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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得樂意叫人滿心喜悅守望台2002年 |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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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教父提倡什一奉獻嗎?
「我們中間富有的扶助貧困的。……那些生活富裕、又踴躍捐輸的人都作出自己認為數量恰當的捐獻。」(《大護教文》,殉道者查斯丁,公元150年左右)
「猶太人的確需要把財物的十分之一獻給上帝,但是那些獲得自由的人卻把所有的留給主用……就像那窮寡婦所做的一樣,她把一切生活資財都投進上帝的寶庫裡。」(《反異端邪說》,伊里奈烏斯,公元180年左右)
「雖然我們設有錢箱,裡面的錢卻不是用來購買救恩的,彷彿我們所信的是一種待價而沽的宗教。人如果喜歡的話,每月都可以作一點兒捐獻,但捐獻必須心甘情願,並且是力所能及的。誰也不會勉強誰,捐獻完全出於自願。」(《護教文》,德爾圖良,公元197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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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得樂意叫人滿心喜悅守望台2002年 |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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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捐獻
然而,事奉上帝的人仍然應當作出物質上的捐獻,支持正確的崇拜。耶穌吩咐門徒要為他做見證,「直到地極」。(使徒行傳1:8)隨著有越來越多的人成為基督的門徒,基督徒組織需要有更多的導師和監督去探訪會眾,強化弟兄。有時,會眾也必須看顧他們當中的孤兒寡婦和窮困的信徒,給這些人物質上的援助。公元1世紀的基督徒如何應付這一切開支呢?
公元55年左右,使徒保羅呼籲歐洲和小亞細亞的非猶太裔基督徒,捐助猶地亞貧困的基督徒會眾。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會眾,告訴他們該怎樣籌辦「關於為聖民收集捐款的事」。(哥林多前書16:1)論到基督徒的捐獻安排,保羅的話也許會叫你感到意外。
使徒保羅並沒有絮絮不休地向信徒施壓力,勉強他們捐獻。事實上,馬其頓的基督徒雖然「處於困境」,「極度貧困」,卻再三懇求使徒「讓他們捐助聖民,在賙濟的事上有分」。(哥林多後書8:1-4)
雖然保羅鼓勵較富裕的哥林多基督徒效法馬其頓的弟兄,慷慨地賙濟聖民,可是正如一部聖經評注指出,他不是「向弟兄發號施令,要求他們捐獻,而是請求、建議、鼓勵、呼籲他們這樣做而已。哥林多的基督徒假如只是被迫捐獻,就很難捐得樂意,施與的時候也會缺乏溫情了」。在捐獻方面,保羅知道「上帝喜愛捐得快樂的人」,而不是「勉強」「作難」的人。(哥林多後書9:7)
哥林多的基督徒在真道上信心堅定、知識充足,而且對信徒懷有真摯的愛,這一切推動他們自覺自願地作出捐輸。(哥林多後書8:7,8)
「照心裡所決定的去做」
保羅並沒有明確規定弟兄必須捐多少錢。他只是說:「每週的第一天,你們各人要按自己的財力從家裡撥出一些錢。」(哥林多前書16:2)由於哥林多的基督徒預先計劃,定期把一些錢儲蓄起來,因此當保羅來到籌集捐款的時候,他們的捐獻就不會出於勉強或出於一時衝動了。要捐獻多少,這是私事,每個基督徒都必須「照心裡所決定的去做」。(哥林多後書9:5,7)
哥林多的基督徒要是想享有豐盛的屬靈收穫,就必須「慷慨撒種」。然而,他們只須量力而為就行了。保羅說:「我不是要……你們辛苦。」在捐獻方面,只要「照自己所有的去做,不是照自己所沒有的去做」,就必蒙悅納。(哥林多後書8:12,13;9:6)使徒保羅在後來所寫的信中指出,基督徒「不照顧自己家裡的人,其實就等於否認信仰,比不信的人更不好」。(提摩太前書5:8)保羅所主張的捐獻精神無疑不會違反這條原則。
值得注意的是,保羅督導「收集捐款的事」,為的是賙濟聖民。然而,聖經從沒有提過保羅或其他使徒向信徒收取什一奉獻,去資助他們自己的神聖職務。(使徒行傳3:6)無論會眾向保羅作什麼饋贈,保羅都感激接受,但他小心留意不加重弟兄的負擔。(帖撒羅尼迦前書2:9;腓立比書4:15-18)
今天自願捐獻的安排
顯然,公元1世紀的基督徒是奉行自願的捐獻而非什一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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