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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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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不到三個月,就按照上帝在西奈山所頒布的律法之約,組成一個獨立的國家。(來9:19,20)「上帝用指頭」寫下十誡,作為整套律法的框架,又頒布了約六百條律法、律例、條例和法令,詳細闡明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古代民族所擁有的法典中,這套律法的內容是最全面的。(出31:18;34:27,28)
以色列國是純粹的神治國,司法權、立法權和行政權都屬於耶和華。(賽33:22;雅4:12)耶和華是以色列的偉大君王,他任命一些人作他的代表,並授予他們若干行政權力。律法甚至列明,以色列國日後可以有代表耶和華的王朝管理國家事務。但這些君王並沒有絕對的權力,因為祭司的職分跟王權是分離的,而且不受王權鉗制。事實上,君王只是「坐在耶和華的寶座上」,代表他施行統治而已。他們必須服從上帝的指引和管教。(申17:14-20;代上29:23;代下26:16-21)
律法規定,崇拜耶和華在以色列人的生活中比任何事都更重要,涉及國民生活的每一方面,以至每一種活動。人要是拜偶像,就犯了叛逆大罪,可被處以死刑。(申4:15-19;6:13-15;13:1-5)聖幕和後來的聖殿是崇拜上帝的中心,以色列人要按照上帝的規定在那裡獻上祭物。遇到生死攸關的重大難題,上帝所任命的祭司就用烏陵和土明求問耶和華而獲得答案。(出28:30)男女老幼都可以參加定期舉行的大會(男人必須參加),這個安排有助於維護國家的靈性健康和團結。(利23:2;申31:10-13)
按照律法,以色列人設立審判官制度,立「十夫長」「五十夫長」「百夫長」和「千夫長」管理民眾。這樣,民眾的案件就可以很快得到審理。需要上訴的案件會交給摩西,必要時摩西會把案件呈給耶和華作最終判決。(出18:19-26;申16:18)軍隊也按類似的編制徵兵和發號施令。(民1:3,4,16;31:3-6,14,48)
各部族的宗族首領擔任民政、司法和軍事方面的各種職務。這些長老有智慧,有判斷力,有經驗。(申1:13-15)他們代表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面前,耶和華和摩西則通過他們對一般民眾說話。(出3:15,16)他們耐心聆訊案件,執行律法之約的各項規定(申21:18-21;22:15-21;25:7-10),遵守上帝所定的法令(申19:11,12;21:1-9),擔任軍隊的首領(民1:16),確認已經議定的條約(書9:15),以及在大祭司的領導下組成委員會,履行其他職責。(書22:13-16)
新組成的以色列神治國雖有中央政府的權力,但仍然保留十二部族的族長制度。利未部族是不用服兵役的(這樣利未人就能專心辦理宗教事務)。以色列人正式調整家系,這樣以色列國仍舊分為十二部族,應許之地也能分成十二份。(民1:49,50;18:20-24)此外,跟長子權有關的問題也需要解決。雅各的長子呂便本來有權繼承雙倍產業(參看申21:17),但他跟父親的妾亂倫行淫,失去了這個權利。(創35:22;49:3,4)因此,十二部族中有兩個空缺需要填補:一個是利未部族的空缺,一個是長子有權多得的一份產業。
耶和華用了個比較簡單的方法,一舉解決了兩個問題。他提升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給予他們跟部族首領完全同等的地位。(創48:1-6;代上5:1,2)這樣,不算利未部族,以色列人又有十二個部族了。以法蓮和瑪拿西的父親約瑟彷彿得到兩份土地。這表示利亞的長子呂便的長子權被褫奪,歸給拉結的長子約瑟。(創29:31,32;30:22-24)經過調整以後,以色列的十二部族(不包括利未部族)是:呂便、西緬、猶大、以薩迦、西布倫、以法蓮、瑪拿西、便雅憫、但、亞設、迦得、拿弗他利。(民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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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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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時代的以色列 摩西死後,約書亞在公元前1473年率領以色列人渡過約旦河,進入人稱「流奶流蜜」的地方。(民13:27;申27:3)在接著的六年裡,以色列人所向披靡,征服了約旦河西岸31個王所統治的地區,包括耶利哥和艾城這一類防守堅固的城。(書1-12章)但他們沒有攻佔海邊的平原和某些孤城,例如後來成為大衛城的耶布斯人的堡壘。(書13:1-6;撒下5:6-9)上帝容許這些跟他對抗的國族存留,使他們成了以色列人肋旁的荊棘和蒺藜。以色列人還跟這些國族通婚,結果只是加劇了痛苦。約書亞死後的三百八十多年間,上帝用這些崇拜假神的國族「試驗以色列人,好知道他們會不會服從耶和華……的誡命」,直到大衛把這些國族徹底征服為止。(士3:4-6)
以色列各部族按照耶和華通過摩西從前吩咐的,抽籤分配新征服的土地,並撥出6座「庇護城」,好讓誤殺人的可以得到保護。這些城跟另外42座城連同四周的土地,分配給利未部族。(書13-21章)
根據律法之約的規定,每座城都在城門口設立審判官和官長,審理案件(申16:18),還任命長老代表城中的居民處理關乎公眾利益的事。(士11:5)儘管十二部族保全了自己的身份和產業,但以色列人流浪曠野期間所實行的中央化組織調度,在很大程度上已不復存在了。底波拉和巴拉所唱的歌、基甸打仗遇到的事,以及耶弗他的事跡,都顯示摩西和他的繼任人約書亞去世後,以色列人不能團結一致地行動,也不向他們的隱形領袖耶和華上帝尋求指引。(士5:1-31;8:1-3;11:1-12:7)
約書亞和他那一代長老去世後,以色列人開始搖擺不定,沒有始終忠於和服從耶和華。他們像一個大鐘擺,在正確宗教和錯誤宗教之間搖來擺去。(士2:7,11-13,18,19)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轉而事奉巴力時,耶和華就不再保護他們,容許四周的國族前來搶掠。以色列人一貫我行我素,但由於受到外族壓迫,他們醒悟到必須團結起來,一致行動。他們向耶和華求助,他就興起士師(拯救者)去救助他們。(士2:10-16;3:15)約書亞之後有一系列勇敢的士師相繼興起,包括俄陀聶、以笏、珊迦、巴拉、基甸、陀拉、崖珥、耶弗他、以比讚、以倫、押頓、參孫。(士3-16章)
士師每一次拯救以色列人,都能促進整個國族的團結。此外還有其他一些事也能促進團結。有一次,一個利未人的妾被人恣意淫辱,十一個部族就義憤填膺,團結起來合力攻擊便雅憫部族,這顯示他們意識到整個國族都得對罪行承擔責任。(士19,20章)由於約櫃放在示羅的聖幕裡,以色列所有部族也都齊心一意地聚集在那裡。(書18:1)後來,祭司們行為不檢,特別是大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荒淫無度,結果約櫃被非利士人搶去。舉國上下無不視為重大損失。(撒上2:22-36;4:1-22)以利死後,撒母耳成為以色列的先知兼士師,巡迴出訪以色列各地,為民眾解決難題和紛爭。這也促進了以色列人的團結。(撒上7:15,16)
統一的王國 公元前1117年,以色列人向撒母耳請求:「請你為我們立一個王,為我們主持正義,像列國一樣。」撒母耳聽了很不高興,但耶和華對他說:「民眾對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聽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而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8:4-9;12:17,18)便雅憫人掃羅蒙揀選成為以色列的第一代君王。他的統治有個很好的開始,但沒過多久,他就變得僭越狂妄,以致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進而反叛耶和華,最終竟求問靈媒。掃羅40年的統治歸於徹底失敗!(撒上10:1;11:14,15;13:1-14;15:22-29;31:4)
猶大部族的大衛是個合耶和華心意的人(撒上13:14;徒13:22),他被膏立為王取代掃羅。在大衛的英明統治下,以色列國的疆土擴張到上帝所應許的邊界,「從埃及河到幼發拉底大河」。(創15:18;申11:24;撒下8:1-14;王上4:21)
大衛在位的40年間,於部族管理安排之外,又設立了一些專門職位。不但國中有影響力的長老效力於中央政府,王的身邊還有一些策士作他的心腹。(代上13:1;27:32-34)此外,部族首領、千夫長、百夫長、內臣、軍人在政府各部門任職,負起行政職責。(代上28:1)為了有效地處理某些事務,大衛任命了六千個利未人作審判官和官長。(代上23:3,4)大衛又設立其他部門,任命各部門的監督,管理耕田種地,照管葡萄園和酒庫、橄欖園和油庫,以及各種牲畜。(代上27:26-31)另有一個部門負責管理王的財政(中央寶庫),有別於管理邊遠城鎮和村莊等地倉庫的部門。(代上27:25)
公元前1037年,所羅門繼承父親大衛的王位。他在位40年,「統治列國,從大河[幼發拉底河]到非利士人的地,直到埃及的疆界」。「在所羅門有生之日」,四周列國都不斷「向他進貢,服事他」。(王上4:21)因此,所羅門在位期間,以色列國大享和平與繁榮。所羅門以智慧聞名遠近,是古代最有智慧的君王。他在位期間,以色列的國力和榮耀達到頂點。所羅門其中一個最偉大的成就,是建造宏偉的聖殿。他從父親大衛得到上帝所啟示的圖樣,按照圖樣完成建築工程。(王上3-9章;代上28:11-19)
儘管所羅門擁有極大的榮耀、財富和智慧,卻晚節不保。他受很多外邦妻子誘惑,偏離耶和華的純正宗教,轉而奉行錯誤宗教的污穢儀式。最後,所羅門死去時,已不再蒙耶和華悅納。他的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王上11:1-13,33,41-43)
羅波安缺乏智慧和遠見,政府給民眾的負擔已很沉重,他還進一步加重負擔。這使北方的十個部族在耶羅波安率領下分離出去,正如耶和華的先知所預告的一樣。(王上11:29-32;12:12-20)這樣,公元前997年,以色列國一分為二。
關於以色列國分裂的詳細資料,見以色列3。
被擄到巴比倫之後的以色列 所羅門死後,統一的以色列國分裂。在接著的390年間,「以色列」通常是指北方以色列國統治的十個部族,直到公元前607年耶路撒冷被毀滅為止。(王下17:21-23)不過,十二部族剩餘的人從被擄之地返回故土後,「以色列」這個名稱再次包括當時雅各的所有後代。十二個部族的人再次稱為「所有以色列人」或「全體以色列人」。這些稱呼一直沿用到公元70年耶路撒冷第二次被毀滅。(拉2:70;6:17;10:5;尼12:47;徒2:22,36)
公元前537年,跟隨所羅巴伯和大祭司約書亞(耶書亞)返回耶路撒冷的人差不多有5萬(包括4萬2360個以色列人,以及超過7500個僕婢和歌手),他們開始重建耶和華的聖殿。(拉3:1,2;5:1,2)公元前468年,第二批以色列人跟隨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拉7:1-8:36)公元前455年,尼希米也回耶路撒冷執行特別任務,要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和城門,當時肯定也有一些以色列人跟他同行。(尼2:5-9)不過,根據以斯帖記,很多以色列人仍然散居在波斯帝國各地。(斯3:8;8:8-14;9:30)
儘管以色列人沒能像原來那樣,成為獨立的主權國家,但在波斯帝國統治下,他們組成希伯來人自治區,享有相當大的自由。官長和省長(如所羅巴伯和尼希米)都由以色列人出任。(尼2:16-18;5:14,15;該1:1)以色列的長老和部族首領繼續擔任策士勸諭以色列人,又做民眾的代表。(拉10:8,14)根據仔細保存下來的古代家譜,祭司團和利未人被重新組織起來,再次開始服務。這樣,以色列人得以獻上祭物,並遵守律法之約的其他規定。(拉2:59-63;8:1-14;尼8:1-18)
波斯帝國覆亡以後,希臘人開始稱霸世界。埃及的托勒密王朝和敘利亞的塞琉西王朝長期抗爭,使以色列人飽受折磨。敘利亞王安條克四世(伊皮法尼)在位期間,決心要鏟除猶太人的宗教和習俗。公元前168年,他對猶太教的鎮壓達到頂點,竟在耶路撒冷聖殿的祭壇上築了一座異教祭壇,獻給希臘的宙斯神。這件令人髮指的事非但沒能達到安條克四世的目的,反而大大激怒猶太人,起了相反的作用,成為導火索,引發馬加比家族率領的反抗行動。猶太人的首領猶大·馬加比終於取得勝利,在安條克四世褻瀆聖殿三年後的同一天潔淨聖殿,重新呈獻給耶和華,並把這天定為節期,稱為哈努卡節。此後猶太人每年都慶祝這個節日。
在接著的一個世紀,以色列人經歷巨大的內亂,按照律法之約施行的部族管理制度日漸解體。在這段時期,馬加比家族(哈斯蒙尼家族)統治以色列,局勢時好時壞。在同一段時期,支持哈斯蒙尼家族的撒都該派和反對這個家族的法利賽派興起。最後,猶太人請求當時已成為世界霸權的羅馬調停。於是龐培將軍介入猶太人的紛爭。公元前63年,龐培圍城三個月後佔領了耶路撒冷,兼併猶地亞,猶地亞從此成為羅馬帝國的一部分。公元前39年左右,羅馬任命希律大帝作猶太人的王。大約三年後,他成功地粉碎哈斯蒙尼家族的統治。公元前2年,希律死前不久,耶穌出生,成了「[上帝]子民以色列人的榮耀」。(路2:32)
公元1世紀,羅馬帝國統治以色列,任命分封侯和總督(財務長官)治理當地。聖經提到的分封侯包括腓力、呂撒尼亞、希律·安提帕(路3:1),總督包括本丟·彼拉多、腓力斯、非斯都(徒23:26;24:27),此外還提到亞基帕王一世和二世(徒12:1;25:13)。在以色列內部,還保留著一些部族管理安排的痕跡。從凱撒奧古斯都要求以色列人各回宗族所在之城登記戶口(路2:1-5),就可以看出這點。長老和利未族祭司在民眾中的影響力仍然很大(太21:23;26:47,57;徒4:5,23),但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已用人的傳統取代了律法之約的條文。(太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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