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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方言、見異象、聞異聲——你應當小心提防嗎?守望台1985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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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的胡言亂語跟第一世紀基督徒所目睹的上帝聖靈有條不紊的顯現有如天淵之別。它顯然是鬼魔的騙局。
見異象
上帝也曾運用異象傳達信息。例如使徒彼得曾接獲異象,目的是要調整他的思想,派他替第一批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施浸。(使徒行傳10:9-48)可是,這些含有用意的異象與今日人們所經歷的異象是截然不同的。
南非《德爾班日報》在敘述一項崇拜印度女神杜柏戴雅曼的蹈火儀式時指出:「遊行隊伍從河邊出發,虔誠的信徒禁食了18日,沐浴焚香之後便進入見異象的狀態,其後他們全身掛滿生果,皮膚勾滿了鐵鉤,面頰和舌頭則刺滿銅針。」在蹈過熾熱的煤坑之後,「信徒……脫下鐵鉤和刺針;他們在異象中滴血不流,全無痛楚,好像若無其事一般。」
這種情況與彼得接獲異象時的情形多麼大異其趣!他對事情發生的經過瞭如指掌,並且毋需表演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舉動。今日那種惹人反感,充滿殘酷舉動的異象標明這一切都是受鬼魔所感示的。
聞異聲
十五世紀初葉,一名年僅13歲的法國女孩開始聽見她聲稱是上帝發言的異聲。她遵從異聲的指示,後來更成為法軍的首領——最後死於一條行刑柱上!她便是『聖女』貞德。
今日有許多人也聲稱聽聞異聲。這些聲音通常與上帝在聖經中的吩咐背道而馳。貞德由於參與政治性的戰爭而與耶穌吩咐門徒「不屬世界」的明確訓示有所抵觸。——約翰福音17:16。
聖經警告人提防「問問算命的和巫師,聽他們口中念念有詞。」(以賽亞書8:19,《現譯》)在這件事上,聖經提供一切有關的原則和指引,使基督徒能夠作出明智的決定。(提摩太後書3:16,17)自從聖經於公元98年左右寫成以來,上帝再沒有運用天使與他的百姓交通。故此,其後來自靈界的異聲均是屬鬼魔的。
邪靈——他們的根源
可是,隱伏在玄祕術背後的邪靈是誰呢?許多人以為他們是死者的鬼魂。然而,聖經卻指出「魂」是會死的,「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傳道書9:5;以西結書18:4,20)因此我們必須向其他方面尋找邪靈的根源。
邪靈曾經一度置身於忠心的天使之列。他們受造遠早於人類,並且一直忠貞地事奉上帝。但其後有些天使背叛上帝。他們擅自離開天上的本位,披上肉身。原因何在?為了與地上的女子發生不法的性關係。無疑,最初的叛徒魔鬼撒但對於促成這些反叛行為要負很大責任。(啟示錄12:4)他們對人類社會產生如此惡劣的影響,以致上帝不得不以洪水毀滅當時的世代。於是先前的天使——後來的鬼靈——被迫返回靈界的居所,但卻與上帝隔絕而落入屬靈的黑暗中。他們自此以後一直被囚禁於該處。——創世記3:1-24;6:1-7;猶大書6;啟示錄12:9。
既然撒但手下的邪惡天使無法再披上肉身,他們遂運用極其詭詐的手段去影響人類,包括利用聖經所標明的人物:「這樣的人是假使徒,是詭詐的工人,裝成基督的使徒。這並不希奇,因為撒但自己也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3,14,《新譯》)因此我們若發覺宗教領袖們是「詭詐的工人」,自不應以為怪。
然而,人是可以擺脫鬼靈的影響的。如此行需要人棄絕一切提倡邪術的宗教。(哥林多後書6:14-18)誠然,這樣行並不容易。可是,耶和華見證人卻十分樂意提供幫助。他們業已協助數以萬計的人識破邪靈所運用的詭詐手段。他們藉著教導人認識聖經真理作為開始。他們會幫助你把所學得的教訓付諸實行。
最後,你開始在生活上表現上帝聖靈的影響,不是藉著受鬼靈感示的異象或說方言,反之是藉著表現真正基督徒的各種品德,諸如「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心]、溫柔、節制」等。此後,你便能夠穿戴聖經所說的「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它可以幫助你成功地戰勝邪靈的勢力。——加拉太書5:22,23;以弗所書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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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85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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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人一旦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他是否便永久保留這個地位?
不。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像一般教會一樣認為『人一旦成為教友,便永遠是教友。』一小部分人可能選擇脫離基督徒的組織或由於犯過不肯悔改而被組織開除。
有一次耶穌的許多門徒離開了他而「不再和他同行」。(約翰福音6:66)聖經也指出,倘若一個基督徒慣常犯嚴重的罪而不肯悔改,小組便應當『把那惡人從他們中間趕出去』,並且『不可與他來往』。——哥林多前書5:9-13,《新譯》。
因此,今日若有基督徒陷入犯過的行徑中,一個由具備屬靈資格的長老所組成的委員會便會與犯過者會晤。他們這樣行的目的是要肯定犯過者是否願意悔改而能夠在思想上接受調整。(加拉太書6:1)若是不然,長老們便會按照聖經的吩咐將犯過者開除以便從小組中『把酵除掉』。——哥林多前書5:7,《現譯》。
可是,正如約翰福音6:66指出,有時個別的見證人可能自行決定離棄真理。他可能甚至在小組的委員會開始調查他的過犯後將他的決定表明出來。他也許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委員會,或者在其他見證人面前標明自己的立場,表示他已決定脫離組織,並且在此之後不願以見證人的身分為人所知。他若這樣行,長老們便無需繼續作進一步的調查了。可是,長老們卻需要就此向小組作一項簡單的宣布,說明當事人已自行脫離組織,藉此使小組清楚知道他已「從我們中間出去。」(約翰一書2:19)此後,小組便應當謹守上帝所感示的吩咐,『不要接待他到家裡,也不要問候他,免得在他的惡事上有分』。——約翰二書10,11。
因此,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強迫任何人留在他們組織裡作組織的成員。可是,絕大部分的耶和華見證人卻懷有使徒們所懷的態度,他們甘心樂意地緊緊依附耶穌,從他那裡獲得所需的屬靈幫助以及享受在上帝的組織裡所尋得的溫暖、團結、友愛的關係。——路加福音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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