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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悉聖經(下冊)
    • 使徒保羅也說,摩西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通過血肉之軀施行是軟弱無力的」,而「血肉之軀」是指處於摩西律法下的不完美以色列人。儘管亞倫家族的祭司所遵照的律法是屬靈的,是來自上帝的,卻非但不能使「已經賣給罪」的血肉之軀稱義,反而把他們定罪。(羅8:3;7:14;來7:28)摩西律法所委任的亞倫家族的大祭司,根本無法獻上可以把罪完全除去的祭物。(來7:11-14,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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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耶和華也證實,血肉之軀的人的罪可以被除去。「上帝差自己的兒子來,使他成為有罪肉身的模樣,為除罪而來,把血肉之軀所犯的罪定為不是。」(羅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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