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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日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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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已經出現 像摩西律法的其他規定一樣,每年一次按規定守的贖罪日,其實預表一些意義更重大的事物。只要根據使徒保羅受上帝啟示寫下的話語仔細查考贖罪日的安排,就可以看出,以色列的大祭司和行贖罪禮所用的祭牲,其實預表耶穌基督和他救贖人類的安排。使徒保羅在寫給希伯來人的信中指出,耶穌基督是以色列大祭司所預表的實體,是更大的大祭司。(來5:4-10)使徒保羅也指出,大祭司一年一度帶著祭牲的血進入至聖所,預示耶穌基督帶著自己的血到天上去,為所有對他的犧牲表現信心的人贖罪。當然,耶穌既是無罪的,就不必像以色列的大祭司那樣,需要為自己的罪獻上祭牲。(來9:11,12,24-28)
亞倫為祭司和其他利未人獻上公牛做贖罪祭,把血灑在至聖所裡。(利16:11,14)同樣,基督降世為人,將自己的血的價值帶到天上獻給上帝,造福那些跟他一起做祭司和君王的人。(啟14: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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