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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宣揚和平的信息守望台1970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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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傳道,而且現在她丈夫也開始研究聖經而使她感到非常快樂。現在他後悔自己在太太開始研究聖經之後浪費了一年的時間。耶和華的確認識他的「羊」。
很多時傳道員會讓許多回訪令人失望的結果使他們鬆懈下來,以致不很熱心去探訪其他感興趣的人。我們無法預知誰是真正綿羊般馴良的人,所以我們必須探訪所有表現過興趣的人。有一個環務僕人的太太在臺灣中部一個大城裡工作,遇到一個年青的大學生;這人不願接受那姐妹向她介紹的《樂園》書,但她說若有人將這本書帶到她在臺北的大學宿舍給她,她便會在那裡接受。雖然這種回訪時常沒有結果,臺北的一個海外傳道員卻在接獲通知之後前往探訪這少女;她果然接受了這本書。傳道員與她建立了聖經研究。當她回家住的時候,當地的海外傳道員與她研究;她在臺北時便由那裡的海外傳道員姐妹與她研究。這少女開始參加聚會。當她在家裡時,她開始向母親傳講真理,雖然她母親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她母親也開始研究聖經和參加聚會。現在這少女畢業後回到家裡居住。她已開始在當地的小組作學生演講。並且每個星期日都參加傳道。她打算在臺北舉行的「地上的和平」大會受浸。真的,甚至探訪僅有些少興趣的人也對我們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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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70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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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由於俗世書刊對性的問題所作的許多公開討論,有許多讀者寫信來問及關於性的問題。這些問題涉及婚姻行為,節育、絕育和墮胎等事。我們在以下將這些問題,按我們認為適當的程度討論一下。
婚姻出自一個神聖的來源——耶和華上帝。給亞當一個妻子作為伴侶的就是人類的創造者。他們是否只是精神上的伴侶而在夫妻之間沒有性行為發生呢?聖經說不是。聖經說上帝吩咐第一對男女:「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世記1:28。
這幫助我們看出耶和華對婚姻具有怎樣的看法。婚姻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繁殖或產生後代。(創世記1:28;2:18)這件事並非藉著單性生殖(由一個不需受精的卵子發展而成)而成就。反之為了服從上帝的命令,男人與他的妻子必須發生性關係或婚姻行為,所以我們不應將這種純潔,愉快的親蜜行動視為不對或可恥。反之這是榮譽和神聖的;這乃是人類傳授生命的方法。但是聖經清楚地指出基督徒的交合只能限於夫婦之間。超出這個範圍的性關係均是造物主所譴責的:「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
可是,既知道婚姻關係同時也用來滿足人的情慾,有些人曾問及若干種性行為是否正當。我們不得不答覆說,一對夫婦在婚姻的這種親蜜關係方面怎樣行是不應由外人決定的。
上帝所安排的男女性器官是用來履行「生養眾多」這項偉大職責的。我們無須描述男女性器官如何合作以達到這個目的。它們的設計是很明顯的。已婚的人知道明顯的方法說是丈夫的性器官伸入妻子的陰道裡以求達成生殖的重大目的。
可是有人聲稱在夫婦之間可以百無禁忌。這種想法並不受到聖經的支持。羅馬書1:24-32談及男女之間不正當的性行為,包括女同性戀和雞姦的行為在內;在這裡聖經曾提及女性「順性的用處。」由此聖經表明上帝不贊成人濫用生殖器官作「逆性的用處」。達成性興奮和滿足肉慾。
這項規定對已婚的夫婦也適用;他們不應改變「順性的用處。」在很多國家裡,甚至當地的法律也支持這點而將夫婦間的某些行為訂為非法。例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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