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是猶太人
猶太人能成為外邦人或外邦人能成為猶太人嗎?實在說來,怎樣才算是一個猶太人呢?
1962年十二月七日的《時代》(Time)雜誌報導說:現代的以色列國完全無法解答一些基本的問題,如「什麼是猶太人?一個猶太人之成為猶太人是由於他的出生,他的宗教信仰,抑或只是因為他愛作猶太人呢?」當然,猶太的當局政府可以隨時翻開聖經找出一個定義,但是他們卻沒有這樣行。《時代》雜誌繼續說:「由於察覺一個肯確的答案會將政府在不可知論的現世主義者和極端宗教狂的拉比之間所形成的微妙平衡結合關係破壞無遺,雖然猶太人這個名詞在很多的律法中出現過,納薩(Knesset)官方卻從沒有正式為猶太人一詞下過定義。」移民當局據云運用「一條行政法例,認為任何自認為猶太人而尚未信奉其他宗教者均可算為猶太人。」這是否說一個猶太人若皈依了基督教便不再被認為是猶太人了呢?他若不再是猶太人,他是什麼人呢?這些問題如今正擺在以色列的高等法院面前等候回答。
有一個名為羅富仙(Oswald Rufeisen)在波蘭出生的正宗猶太人,改信了天主教。後來他加入了波蘭的卡爾美教團(Carmelite Order)。此後他便放棄了他的波蘭護照而返回以色列,但是當地政府卻拒絕承認他是以色列國的一個猶太公民的身分。以色列的政府官員辯稱羅富仙不再是一個猶太人而是一個叛教者。羅富仙聲稱他的種族來源現在和將來均永遠是猶太,他問道:「我若不是猶太人,則是什麼人呢?我接受基督教並非為了離開我的同胞,反之它增加了我的猶太主義。我感覺自己是一個猶太人。」他指出以色列的歸回律法(Law of Return)說:「每個以色列的僑民都有資格移居以色列。」他將他的案件向當地的最高法院上訴,要求以色列的政府說明他何以不應獲得猶太公民的權利。
以色列的國家檢察官斯巴爾尼夫(ZviBar-Niv)聲稱說:「申請人僅說他感覺自己是猶太人的理由並不夠充分。猶太並非一個以感覺為根據的俱樂部。」斯巴爾尼夫堅持說,「一個以色列人也許是一個基督徒,回教徒或無神論者。但是「猶太」這字卻含有不屬於任何其他宗教的意義。不論你遵守與否,一個猶太人的特徵便是共同的文明。」在另一方面,羅富仙的法律顧問雅倫(Shalom Yaron)卻強調說:「現在該是以色列人仿效所有其他國家的時候了。既然國家承認一個無神論者為猶太人,但是卻不承認一個改教的猶太人為猶太人。這是根據什麼邏輯呢?」
後來在1962年的十二月,以色列的最高法院批下了它的決定,規定一個羅馬天主教徒不能成為一個猶太人。據1962年十二月十四日載於《時報》的蕭伯爾(Moshe Silberg)法官提議,「在律法師法庭中所了解的祭司仍可以被當作猶太人。他繼續說,但是歸回的律法乃是一條通俗的法律,因此必須按照世俗的原則來作解釋:『問題是通常猶太人一詞在猶太人說來意思是什麼和它是否也包括叛教者在內。』法官又說:『居住在錫安的民眾中從極端正統以至完全的自由思想都具有一個共通點:那便是我們並不將自己從過去的歷史中分割開來,同時我們不否認由我們祖先所遺留下來的產業。』猶太的思想家中雖然在『見解上有些微的差異,』但是『在最低限度的共同思想中是沒有一個人會將一個叛教者認為屬於猶太人民的。』」
這是否說一個基督徒將永不能成為一個猶太人呢?聖經對這點曾說些什麼呢?事實乃是聖經對這事的看法頗不相同。它告訴我們耶和華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太家,另立新約。」舊約已經成為過去,但是一個新的約會和由上帝的聖靈所生的人建立起來。上帝要將律法安置在他們心中,他會將其寫在他們的心版上。(耶利米書31:31-34)由此這些被上帝聖靈所生的人遂成為了上帝的兒女,所以這些屬靈的猶太人才是讚美耶和華上帝的真正猶太人。
使徒彼得在血統和屬靈方面都是一個猶太人。雖然彼得是一個基督徒,但是保羅卻稱他為猶太人,這表明了一個基督徒亦能夠同時是一個血統上的猶太人。(加拉太書2:14)除此之外,保羅更稱一些未受割禮的非猶太人為「以色列人,」或猶太人。(加拉太書6:15,16)他告訴皈依基督教的外邦人說,他們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拉太書3:29)基督耶穌生於猶大支派。因此所有受了膏而擁載他為上帝所應許的君王或應許的後裔的跟從者在屬靈的意義上說來都是猶太人。
保羅辯稱一個人在表面上是猶太人並曾受過割禮,但是他若不能符合上帝所定的條件的話,在上帝的眼中看來他並不是真正的猶太人。在另一方面說來,一個外表是外邦人卻可能由於他的信心而被算作是一個內心的猶太人,一個屬靈的以色列人。保羅清楚地解釋這點說:「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唯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上帝來的。」——羅馬書2:28,29。
在同一封信中保羅繼續辯論說:「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唯獨『從以撒生的才要成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馬書9:6-8。
從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屬靈的以色列是一個「新的國度」,藉著它上帝拆除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藩籬。(以弗所書2:19-21)因此,在上帝的面前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為奴的或自主的,所有的人都得到同等的待遇。除了由上帝的聖靈引入新約中的人之外其他的人都不是真正的猶太人。那些被呼召而為聖靈所生的才是上帝真正的以色列人。——加拉太書3: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