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貪愛錢財」
貪財之心而非錢財本身才是「萬惡之根」。這些「萬惡」是什麼呢?
全能的上帝知道人需要什麼才會快樂。在他的道聖經裡他給了我們很多明智的訓示,我們若聽從這些訓示便能夠避免許多無謂的憂慮,不安,痛苦和悲劇。聖經列出的幸福祕訣之一就是「不可貪愛錢財。」在基督教國裡一般自謂的基督徒之間,聽從這項訓示的人是多麼稀少!人若肯除去貪財之心,他會能夠避免多少痛苦!「貪愛錢財」的人一生充滿了多少憂傷苦惱!——希伯來書13:5。
使徒曾告訴我們為什麼基督徒必須除去貪財之心,說:「那些也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愛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9,10)貪財的人並不一定富有;事實上今日有億萬家境貧窮或小康的人都決心想發財。發財的慾望是貪財之心的徵象之一。這樣的人故意將精力集中在積聚金錢財富之上。
另一個貪財的徵象便是對各人在靈性上的需要缺乏體會。崇尚物質的人以他自己,他的慾望和物質財富為一生的中心。但是基督徒卻以耶和華上帝,他的道,他的旨意和事奉他的工作為一生的重心。因此貪財的最大害處便是它會將人和耶和華上帝的關係破壞無遺。讓我們看看這件事會怎樣發生。
聖經為基督徒訂下了若干必需的條件。他們必須(一)效法上帝,(二)信賴上帝,(三)服從上帝,(四)愛戴上帝。染上貪財之心的人卻將上帝所規定的這些條件完全置諸不理。
仿效俗世
「你們該效法上帝」乃是上帝的旨意。(以弗所書5:1)但是貪財之心卻促使人仿效這個邪惡的世界和它的行事方式。非但沒有效法上帝的美德——不輕易發怒,他的堅忍,慈愛,同情,慷慨,信實,忠誠等——愛財的人反而採取種種自私,貪婪,殘忍,無情的手段。因為仁慈和慷慨會阻礙他賺錢,他於是將兩種美德扼殺。他強制和訓練自己變成冷酷無情,使自己習慣於他的小聰明所能想出的每一種不仁慈的手段。
貪財之心很容易引人養成說謊的惡習。只要有錢可賺,什麼事都可以作得出!在貪財的人看來諾言算得什麼呢?只要有錢可賺,他們是可以隨時推翻的。協議嗎?若是便利就遵守,但是當破壞協議對自己有利時,他們就無情可講了——這便是一般貪財的人的政策。
貪財的人時常賺得大量的金錢,但是他們仍然會不擇手段以求賺得更多的錢,甚至需要為此而欺騙他們最好的朋友亦在所不惜。他們這樣行只是突然加重他們的負累,並且使一般被他們欺騙的人對他們更加鄙視和痛恨而已。
當貪財的人愈來愈仿效這個俗世之際,他們甚至可能墮落到偷竊和搶劫的地步。不久之前紐約有四個劫匪因為搶劫銀行被逮捕。其中三個告訴警察說他們之所以出此下策是因為他們負債累累的緣故,但第四個強盜卻提出一個不同的解釋,說「不錯,他們的確負了債,但有誰不負債呢?……他們的動機可說是由於貪財過於受環境所迫。」(紐約《美國報》1959年三月十日刊)有多少可怕的罪案和惡行是由貪財之心促成的!
猶大豈不是為了三十兩銀子出賣了他最好的朋友耶穌基督嗎?不錯,聖經論及這個貪財的人說:「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翰福音12:6)猶大遭遇多麼悲慘的結局!他若不「貪愛錢財」他的遭遇會多麼不同!
假設一個人決心要用誠實正直的方法致富,他會能夠避免「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嗎?他能夠避免「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嗎?他能夠逃脫仿效這個世界所帶來的惡果嗎?上帝所感示的聖道宣布說:「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提摩太前書6:9,10;箴言28:20,22。
因為貪財的人沒有效法耶和華上帝和他的愛子,他為自己招來許多憂慮,不安,煩惱和不滿。他永不會覺得滿足。社會學家對收入階層不同的人所作的一項調查表明每年賺$5,000元的人想賺$10,000元,每年賺$10,000元的人則想賺$20,000。甚至以擁有百萬家財的人也想多賺幾百萬。「一般地說來,」這項報告指出,「一個人愈有錢,他的慾望也愈大。」貪財的人對於自己的財富或擁有的產業並不感覺真正的滿足:「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空虛。」——傳道書5:10。
由於貪財的人讓自己被許多俗務緊緊纏住,他們根本沒有時間或願望積聚天上的財富。耶穌勸告我們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但是貪財的人卻沒有在這方面效法耶穌;反之他們仿效這個世界積聚地上的財富,但是這種財富,正如耶穌指出,會「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馬太福音6:19,20。
信賴財富
基督徒應該信賴上帝而不應該信賴不可靠的財富。但是被貪財之心所蒙蔽的人卻覺得他的生命全賴他的財富來維持。耶穌曾說過一個比喻將信賴財富的害處表明得很清楚:「某個富人的田地出產很豐富。因此他開始和自己商量說:『現在我沒有地方收藏我的收成了,怎麼辦呢?』於是他說:『我要這樣辦:我要拆了我的倉房另起更大的,將我所有的五穀和財物都收藏在裡面,然後對自己說:「某人哪,你已經積蓄了許多財物足供多年之用,儘管安心吃喝享福好了。」』但是上帝對他說:『糊塗的人哪,今晚他們就要取你的命了。那時你所積來的東西歸誰呢?』這就是為自己積聚財富,但對上帝卻不富足的人的遭遇。」——路加福音12:16-21。
對上帝不富足而死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可是當貪財的人死亡時,他們卻好像耶穌比喻中的富人一樣只為自己積聚了財富。耶穌曾警告我們不要採取這種不智的途徑,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12:15。
人若以為生命是來自財產的,這會造成多大的害處!這樣的人若由於某種不幸以致失去了他所信賴的財產,他便會怎樣呢?當華爾街的股票市場在1929年崩潰時所發生的事可以給我們一個很好的例證。許多在一夜之間傾家蕩產的人紛紛以自殺作解脫的方法。可是一個信賴上帝的人即使失去了一切的財產,他仍然絕不會想到要自殺。反之他會聽從聖經的這項勸告:「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他永不叫義人動搖。」——詩篇55:22。
不可能事奉兩個主人
聖經規定我們必須服從和愛戴耶和華上帝。可是貪財之心卻使人成為財富的奴隸而服從事奉這個俗世。這會帶來什麼害處呢?耶和華上帝的鄙視!為什麼呢?因為貪財的人絕不能服從和事奉兩個主人。耶穌曾指出這樣行是絕對不可能的,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財富]。」——馬太福音6:24。
雖然貪財的人可能在世人眼中被視為成功,他在上帝的眼中卻是徹底的失敗。在我們的一生中,真正成功的是能夠切實遵守耶穌說一切誡命中最大的一條:「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馬太福音22:37)但是貪財的人卻將全部的心思,頭腦和精力集中在賺錢之上以致讓金錢在他心理佔據了唯獨上帝才應持有的地位。
不錯,貪財之心的確可說是「萬惡之根。」它使人仿效這個世界,信賴財富和服從愛慕這個俗世。這和上帝對我們的要求正好完全相反。難怪這種心理是如此有害而能夠將人投入「敗壞和滅亡中。」
那末我們怎樣才能避免為自己帶來苦惱和滅亡呢?藉著聽從上帝的訓示:「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13:5)保羅在提摩太前書6:7,8也給我們一個類似的忠告:「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每個人都是空手到這世上來的。既然如此,我們就沒有義務要將任何東西帶走。但是我們雖然空手而來,我們卻能夠使別人更加富足。藉著什麼方法呢?不是藉著物質的財富而是藉著用我們天賦的才智幫助別人認識上帝的真理而在他那公義的世界裡獲得永生。沒有人能夠購買在新世界裡生活的權利:「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錢財眾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 詩篇49:6,7。
所以何必浪費時間和精力追求屬地的財富呢?這樣的財富並不能使人在上帝眼中富足。獲得真正成功的唯一方法就是遵行上帝的旨意而贏得他的喜悅。這樣我們便會成為真正富有;同時由於「以自己所有的為足」,我們將會感覺真正的快樂和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