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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託職責——原因何在?怎樣委託?
    守望台2009年 | 6月15日
    • 委託職責——原因何在?怎樣委託?

      委託職責的做法由來已久,在大地被造之前就已經有了。耶和華創造了他的獨生子之後,就任用這個兒子做他的好工匠創造宇宙萬物。(箴言8:22,23,30;約翰福音1:3)上帝創造了第一對男女之後,吩咐他們要繁衍增多,「遍滿地面,開拓大地」。(創世記1:28)造物主把重任交託給人類,要他們把伊甸園拓展至全球。由此可見,從宇宙的起頭,委託職責已經是耶和華組織的一個特色。

  • 委託職責——原因何在?怎樣委託?
    守望台2009年 | 6月15日
    • 為什麼要委託別人負起部分職責?

      請想想,耶和華創造了他的獨生子,然後授權給他,讓他參與創造其他萬物的工作。沒錯,「天上的、地上的,能見的、不能見的……全都是藉著他而創造的」。(歌羅西書1:16)造物主本可親自創造萬物,但他定意讓兒子成為自己的工作夥伴,分享工作成果的喜樂。(箴言8:31)通過參與創造工作,兒子得以深入認識上帝的品格。我們可以說,天父運用這個機會去訓練他的獨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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