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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時不應對自己仁慈守望台1980年 |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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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性上的需要。這樣行的人對自己表現短視的仁慈,但必然會產生長遠的有害結果。以下的話的確說得不錯,「責任與享樂若兼顧無暇,寧可將享樂撇下。」你可以等到不致影響自己履行責任的時候才從事娛樂。
你可能以一種其實無益的方式對自己不仁慈嗎?不錯,你若一心要發財,貪財之心可能驅策你殫精竭慮,廢寢忘餐地工作。這可能誘使你違反法律或導致精神崩潰。上帝的道很清楚表明,以這種方式追求財富便是對自己不仁慈,因為聖經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他們「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不錯,採取這樣的途徑便是對自己不仁慈,同時也對自己的家人不仁慈。——提摩太前書6:9,10。
耶穌基督所提及的第二條最大的誡命——「要愛人如己」——在這裡頗為適切。我們應當愛自己。我們應當對自己表現仁慈。但是我們不應當以自私,不智的方式如此行。我們對自己的愛受到第一條誡命所限制,而這條誡命要求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遵守這條誡命意味到我們有時需要對自己「不仁慈」。我們對自己的愛也受到第二條誡命——愛人如己——所限制。(馬可福音12:29-31)我們若將自己對上帝和鄰人的義務謹記在心,便能夠清楚看出在什麼時候應當對自己仁慈以及在什麼時候不應當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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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順服」?守望台1980年 |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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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順服」?
有許多命令在上帝的道聖經裡曾屢次被覆述,其中之一是「要順服。」我們在羅馬書13:1讀到:「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意即我們要順服政府。聖經勸較年輕的男子要「順服年長的」。(彼得前書5:5)使徒保羅則吩咐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以弗所書5:22。
對許多不完美的人來說,順服別人是一件違反他們本性的事;事實上,世人發動了各種各式的社會運動,時常甚至不惜使用暴力,去反抗權威。例如不久之前紐約《時報》僅在一天之內便報導了以下幾個以暴力手段反抗權威的事例:「今晨有兩枚炸彈在倫敦中區爆炸。」『在曼徹斯特、利物浦、科芬特里、布里斯托和南安普敦五個城市中共有九人受傷。』在同一頁刊出以下的頭條標題:「炸彈在公共汽車中爆炸,21人受傷。」該報也報導伊朗當局正準備應付反對人士為了哀悼「在與保安部隊衝突中喪生的示威者」而舉行的集會。事實上,這一切均是對掌權者所作的反抗和背叛。
為什麼聖經吩咐我們「要順服」呢?究竟誰要順服,及對誰順服呢?為什麼對許多人來說,順服別人是這麼困難呢?
順服之所以如此困難是由於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踏上了一條反叛的途徑之故。他們將一種反叛的傾向和自私的不法精神遺傳給後代。正如耶穌所預言,這種精神在今日流行到前所未見的程度。(馬太福音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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