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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耶和華是訂立契約的上帝
    守望台1998年 | 2月1日
    • 許多年後,耶和華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看看他願不願意把愛子以撒也獻做犧牲。這次考驗以後,耶和華重新向亞伯拉罕應許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世記22:15-18)這個增補的應許常常稱為亞伯拉罕契約,跟後來的新契約有密切連繫。

      7.亞伯拉罕的子孫怎樣多起來?他們為什麼在埃及住下?

      7 其後,以撒生下孿子以掃和雅各。耶和華選中雅各做應許苗裔的祖先。(創世記28:10-15;羅馬書9:10-13)雅各生了12個兒子。亞伯拉罕的子孫多起來,顯然是時候了。雅各的兒子長大結婚,生兒育女。後來,一場饑荒迫得他們通通遷到埃及去。在上帝的指引下,雅各的兒子約瑟早在埃及預備一切。(創世記45:5-13;46:26,27)若干年後,迦南的饑荒止息了。雅各一家在埃及住了下來,起初貴為國賓,後來卻淪為奴隸。到了公元前1513年,也就是亞伯拉罕過幼發拉底河430年後,雅各的後代才被摩西領出埃及,重獲自由。(出埃及記1:8-14;12:40,41;加拉太書3:16,17)這個時候,耶和華對於他跟亞伯拉罕所立的契約要採取特別行動。——出埃及記2:24;6:2-5。

      「舊契約」

      8.耶和華在西奈山跟雅各的子孫立了什麼契約?這個契約跟亞伯拉罕契約有什麼關係?

      8 雅各和他的子孫遷到埃及的時候,只是幾代同堂的家族;到他們的後人離開埃及的時候,卻是分成部族、人口眾多的百姓了。(出埃及記1:5-7;12:37,38)耶和華讓他們進迦南之前,先把他們領到南方阿拉伯一座山的山腳。那就是何烈山,又叫西奈山。上帝在那裡跟他們立約。後世把這個契約叫做「舊契約」,相對於「新契約」。(哥林多後書3:14)通過舊契約,耶和華以具體而微的方式落實了他跟亞伯拉罕所立的契約。

      9.(甲)耶和華通過亞伯拉罕契約,應許了哪四件事?(乙)耶和華跟以色列人所立的約還讓他們有機會怎樣?條件是什麼?

      9 耶和華向以色列人闡明契約的條款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19:5,6)耶和華原先應許,亞伯拉罕的苗裔要(1)成為大國,(2)戰勝仇敵,(3)定居迦南,(4)成為萬國得福的渠道。現在上帝透露,只要他們服從上帝的誡命,就能享福,成為上帝特選的子民,號稱以色列,「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以色列人同意訂立這個契約嗎?他們異口同聲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埃及記19:8。

      10.耶和華怎樣把以色列人組織起來,為他們立國?上帝對他們有什麼要求?

      10 這樣,耶和華把以色列人組織起來,為他們立國。上帝給他們頒布律法,統管崇拜事務和公民生活。他還給他們設立帳篷(後來改在耶路撒冷興建殿宇),又委任祭司在帳篷作神聖服務。契約規定人民要服從耶和華的律法,特別重要的是惟獨崇拜他。律法的核心條款就是十誡,而十誡的第一誡規定:「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20:2,3。

      律法契約所帶來的福分

      11,12.舊契約上的應許怎樣在以色列人身上實現?

      11 律法契約上的應許有沒有在以色列人身上實現呢?請想想,以色列成了「聖潔的國民」嗎?以色列人都是亞當的後代,所以都是罪人。(羅馬書5:12)不過,按照律法,有獻祭贖罪的安排。關於一年一度在贖罪日獻上的犧牲,耶和華說:「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利未記16:30)可見,以色列人如果忠於上帝,就是聖潔的國民,得蒙潔淨事奉耶和華。但是,他們潔淨不潔淨,視乎他們有沒有服從律法,恆常獻祭。

      12 以色列成了「祭司的國度」嗎?「國度」原文是王國的意思。以色列從立約建國起,一直是個王國,由耶和華在天上作王。(以賽亞書33:22)另外,律法契約容許設立人間的王朝,所以後來有王在耶路撒冷掌權,代表耶和華。(申命記17:14-18)可是,以色列稱得上祭司 的國度嗎?國內確實有祭司團在帳篷作神聖服務。帳篷(後來改用殿宇)不只是以色列人作純真崇拜的中心,也是非以色列人作純真崇拜的地方。此外,以色列國整體上是上帝向人類啟示真理的惟一途徑。(歷代志下6:32,33;羅馬書3:1,2)給耶和華做「見證」的,不只是利未人,也包括所有忠心的以色列人。以色列國是耶和華的「僕人」,要「述說」上帝的「美德」。(以賽亞書43:10,21)不少謙卑的外國人看見耶和華為他的子民施展的大能,景仰純真崇拜,結果成為歸信者。(約書亞記2:9-13)可是,實際受膏當祭司的只有一個部族。

      以色列國內的歸信者

      13,14.(甲)為什麼可以說,歸信者並沒有參與締結律法契約?(乙)歸信者怎樣也受律法契約管制?

      13 這些歸信者的地位怎樣呢?耶和華只跟以色列人立了約。雖然有「許多閒雜人」在場,聖經卻沒有表示他們是參與締約的人。(出埃及記12:38;19:3,7,8)後來,摩西要按以色列人長子的數目計算贖價,可是外族歸信者的長子沒有計算在內。(民數記3:44-51)幾十年後,以色列各部族瓜分迦南的土地,但是並沒有非以色列歸信者的分兒。(創世記12:7;約書亞記13:1-14)為什麼呢?因為律法契約不是跟外族歸信者立的。可是,男性的歸信者還是服從律法接受割禮。他們遵守律法的條例,而且從中得益。不管是以色列人還是外族歸信者,都同樣受到律法契約管制。——出埃及記12:48,49;民數記15:14-16;羅馬書3:19。

      14 比如說,歸信者如果意外殺了人,可以逃到逃城去,跟以色列人一樣。(民數記35:15,22-25;約書亞記20:9)在贖罪日,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獻祭。外族歸信者身為會眾的成員,自然也出席祭禮,並且靠祭牲贖罪。(利未記16:7-10,15,17,29;申命記23:7,8)到了公元33年,彼得為猶太人使用第一條「王國鑰匙」,外族歸信者也有分受惠,可見在律法的安排下,外族歸信者跟以色列人的關係多麼密切。所以,後來「安提阿的歸信者尼哥拉」也做了基督徒,而且成了「七個證明合資格的男子」之一,受委任照料耶路撒冷會眾的需要。——馬太福音16:19;使徒行傳2:5-10;6:3-6;8:26-39。

      耶和華賜福給亞伯拉罕的苗裔

      15,16.耶和華跟亞伯拉罕訂立的契約怎樣在律法的安排下得以落實?

      15 亞伯拉罕的後代按照律法立國以後,耶和華就履行他對族長亞伯拉罕的應許,賜福給他們。公元前1473年,摩西的繼任人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後來各部族瓜分土地。這實現了耶和華應許把土地賜給亞伯拉罕苗裔的話。以色列人忠心的時候,耶和華就履行應許,讓他們戰勝仇敵。大衛王在位年間,情形特別是這樣。到了大衛的兒子所羅門即位,上帝向亞伯拉罕提出的應許就在第三方面實現了。「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都吃喝快樂。」——列王紀上4:20。

      16 可是,眾國族又怎樣通過以色列國得福呢?上面說過,以色列國是耶和華特選的子民,在眾國族中代表耶和華。以色列人攻進迦南之前不久,摩西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呼。」(申命記32:43)許多外族人都回應這個呼籲。當初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時候,已經有「許多閒雜人」隨行,看見耶和華在曠野施展大能,聽見摩西請外邦人同來歡呼。(出埃及記12:37,38)後來,摩押人路得嫁給以色列人波阿斯,做了彌賽亞的祖先。(路得記4:13-22)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普遍不忠的時候,利甲人約拿達和他的子孫,還有古實人以伯·米勒,都沒有同流合污,反而緊守正義原則。(列王紀下10:15-17;耶利米書35:1-19;38:7-13)在波斯帝國的管轄下,有許許多多外族人成為歸信者,跟以色列人並肩作戰,擊敗仇敵。——以斯帖記8:17。

      要有新的契約

      17.(甲)耶和華為什麼棄絕以色列南北方王國?(乙)上帝為了什麼緣故,終於捨棄猶太人?

      17 話說回來,上帝特選的國族必須忠心,上帝的應許才能在他們身上完全實現。當然,有個別的以色列人保持忠心。(希伯來書11:32-12:1)可是,以色列人多次轉而崇拜異教的神,謀取物質利益。(耶利米書34:8-16;44:15-18)有個別的人曲解律法,甚至把律法完全置諸不理。(尼希米記5:1-5;以賽亞書59:2-8;瑪拉基書1:12-14)所羅門死後,以色列國分裂成北方王國和南方王國。後來北方王國徹底反叛上帝,於是耶和華宣布說:「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何西阿書4:6)南方王國也因為違反契約而受到嚴厲的懲罰。(耶利米書5:29-31)猶太人竟還棄絕耶穌,不承認他是彌賽亞,於是耶和華也棄絕他們。(使徒行傳3:13-15;羅馬書9:31-10:4)最後,耶和華作了一個新安排,要徹底落實他跟亞伯拉罕的契約。——羅馬書3:20。

      18,19.耶和華作了什麼新安排,讓亞伯拉罕契約能完全落實?

      18 這個新安排就是新契約。耶和華曾預言到這個契約說:「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31-33。

      19 耶穌在公元33年尼散月14日提到的就是這個新契約。那一天,耶穌透露,聖經所預言的契約快要訂立了。這個契約是他的門徒跟耶和華立的,耶穌擔任居間者。(哥林多前書11:25;提摩太前書2:5;希伯來書12:24)通過這個新契約,耶和華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將以更光輝、更持久的方式實現。下一篇文章會探討這個問題。

  • 新契約帶來更大的福分
    守望台1998年 | 2月1日
    • 眾國族因亞伯拉罕的苗裔得福

      5,6.按基本的屬靈意義來說,亞伯拉罕的苗裔指的是誰?最先通過他得福的是哪一個國族?

      5 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說:「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世記22:18)在舊契約下,許多謙虛的外族人因為歸附以色列,歸附擔任亞伯拉罕苗裔的國族,就得享福分。然而,亞伯拉罕的苗裔按基本的屬靈意義,指的是一個完美的人。保羅的話正好說明這一點:「各項應許原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苗裔說的。書上不是說『眾苗裔』,好像有許多似的,而是說『你那一個苗裔』,只有一個,就是基督。」——加拉太書3:16。

      6 耶穌就是亞伯拉罕的苗裔。眾國族通過耶穌而得的福分,比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所能享受的福分大得多。其實,最先得享這種福分的國族正是以色列人。公元33年五旬節過後不久,使徒彼得對一群猶太人說:「你們是預言者之子,也是契約之子;這個契約是上帝同你們眾父祖訂立的。當時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地上所有家族,都會因你的苗裔得蒙祝福。』上帝興起了他的僕人,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裡來,使你們各人都轉離邪惡的行為,好祝福你們。」——使徒行傳3:25,26。

      7.有哪些國族通過亞伯拉罕的苗裔耶穌得福?

      7 過不多久,上帝讓別的國族得福,先是撒馬利亞人,後是外邦人。(使徒行傳8:14-17;10:34-48)大約在公元50年和52年之間,保羅寫信給小亞細亞加拉太的基督徒說:「經書既然預見上帝要叫眾國族的人由於信心而稱為正義,就事先向亞伯拉罕宣揚好消息說:『所有國族都會藉著你得蒙祝福。』所以,緊守信心的人,現在就跟忠信的亞伯拉罕同得祝福。」(加拉太書3:8,9;創世記12:3)雖然住在加拉太的基督徒有許多都是「眾國族的人」,可是他們因為有信心,就能通過耶穌得福。怎樣得福呢?

      8.保羅時代的基督徒通過亞伯拉罕苗裔而得的福包括什麼事?

      8 保羅告訴加拉太的基督徒,不管他們血統出身怎樣,「你們既然屬於基督,就真是亞伯拉罕的苗裔,是繼承應許的人了」。(加拉太書3:29)這些加拉太人通過亞伯拉罕苗裔而得的福,包括參與締結新契約,同時跟耶穌同做繼承人,跟耶穌共同組成亞伯拉罕的苗裔。古代以色列國的人口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人口「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列王紀上4:20)但是,我們知道跟耶穌共同組成屬靈苗裔的最終有多少人——14萬4000人。(啟示錄7:4;14:1)這14萬4000人來自「每個部族、語言、民族、國族」,而且有分把亞伯拉罕契約的福分賜給其他人。——啟示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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