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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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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迷信而避諱讀出上帝的名字 猶太人當中產生了一種迷信觀念,認為不宜直接讀出上帝的名字(由四個希伯來字母所代表)。我們無法確知人們最初根據什麼理由不再使用上帝的名字。有些人認為,原因可能是這個名字被視為十分神聖,不完美的凡人沒有資格提及。可是,《希伯來語經卷》本身卻從沒有說過,上帝手下的任何忠僕曾遲疑不願使用上帝的名字。聖經以外的希伯來語文獻(例如所謂的「拉吉書信」)顯示,在公元前7世紀末葉,巴勒斯坦人仍在書信中使用上帝的名字。
有些人則認為,世人不再使用上帝的名字,可能是因為他們覺得除猶太人之外,別的民族不該知道這個名字,以免濫用。可是,耶和華曾屢次表明,他要使自己的名字「傳遍全地」(出9:16;對照代上16:23,24;詩113:3;瑪1:11,14),連他的敵人也要知道他的名字(賽64:2)。事實上,在公元前和公元的最初幾個世紀,信奉異教的國族已知道並使用上帝的名字。(《猶太民族百科全書》,1976,第12卷,119頁)又有些人認為,人們不再使用上帝的名字,可能是要防止這名字被當作符咒用。如果真是為了這個理由,那就弄巧成拙了,因為不使用這個名字反而會使名字變得更神祕,這更合施法者的心意。
迷信觀念何時廣受接納? 我們無法確知人們最初為什麼停止使用上帝的名字,我們也不能肯定這個迷信觀念何時廣受接納。有些人聲稱,這個迷信觀念始於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去(公元前607-前537)之後。提出這個見解的人說,《希伯來語經卷》較後的執筆者減少了使用上帝名字的次數,但這個論點是站不住腳的。且以瑪拉基書為例,這卷書顯然是《希伯來語經卷》中最後寫成(公元前5世紀下半葉)的書卷之一,但上帝的名字卻在這卷書中出現了很多次。
許多參考書說,在公元前300年左右,人們就不再使用上帝的名字了。他們之所以得出這個結論,據稱是因為在《希伯來語經卷》的希臘語《七十子譯本》(大約在公元前280年開始翻譯)中並沒有出現過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或這名字的譯音)。沒錯,現在所知最完整的《七十子譯本》抄本,都一貫地用希臘語Kyʹri·os「基里奧斯」(主)或希臘語The·osʹ「提奧斯」(神或上帝)去取代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但這些主要抄本都不過是於公元4-5世紀寫成的而已。現已發現了一些更古老的抄本,儘管殘缺不全,卻足以證明最早的《七十子譯本》抄本其實是有上帝名字的。
這些抄本的殘片之一稱為《福阿德抄本266號》(見上冊326頁圖片),其中記載著申命記的一部分。每逢希伯來原語中有上帝名字的地方,抄寫員就在希臘譯語中,用正方形的字體把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寫下來。經過學者們鑑定,這個紙莎草紙殘片完成的時間是公元前1世紀,比上文提及的較完整的抄本早了四五個世紀。(見Rbi8 附錄1562-1564頁)
猶太人何時普遍停止實際念出上帝的專有名字?
沒有任何可靠證據表明,上帝的名字(至少是書寫形式的)在公元前的日子即已消失或不再為人使用;相反,有證據表明,到了公元1世紀,人們才開始對上帝的名字形成一種迷信的看法。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出身於祭司家族,談論上帝在燃燒的荊棘叢中向摩西顯現一事,說:「然後上帝向他透露自己的名字,是在此之前人未曾聽過,也是我不可提及的。」(《猶太古史》第2卷276節[12章4段])可是,約瑟夫斯聲稱在摩西之前沒有人知道上帝的名字,這話並非事實。另外,他的話也含糊不清,並沒有清楚表明公元1世紀的人對於宣讀和使用上帝的名字,一般來說有什麼看法。
死海古卷中詩篇的片段:多次出現用古希伯來語寫成的「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
猶太教的《密西拿》(拉比的傳統主張和口傳律法)則比較具體明確。這本經書據稱是由公元2-3世紀一個名叫「猶大王子」的拉比輯錄而成的。《密西拿》有些資料顯然跟耶路撒冷和聖殿於公元70年遭受毀滅之前的情況有關。可是,一位學者論及《密西拿》說:「《密西拿》所記載的傳統主張究竟有什麼歷史價值,實在難有定論。對於一些情勢迥異的時代,隨著時間過去,人們的記憶可能變得模糊不清,甚或給歪曲了;這段時期猶太人兩度反叛,兩度被羅馬人平定,結果形成了政治劇變、社會動亂的局面;法利賽派(《密西拿》所記載的就是他們的傳統主張)和撒都該派所奉行的標準彼此各異……這些因素都是衡量《密西拿》的內容是否足信時需要仔細考慮的。再者,《密西拿》有不少部分純粹是學術研討,不是歷史記錄(也不打算用來這樣做)。」(《密西拿》,譯自H.丹比的英譯本,倫敦,1954,14-15頁)關於宣讀上帝的名字,《密西拿》所記載的傳統包括以下內容:
論到每年的贖罪日,丹比所編譯的《密西拿》說:「祭司和站在聖殿院子裡的民眾,聽見大祭司宣讀上帝的名字,就跪下面伏於地,齊聲說:『願他王國榮耀的美名永遠受到頌讚。』」(《聖日》6:2)論到祭司每天的祈福,《疑妻行淫》7:6說:「在聖殿裡,他們按經上所記載的,讀出上帝的名字;在各省份裡,則用另外的詞去代替上帝的名字。」《法庭》7:5說:「被控犯了褻瀆罪的人『除非讀出了上帝的名字』,不然就不會被判有罪。在審訊這類案件的過程中,人們會用一個替代的名稱,直到聽完所有證據為止;然後法官會私下請主要證人來,『把聽見的話照直說出來』,證人這時可能會使用上帝的名字。」《法庭》10:1提及一些「不能享有來世的人」,說:「阿巴·掃羅說:把聖名的幾個字母讀出來的人,也有一樣的下場。」《密西拿》雖然記載著這些負面的資料,但它的起頭部分卻有以下正面的訓示:「人應當以[上帝的]名字問候同胞」,並舉出波阿斯的例子(得2:4)為證。(《祝福》9:5)
這些傳統看來顯示,在耶路撒冷的聖殿於公元70年遭受毀滅之前,人們已有迷信的傾向,避免使用上帝的名字。即使這樣,《密西拿》卻明確地說,用別的稱呼去代替上帝名字的人主要是祭司,而且只在各省份才這樣做。此外,正如上文指出,《密西拿》所記載的傳統究竟有什麼歷史價值,學者們還未有定論。
有鑑於此,我們實在沒有理由認為,人們在公元1-2世紀之前,已對稱呼上帝的名字有基於迷信的恐懼,以致不再使用這個名字。不過後來情形改變了,猶太人用母語宣讀《希伯來語經卷》時,慣常以希伯來語的ʼAdho·naiʹ「阿多奈」(主或至高主宰)和ʼElo·himʹ「埃洛希姆」(神或上帝)去取代原文中由四個希伯來字母所代表的上帝的名字。到了公元第一個千年下半葉,人們開始採用元音符,於是猶太抄經士把「阿多奈」或「埃洛希姆」的元音符加進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中,看來是要提醒讀經的人,應該以這兩個詞去代替上帝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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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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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第一個千年下半葉,猶太學者在只有輔音的希伯來語文本中引進一套音符去代替缺少的元音。每逢上帝的名字出現,他們並不把適當的元音符加進去,而是標注別的元音符,提醒讀經的人該念「阿多奈」(主或至高主宰)或「埃洛希姆」(神或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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