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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快樂,就要留意你的交往守望台1979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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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使他們的決心發生動搖。他們獲得完全的勝利,證明自己是耶和華上帝所嘉許的人。
可是惡人的遭遇卻多麼不同!他們看來可能暫時興旺,但是他們卻沒有恆久的安全。詩篇的執筆者繼續說:「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秕被風吹散。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詩篇1:4-6。
因此,惡人會毫無安全,彷彿簸穀時的糠秕一般。糠秕會被風吹去,較重的穀粒卻會落在地上。類似地,義人會存留,惡人卻會像毫無價值的糠秕一樣被吹去。當受審判時,惡人會站立不住,他們會被定罪。他們在義人當中會毫無立足之地。罪人即使假裝在義人的會中,卻會原形畢露。
惡人無法在耶和華上帝面前站立得住,也不能留在義人的會中,因為全能者知道「義人的道路」。不錯,他承認義人的生活途徑是他所嘉許的,並且給予他們適當的獎賞。所以義人的道路會永遠存留,但惡人的道路卻會滅亡。既然惡人會滅亡,他們的道路或他們的生活途徑亦會與他們一同終止。
不錯,詩篇第一篇懇切地鼓勵我們要以耶和華的律法為樂,同時要避免與一些並不真正愛至高者的人密切往來。這條途徑會為我們帶來不是幾年而是永遠的快樂,使我們能夠永遠作耶和華上帝手下忠貞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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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真的嗎?守望台1979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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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看法如何?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真的嗎?
有一年多的時間,稱為「山姆之子」的殺人犯使紐約市的居民惶惶終日;他不分皂白地殺了六個人和擊傷了其他幾個人。可是被控犯了這些罪行的人卻據報大約在四年前在一間教堂裡「得救」。
嫌疑犯以前在軍隊中的一個朋友曾邀請他參加教堂的禮拜,他憶述後者「笑容滿面地對我說,『啊,我已經得救了。』然後我們在同一日回去參加晚上的禮拜,他又再次上前[接受基督]。他在事後告訴我他只是想確定[他已經『得救』]。」
該教會的另一個會友獲悉這個以前的教友所受的控告之後,她告訴美聯社的記者說:「我覺得很慶幸他已經得了救。」為什麼呢?她聲稱:「聖經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紐約郵報》,1977年8月25日第二頁。
聖經有實際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沒有,聖經並沒有在任何一節經文說過這句話,但是有許多誠懇的人卻相信這是聖經的主張。誠然,有若干聖經經文表示,人得救的基礎並不是一個人的行為而是憑著上帝的「恩典」、慈悲以及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以弗所書2:8,9;提摩太後書1:9;提多書3:4,5)除此之外,耶穌自己說:「信子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3:36;約翰一書5:13。
根據這些經文,人們時常想到,一個人若已經「有永生」,他便實際永遠持有永生了;他們認為這是不會失去的,或如許多人所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可是,這種主張是否充分表現出聖經對得永生一事的看法呢?
關心自己得救的基督徒應該也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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