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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把上帝的名字念出來嗎?警醒!1999年 |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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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誡命
那麼,十誡裡的第三條禁令是什麼意思呢?出埃及記20:7強烈聲明:「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妄稱」上帝名字的正確意思是什麼呢?《猶太出版物協會〈托拉〉評注》指出,上述翻做「妄稱」的希伯來詞含有「錯誤地」或「毫無目的、徒然」的意思。同一部評注也說:「[這個希伯來詞]意思籠統,因此這個詞的意思也包括禁止主犯在訴訟裡作偽證、發假誓、不必要地或輕率地運用上帝的名字。」
這部猶太教的評注正確地指出,「妄稱……上帝的名」意味著濫用這個名字。可是,人教導別人有關上帝的事或向天父禱告時念出上帝的名字,可說是「不必要」或「輕率」嗎?耶和華在詩篇91:14透露了自己的看法:「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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