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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時不應對自己仁慈守望台1980年 |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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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性上的需要。這樣行的人對自己表現短視的仁慈,但必然會產生長遠的有害結果。以下的話的確說得不錯,「責任與享樂若兼顧無暇,寧可將享樂撇下。」你可以等到不致影響自己履行責任的時候才從事娛樂。
你可能以一種其實無益的方式對自己不仁慈嗎?不錯,你若一心要發財,貪財之心可能驅策你殫精竭慮,廢寢忘餐地工作。這可能誘使你違反法律或導致精神崩潰。上帝的道很清楚表明,以這種方式追求財富便是對自己不仁慈,因為聖經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他們「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不錯,採取這樣的途徑便是對自己不仁慈,同時也對自己的家人不仁慈。——提摩太前書6:9,10。
耶穌基督所提及的第二條最大的誡命——「要愛人如己」——在這裡頗為適切。我們應當愛自己。我們應當對自己表現仁慈。但是我們不應當以自私,不智的方式如此行。我們對自己的愛受到第一條誡命所限制,而這條誡命要求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遵守這條誡命意味到我們有時需要對自己「不仁慈」。我們對自己的愛也受到第二條誡命——愛人如己——所限制。(馬可福音12:29-31)我們若將自己對上帝和鄰人的義務謹記在心,便能夠清楚看出在什麼時候應當對自己仁慈以及在什麼時候不應當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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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順服」?守望台1980年 |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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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順服」?
有許多命令在上帝的道聖經裡曾屢次被覆述,其中之一是「要順服。」我們在羅馬書13:1讀到:「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意即我們要順服政府。聖經勸較年輕的男子要「順服年長的」。(彼得前書5:5)使徒保羅則吩咐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以弗所書5:22。
對許多不完美的人來說,順服別人是一件違反他們本性的事;事實上,世人發動了各種各式的社會運動,時常甚至不惜使用暴力,去反抗權威。例如不久之前紐約《時報》僅在一天之內便報導了以下幾個以暴力手段反抗權威的事例:「今晨有兩枚炸彈在倫敦中區爆炸。」『在曼徹斯特、利物浦、科芬特里、布里斯托和南安普敦五個城市中共有九人受傷。』在同一頁刊出以下的頭條標題:「炸彈在公共汽車中爆炸,21人受傷。」該報也報導伊朗當局正準備應付反對人士為了哀悼「在與保安部隊衝突中喪生的示威者」而舉行的集會。事實上,這一切均是對掌權者所作的反抗和背叛。
為什麼聖經吩咐我們「要順服」呢?究竟誰要順服,及對誰順服呢?為什麼對許多人來說,順服別人是這麼困難呢?
順服之所以如此困難是由於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踏上了一條反叛的途徑之故。他們將一種反叛的傾向和自私的不法精神遺傳給後代。正如耶穌所預言,這種精神在今日流行到前所未見的程度。(馬太福音24:12)可是,對於這件事,濫用權威的人無疑需要負部份責任。
可是,「要順服」的勸告是以健全的原則為根據的。在人類當中必須有些人負責管理或帶頭,而其他的人則必須順服。何以故呢?因為沒有人能夠獨自生存。每個人均需要別人所提供的物質東西和服務,而他自己亦必須對別人提供若干物質東西和服務作為交換。這一切均需有組織才行。一個組織若要發揮作用,則組織的各分子不但需要同心合意,同時也必須承認權威的存在。國家、州或省分、城市或鄉村,均是政治組織;這需要有人負責管理,其他的人則接受管理而表現順服。這項原則在差不多人類的其他一切活動範圍中均適用,不論在世俗或宗教活動上,在公共或家庭事務上。
可是,我們應當留意,甚至掌權的人有時也需要表現順服。例如,人不能違反交通法例而不受罰。一個人若進醫院接受手術,他就必須順服醫生、護士和醫院的其他工作人員。一個商業主管人員可能在手下有許多雇員要順服他,但是當他在基督徒的小組中時,他卻很可能要順服管理他和他的信徒同工的長老。
順服政府
在目前的人類社會中,政府是必需的;這樣人才能過文明的生活及享有若干程度的安全。除此之外,政府更在當地或全國提供許多種服務。因此按理說來,被治的人必須樂意順服,或至少同意順服,然後政府才能達成它們的目的。由於這緣故,上帝的道吩咐基督徒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基督徒應當服從當地的法律,忠實地納稅,服從交通條例和履行其他的義務。這一切均有助於促進和平與秩序。——羅馬書13:1-7。
可是,聖經在其他地方表明,基督徒對政府所作的順服並不是絕對的。這種順服受到聖經的其他命令所限制,例如「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聖經也說:「服從上帝過於服從人,是應當的。」不錯,雖然聖經吩咐基督徒要順服這個事物制度的政府,這種順服卻不是絕對而是相對或有限的;只要政府的命令沒有與上帝的直接命令有所衝突,基督徒便需要順服政府。——馬太福音22:21;使徒行傳5:29,《新譯》。
在基督徒小組裡
基督徒小組也是個組織,其上有一位元首,即耶穌基督。小組的所有分子都必須順服基督。在這件事上,基督自己亦需要表現順服。順服誰呢?順服他的天父耶和華上帝。不錯,基督的『教會順服基督。』(以弗所書5:24)事實上,「基督是各人的頭。」——哥林多前書11:3。
耶穌基督既然是天上一位隱形的靈體,他又怎樣對地上一個顯形的屬人組織施行首領權呢?方法之一是藉著上帝所感示的聖經。小組必須順服耶穌自己和他的使徒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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