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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悉聖經(上冊)
    • 「聽禱告的主」 整部聖經一致指出,禱告的對象應當是耶和華。(詩5:1,2;太6:9)他是「聽禱告的主」(詩65:2;66:19),有能力實現禱告的人所求的事。(太11:24;弗3:20)聖經表明,人向假神或偶像禱告是愚不可及的,因為偶像根本聽不見,動不了。偶像所代表的神絕不能跟真神相比。(士10:11-16;詩115:4,6;賽45:20;46:1,2,6,7)在迦密山發生的事表明,巴力和耶和華,到底誰才是真神,也證實向假神禱告是毫無用處的。(王上18:21-39;另見士6:28-32)

  • 禱告
    洞悉聖經(上冊)
    • 蒙垂聽的人 人人都可以向「聽禱告的主」耶和華上帝祈求。(詩65:2;徒15:17)即使在以色列人跟上帝立約,成為他「獨自擁有的產業」的時代,外族人也可以藉著承認以色列的上帝,承認耶路撒冷的聖殿是上帝揀選的獻祭場所,得以向耶和華禱告。(申9:29;代下6:32,33;另見賽19:22)後來,藉著基督的死,上帝拆毀了隔在中間阻攔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牆」。(弗2:11-16)在意大利軍官哥尼流的家裡,彼得看出「上帝是不偏心的,無論哪個國族的人,只要敬畏他,行正義,都蒙他悅納」。(徒10:34,35)人是否蒙上帝悅納,決定的因素是當事人的內心情況以及他所採取的行動。(詩119:145;哀3:41)人遵守上帝的誡命,做他眼中喜悅的事,就可以堅信上帝的「耳」必聽他們的祈求。(約一3:22;詩10:17;箴15:8;彼前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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