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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什麼耶穌基督沒有自我宣傳
    守望台1973年 | 3月1日
    • 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約翰福音4:39-42。

      雖然耶穌在平時吩咐人不可傳揚他的奇跡和他的彌賽亞身份,但聖經卻載有一次顯著的例外。有一次他在格拉森人的地方治好兩個被污鬼附著的人。耶穌允許從那人身上出來的污鬼附在豬群身上。結果這群約有2,000頭的豬闖下山崖,投入加利利海中淹死了。當地居民大起恐慌,還要求耶穌離開該處。(馬太福音8:28-34;馬可福音5:11-17)當耶穌上船的時候,一名「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馬可福音5:18,19。

      雖然這是一個例外,耶穌吩咐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所行的事顯然是有理由的。治愈的人可以在民眾當中作證,但耶穌與這些人的接觸卻頗為有限,特別是鑑於當地的居民要求耶穌離去。那人可以證明耶穌所作的善工,藉此抵消失去豬群所引起的不利傳說。

      耶穌升天之後,地上再沒有人能親自聆聽他的言談和看到他的工作了。現在一切證據既已齊備,他的門徒便應該公開宣揚耶穌是基督了。耶穌在升天之前親自對他的門徒說:「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1:8)藉著使他們有能力做出許多奇事和說出從未學過的外國語言,耶和華上帝證明他們是真實的見證人。——希伯來書2:3,4。

      最後,耶穌在地上從事傳道工作的各事和他所論及的一切均由他的門徒寫下來。為了與凡事須有兩、三個見證人作證的法律原則一致,耶和華上帝仁慈地命人作了四部記錄將他的兒子在地上時的活動分別記載下來。(申命記19:15)因此今日人們對基督的信仰無需僅憑著世代相傳的口頭傳說。反之藉著查考聖經中的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一個人可以自行決定書中所提出的證據是否證明耶穌真正是基督。

      顯然耶穌吩咐人不可宣揚他的身份和奇跡僅是暫時性的。耶穌在地上時,他希望人們由於親自目擊耳聞而相信他是彌賽亞,像他的使徒和門徒所為一般。最重要的是,耶穌避免大事宣傳的這項行動便應驗了聖經的預言而證實他的確是彌賽亞。

  • 讀者來函
    守望台1973年 | 3月1日
    • 讀者來函

      ● 當將肉切好準備煮或將煮好的肉切成塊時,可能有些紅色的液體從肉中流出來。基督徒吃這些肉適當嗎?——美國一讀者問。

      基督徒可以吃在宰殺時放過血的牲畜的肉。聖經吩咐說:「禁戒……血,並勒死的牲畜。」——使徒行傳15:29。

      當然,甚至經過適當放血的牲畜的肉也可能看來很紅或表面上滲出紅色的液體。這是因為放血並沒有將牲畜的每一滴血流出來。但是上帝的律法沒有規定使牲畜的每一滴血都流出來。它只是說牲畜應該放血。

      再者,在肉類裡有些血管外的液體。這種液體可能攙雜了一些血而染成紅色。充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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