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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利特島的葡萄收穫時節警醒!1978年 |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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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枝長出來取代。在三月再把地土鋤掘和耙鬆,那時葡萄樹的花已開始綻放了。
稍後,當果子成形時,結果的花蕾末梢要被剪除以防它們吸去太多樹液;因此使果子豐收。在這時候要作的是灌溉、施肥、加琉、噴水及用棚架支撐藤蔓。
天氣情況可能對葡萄樹有極大危險,例如在開花時節降霜。各種植物病、蝗蟲和黃蜂的侵害也需要經常警覺。
可是,在那些辛勤工作以料理葡萄樹的人看來,一切辛勞均是值得的,因為他們看到勞作的酬報是葡萄成熟的豐收和整個社區在葡萄收穫時節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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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湖」實有其事抑或僅屬象徵性?警醒!1978年 |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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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看法如何?
「火湖」實有其事抑或僅屬象徵性?
聖經在啟示錄提及過「火湖」好幾次。例如,關於象徵性的「野獸」和「假先知」,我們在啟示錄19:20讀到:「他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示錄20:10則更提及受苦,說:「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許多人相信這是指實際有知覺地永遠在真正的火中受苦而言。但啟示錄一書其實含有許多「預兆」或象徵。(啟示錄1:1,《新世》)這裡所說的火湖與受苦有可能是象徵性的嗎?關於這點,聖經本身向我們提供足夠的資料使我們能夠獲得正確的結論。怎會如此呢?
啟示錄本身為「火湖」一詞下了一個定義:「死亡和陰間[海地司]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第二種死亡,《新世》]。」(啟示錄20:14;可參閱啟示錄21:8)從什麼意義上說來這裡所提及的死亡是「第二種」呢?
聖經在希伯來書9:27說:「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這「一死」是由亞當遺傳的罪所帶來的。(羅馬書5:12)但是「第二種死亡」卻與此不同。在什麼方面不同呢?
按照聖經,耶穌的贖罪祭使『善人和惡人,都有復活的希望。』(使徒行傳24:15)聖經預言,凡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間,由死裡復活的人都會經歷一段使他們有機會獲得永生的審判時期。(約翰福音5:25-30;使徒行傳17:31)但是若要獲得對自己有利的審判就必須悔改歸正,痛改前非。——使徒行傳3:19;17:30。
若是如此,那些對上帝毫無悔意和不願意按照上帝公義的標準而生活的人又如何呢?啟示錄20:15說:「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是[第二種死亡]。」(啟示錄20:14)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這顯然是指永遠的死亡,沒有復活希望的死亡而言。這種死亡既是永遠延續下去的因此與亞當遺傳給他後代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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