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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耶和華恨惡詭詐背信
    守望台2002年 | 5月1日
    • 5,6.(甲)為什麼祭司特別可責?(乙)耶和華說他要怎樣羞辱祭司?

      5 為什麼祭司特別可責呢?瑪拉基書2:7清楚表明:「祭司的嘴該保存知識,人也該從他們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們是萬軍之主耶和華的使者。」早一千多年前,上帝通過摩西向以色列人頒布律法,規定祭司有責任「教導以色列人認識耶和華吩咐摩西所說的一切條例」。(利未記10:11)可惜,後來歷代志下15:3的執筆者報導說:「以色列人已經好久沒有真神,沒有祭司教導他們,沒有律法。」

      6 公元前5世紀,瑪拉基當日的祭司也一樣。他們沒有教導人民認識上帝的律法。因此他們特別可責。

  • 耶和華恨惡詭詐背信
    守望台2002年 | 5月1日
    • 11.誰尤其要保持警惕?

      11 今天,有幸在會眾裡教導人認識聖經的,也該謹記瑪拉基書2:7的話,保持警惕。經文說他們的嘴「該保存知識,人也該從他們口中尋求律法」。施行教導的人責任重大。雅各書3:1說他們「要受更嚴厲的審判」。施行教導的時候,既要生動熱誠,也要完全根據聖經和耶和華組織提供的材料。只有這樣做才能「勝任教導人的工作」。因此聖經勸勉說:「你要盡力向上帝表明自己是蒙悅納的,是無愧的工人,正確地運用真理的話語。」——提摩太後書2:2,15。

      12.施行教導的人要在什麼事上慎言?

      12 我們稍有不慎,施行教導的時候就可能攙雜個人喜好或看法。自信心強的人尤其容易犯這個毛病,不知不覺提出一些有違耶和華組織教導的主張。可是,據瑪拉基書2章說,在會眾裡施行教導的人該倡導上帝的知識,而不該鼓吹個人見解,免得絆倒羊群。耶穌說:「誰使信從我的一個小子跌倒,就不如拿一塊驢推的大磨石掛在自己的頸項上,沉入茫茫大海裡,對自己還有益處。」——馬太福音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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