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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利茲2010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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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2月,諾爾弟兄第二次探訪伯利茲。這次探訪既切合時宜又富於鼓勵。他在海外傳道員之家住了一晚,跟海外傳道員談及他們面對的不同難題。許多新傳道員想事奉耶和華,卻沒有想過要接受水浸禮,象徵他們獻身給上帝。諾爾弟兄提醒海外傳道員必須堅忍不拔,對人顯出耐心和愛心。他也提醒弟兄,他們的工作已經獲得很好的成果。
禁止海外傳道員入境
1957年,弟兄們感覺到當局一直嚴密監視耶和華見證人在伯利茲的活動。舉個例,有一次,弟兄在奧蘭治沃克播放守望台社製作的一齣影片時,一個警官上前查問分部派來的幾個弟兄,問他們是什麼時候抵達,會在什麼時候離開。警官說,他要向警察局長提交報告,並指出在弟兄們最近舉行的一個大會裡,也有一個便衣警察在場,這個便衣警察同樣提交了類似的報告。
1951年至1957年期間,當局再批准10個海外傳道員前往伯利茲。1957年6月,弟兄突然收到警察局和移民局的公函,說:「英屬洪都拉斯[現稱伯利茲]政府決定:不准你們再派海外傳教士來英屬洪都拉斯,這個規定即時生效。」弟兄請求約見政府官員,想知道禁止的理由,但遭到當局拒絕。
雖然有些宗教團體也不獲准派新海外傳教士入境,但他們卻獲准派新海外傳教士取代原有的海外傳教士。可是,當耶和華見證人打算派兩個新海外傳道員取代原有的海外傳道員時,卻不獲批准。1960年,弟兄們寫信給伯利茲政府以及英國政府,指出他們不是申請派更多海外傳道員來,而是請求讓新的海外傳道員入境,以取代原有的海外傳道員。
弟兄收到的簡略回覆是:「總督諮詢委員會已經決定,不准守望台聖經書社派海外傳教士到英屬洪都拉斯。」
弟兄們要求約見政府官員,但回覆是:「總督諮詢委員會在1957年已經決定,不准守望台聖經書社再派海外傳教士到英屬洪都拉斯。既然如此,總督認為沒有必要就此事跟你們會面。」看來,弟兄們已經無法扭轉事態了。
後來,經過差不多五年不斷申請,到了1961年10月,分部接到伯利茲當局的來信,說:「現謹通知你們,英屬洪都拉斯政府考慮過你們最近提出的申請,現批准你們派新海外傳教士到洪都拉斯取代原有的海外傳教士。」結果在1962年,馬丁·湯普森和妻子艾麗斯獲准以海外傳道員身份從牙買加來到伯利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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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利茲2010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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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伯利茲有些地區是說西班牙語的,可是當時沒有說西班牙語的海外傳道員。後來,有些派來伯利茲的海外傳道員會說西班牙語。其中一個是萊斯利·皮徹。他於1955年來到伯利茲,被派到班奎維城傳道。班奎維城位於伯利茲的西部,靠近危地馬拉,當地居民都說西班牙語。萊斯利·皮徹到達時,已經有一些本地人在等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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