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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該為天災負責嗎?警醒!2007年 |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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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辨識警告信號
首先必須要承認,災難可以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發生。傳道書9:11說:「人人的經歷,都在乎時間和不能預見的遭遇。」不過災禍來臨前的跡象,許多時候還是有跡可尋的,有的是從自然界來的,有的是來自政府的警告。所以掌握了跡象,也就能增加生存的機會。
例如,2004年當海嘯襲擊印尼的錫默盧島時,島上數以千計的居民中,只有七人罹難,因為大部分當地人知道,反常的退潮可能是海嘯的先兆,於是在退潮時就開始逃命。人們也曾因留意強烈風暴來臨前和火山爆發前的跡象,得以逃過災難。自然界的警告信號往往比政府的警告還快,所以生活在天災頻仍地區的人,最好要同時留意大自然的跡象和政府的警告,這樣做才是明智的。
可惜的是,正如一位火山專家說:「就算危險跡象已十分明顯,人們還是有不願接受的傾向。」特別在常有不實警報發出的地區,或上一次災難已在很久以前發生,這種傾向就更明顯了。而且有時候就算災難近在眼前,人們還是捨不得放下他們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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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該為天災負責嗎?警醒!2007年 |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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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從政府警告「在上當權的,人人都要順服。」(羅馬書13:1)當局下令疏散,或必須服從某些安全措施,服從是明智之舉。忠服從了疏散的命令,遠離危險地帶,結果免受餘震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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