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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獲得傳道員的資格
    守望台1956年 | 10月1日
    • 身為新約的使者,他不能向聽他講道的人將任何真理隱瞞起來。因此,他所傳的好消息若不受人了解,那並不是他的責任。阻止人認識真理的是這事物制度的神魔鬼撒但,他弄瞎了一切不信的人的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的光照著他們。」(哥林多後書4:3,4)保羅並沒有隱瞞什麼,他不像基督教國裡那些受薪的牧師教士一樣為利販賣上帝的道。保羅必須將上帝交給他的信息忠實地向人宣揚。保羅知道自己是「在上帝鑑察之下,與基督為伍,」所以他必須「榮耀我的職分」而不是腐化它。——哥林多後書2:17及羅馬書11:13,根據NW。

      12.像保羅一樣,新約所有的使者都必須認識誰?為什麼?

      12 保羅為其效力的新約宣布說:「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31:34)使徒保羅在希伯來書8:11引證過這段話。保羅認識耶和華,所以是個耶和華見證人。新約的一切使者都必須認識耶和華,否則他們就不能算是具備充分的資格去為新約服務。他們必須為他們所知道的作見證,因此必須是耶和華的見證人。心裡懷著這個思想,保羅曾對他的基督徒弟兄說:「所以我求你們效法我。」(哥林多前書4:16)新約一切的使者都應該效法保羅為耶和華作見證,因為他們知道他是創立新約的上帝和他們的罪的赦免者。上帝本身曾對和他訂立律法的約的百姓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上帝所說的這段任命他的僕人作他的見證的話更加適用於他今日在新約之中的僕人階級身上;他曾預言到他們說:「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以賽亞書43:10,21)今日新約的僕役們從那曾向人類顯現的耶穌基督面上見到他所反映的耶和華的榮光,他們必須像鏡子一般將關於上帝的榮耀的知識之光向別人反射出來,使上帝得著讚美而他人則受啟迪。在這黑暗的時代中這件工作實在是當務之急。

  • 任命有資格的傳道員
    守望台1956年 | 10月1日
    • 任命有資格的傳道員

      1.上帝對他的傳道員的任命如何由耶利米的例加以證明?

      保羅說:「我們之具有充分的資格是出自上帝的,他確已充分地裝備我們去作一個新約的僕役。」(哥林多後書3:5,6,譯自NW)這句話表明上帝的傳道員一定是由他自己所任命的。這件事實可以由耶利米,舊律法的約之下的一個傳道員,的例加以證明。耶利米屬於祭司亞倫的家族,因此自然便具有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作祭司的資格。但耶利米若要做一個向地上列國發布預言的先知,只是生為祭司希勒家的兒子還不夠。沒有人能夠立他為這樣的一個祭司。唯有感示預言的上帝才能夠任命他為先知,充分地裝備他。耶利米指出上帝對他所作的任命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ordained(任命),AV]你作列國的先知。……我差遣你到誰那裡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說什麼話,你都要說。……於是耶和華伸手按我的口對我說,我已將當說的話傳給你。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耶利米書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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