麼特別之處,作為子孫後代廣泛使用他名字的依據。但值得留意的是,創世記10:21特意提到希伯,把閃稱為「希伯所有子孫的祖先」。巴蘭在公元前15世紀所說的預言顯示,希伯死去多個世紀後,人們用他的名字來指某一族人或某個地區。(民24:24)如果「希伯」是父名,加上詞綴而成為他後代的名字,那麼以色列人就跟創世記10:1-32記載的挪亞「世系」中的某一個聯繫起來了。
這個觀點跟頭兩種觀點面對的問題一樣,如果「希伯來人」一詞源於「希伯」這個名字,為什麼這個稱呼專門用來指以色列人呢?希伯還有一個兒子叫約坍,他所生的後代跟亞伯拉罕(及以色列)的後代不是同一世系。(創10:25-30;11:16-26)看來希伯的所有後代都可以稱為「伊卜里」(希伯來人)。有些學者認為,起初情況的確是這樣,但隨著時間過去,這個稱呼開始僅用來指以色列人,因為他們在所有希伯人(或希伯來人)中是最出名的。聖經的記載中也有其他類似的情況。例如,亞伯拉罕的後代中有很多不是以色列人,包括以東人、以實瑪利人,以及亞伯拉罕的妻子基杜拉所生的後代。可是,只有以色列人才稱為「亞伯拉罕的苗裔」。(詩105:6;賽41:8;另見太3:9;林後11:22)原因顯然是,上帝謹守跟亞伯拉罕所立的契約而善待以色列人。上帝為以色列人立國,賜給他們迦南地作為產業,幫助他們戰勝許多強大的敵人,這一切使以色列人不但有別於亞伯拉罕的其他後代,也有別於希伯的其他後代。另一種可能性,是希伯的其他後代中,有很多跟外族人通婚,以致失去了「希伯人」的身份。
因此,聖經的家系記錄特意提到希伯,很可能是要表明,挪亞預言上帝會賜福給閃的話,最終會在希伯的後代中應驗。隨後的發展顯示,得福的主要是以色列人。另外,在家系記錄中提到希伯,也是為了說明上帝應許的苗裔出自什麼世系。據創世記3:15記載,耶和華早就預言這個苗裔會出現。這樣,希伯成為聯繫閃和亞伯拉罕的重要環節。這種聯繫跟聖經將耶和華稱為「希伯來人的上帝」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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