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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62 4/15 250-2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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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理地上的動物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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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類具有統治的資格
  • 動物與植物的散播
  • 禁拜偶像的誡命
  • 打獵和釣魚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2年
《守》62 4/15 250-252頁

治理地上的動物

人類為什麼有權治理其他的動物?何時人與獸可以和平共處?

動物的本能可能使人類驚異,但人類對動物擁有統治的權柄卻是無可置疑的。有些野獸能夠比人跑、跳,游或爬得更快,但人仍然是他們的主子。有很多野獸的視覺比人銳利,聽覺比人敏銳,嗅覺也較靈敏,但人在各方面都凌駕牠們之上。從氣力看來人遠比不上一隻象;在緬甸一隻象能夠拖動四噸的重荷,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沒有輪子的幫助。但是人卻證明自己比象更有能力,他能夠馴服這些動物而使其為他工作。在東方,象能夠產生「機器時代」的效果,然而在有象工作的地方就有管理牠的人,這種現象從來沒有倒轉過來,只要我們在各處研究一下人與獸的關係,就可以發現同樣的情形。我們在到處都可以見到人治理較低等的動物。

在非州和中東的沙漠地帶,人馴養駱駝供其使用。在泰國,水牛拉著犁耙在拖曳機無法施身手的水田中為人耕墾。在北極圈附近的人訓練野鹿來拉雪車或擔任其他工作。西藏人使犛牛為他們服務。在紐西蘭的草原上,牧犬是牧人經常的助手。這些牧犬能夠順服地把數以千計的羊帶到剪毛工場裡。在農場中,牧犬清早被放出來,不用主人的任何吩咐便知道把五十至一百隻的母牛趕到最近的榨乳場去,主人只要把門打開,牠們便會將牛帶進欄裡。在安第斯的高原上,駱馬是印第安人的朋友,同伴和僕役,年幼的駱馬則是可愛的寵物。

在各地我們可以見到人是他所統治的地球的主人,他能訓練海中的大魚作各種表演。他能教雀鳥去狩獵、捕魚、說話和玩遊戲。有一個自然學家曾訓練一隻蜘蛛跳到他手上取食物,某些跳蚤可以學會跳圈等表演,人也可以馴服獅子和毒蛇。

無疑人能夠統治整個地球的生物,這種權力並不是他自己贏得的,反之這是造物主授予人的。「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這地,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種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7,28。

若非上帝的准許,人便不能合法地有權治理野獸,因為地上的各種動物並不需要倚靠人,正如人也不用倚靠牠們一般。從生存的年代說來,獸類在人未被造之先已在這地上居住了。從被造的原素看來,人和獸是相同的。上帝的道在傳道書3:19,20說:「人不能強於獸……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因此人必需從上帝那裡獲得治理為他而造的萬物的權柄。上帝授權給人治理地球和低於人的一切受造物。人既是照上帝的形像造成的,他自然可以合理地管理其他的動物。但上帝將人的權力加以限制;他並沒有給予他們統治別人的權柄。

上帝的旨意是要人擁有統治權,因此人之能夠統治萬物乃是上帝的規定。為了讓人施展其能力上帝把地球和地上的各種出產及動物交托給人管理,因此詩篇的作者寫道:「天是耶和華的天;地,他卻給了世人。」——詩篇115:16。

人類具有統治的資格

由於上帝的旨意,人類的身體構造比其他動物或植物更精妙。藉著把一個奇妙無比的頭腦賜給人,造物主確立了人的主治地位。這個比獸高超得多的頭腦使人遠超乎任何獸類。象可能有巨大的氣力,但人類卻能夠利用靈敏的頭腦以利害的武器堅立他支配獸類的權柄。猴子也能夠仰頭觀望繁星密佈的天空,但在地上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能夠思想穹蒼的奇妙,只有人能說:「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篇19:1)從最廣的意義上說來,只有人的頭腦具有思維的能力。創造者曾對人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論理]。」(以賽亞書1:18)只有人類具有時間和空間的觀念及自決的能力。只有人能明白「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期。」(傳道書3:1)只有人有良知和「分辨好歹」的能力。只有人能「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過於人能測度的。」最後,唯獨人才具有「溫柔忍耐的心」和羞恥之心。——希伯來書5:14;以弗所書3:18,19;歌羅西書3:12;創世記2:25。

既然有能力作正確的思維,採取正確的行動,吸收知識和趨向公義與聖潔,完美的人無疑具有統治其他動物的資格。由於擁有智慧、公平、仁愛和能力的品質而能夠均衡地運用它們,人被立為一切缺乏理智和道德觀念的動物底主人。既具有這些高貴的品質,人是按照造物主的形像被造而與他相似的。因此在人的統治區域中,人在處處都現出他的權威。他會利用或駕御他的統治範圍之下的任何東西。海洋成了他的大道;星宿是他在茫茫的大海中的指南。他利用太陽作為烘乾器、暖爐和發電廠;從地球的深處,他發掘出寶貴有用的礦藏和燃料;電成為他的傳訊者。鳥獸植物成為他的僕役。這些事實均證明人在地上操有不斷擴展的權力和統治。

動物與植物的散播

當造物主吩咐人管理一切動物和治理地球時,他無疑要人把動物和植物隨著人的繁殖散播到地球各地。目前大部分動物和植物的散佈並不受人的影響,但人亦可以參與其事。人曾把若干種動物和植物移殖到別的地方。這些動植物在新地區中之能夠迅速地繁殖茂盛,證明人能把動植物移到各處而美化這地球。例如當英國人初到澳洲時,那裡並沒有家兔。為了打獵的緣故,它們被帶入澳洲;結果它們繁殖得如此迅速以致幾乎毀了整個澳洲的畜牧業。紐西蘭本來是沒有黑莓的,但一經移植之後,他們茂盛得蓋遍了幾千畝良田。英國的麻雀被遷移到美國之後,迅速地繁殖,時至現在麻雀竟佔當地鳥類的百分之四十。同樣地,其他的植物或動物亦可以被移殖到地球別一部分用來美化那地方。

禁拜偶像的誡命

上帝神聖的旨意是要人統治其他較低的動物,因此崇拜這些受造物是愚蠢和罪惡的。它們只不過是耶和華所造的東西而已;唯有上帝才是值得所有有理性的生物崇拜的。為了保護人,上帝頒佈了這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一個[要求專一的效忠]的上帝。」(出埃及記20:2-5)人若不服從這命令,他就等於放棄了上帝委派他管理地球的職位和統治百物的權柄。

歷史記載著一連串人類自甘墜落而崇拜動物的悲慘故事。在聖靈感示之下,使徒保羅寫道:「[人]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歷史家希律多提斯(Herodotus)說古代埃及的柏柏連省(Papremitic Nome)崇奉河馬,而其他城市則敬拜鳥、魚和蛇類。希律多提斯說當時的人將「死了的貓放在聖所中」以香料保存。有些地方特別被劃出來給這些神聖的動物居住。倘若有人蓄意殺害任何神聖的動物,他便會被處死刑。但是他所殺死的若是一隻貓、一隻鷹、或一隻鷺,激怒的群眾甚至會不等待任何審判便把他處死。在托勒密王朝(Ptolemies)統治的時代,有一個羅馬人曾無意地殺了一隻貓,他立刻就在當場被群眾撕成碎塊,雖然皇帝的侍衛企圖保護他亦無濟於事。——羅馬書1:22,23,25。

今日崇拜動物的愚行仍然流行。在東方有聖牛、聖猴、孔雀和蛇在街道上任意遊蕩。這些所謂的神聖動物的雕像觸目皆是。東方有些宗教認為殺死一隻聖牛,無論是有病的抑或健康的,均是難以饒恕的大罪。蛇的崇拜者認為眼鏡蛇是神的化身。偶像崇拜無疑已蔓延到整個世界。

在另一方面,有些人則濫用他們統治其他動物的權柄。他們把動物活生生的餓死、撕死、燒死和打死。他們藉狩獵之名肆意殘殺動物。今日人正藉著鬥牛、鬥雞、鬥魚、鬥狗或其他運動之名殺害著無數的動物。他們無疑濫用了他們的權柄。聖經中的智者曾寫道:「義人顧惜畜牲的命,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人類虐待牲畜的紀錄證明了這句箴言的真實。——箴言12:10。

打獵和釣魚

那麼打獵和釣魚是否不對呢?並不是,倘若這樣行是為了人的裨益而不單是為了遊戲的話。上帝曾殺動物用獸皮給第一對男女作衣著。他嘉許亞伯將動物殺死獻為祭物。摩西的律法規定以動物為祭品。上帝的這項命令至今仍有效:「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對以色列人或基督徒說來,吃沒有放血的動物都是上帝所禁止的。基督徒可以殺動物作食物。耶穌曾吃魚肉和羊肉,他亦曾指示人用網捕魚。有一次他吩咐人用鉤釣魚。因此根據聖經說來,人為了獲得食物而打獵和釣魚是適當的。但是聖經卻沒有給人任意殺害動物的權柄。——創世記9:3,4;3:21;4:3-5;路加福音24:42,43;5:4-6;馬太福音17:27。

上帝的新世界裡,人與獸之間和獸與獸之間都會能夠和平相處;人亦會重操應有的統治權。以賽亞書11章6至9節描述這種維持到永遠的和平境況說:「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海洋一般。」能夠承受公義的新世界的人將會享有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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