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兒女洞悉聖經(上冊)
-
-
教育和培訓孩子是父母的責任。父母要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做孩子的老師和嚮導。父母要有系統地教導孩子,包括:(1)教導兒女敬畏耶和華(詩34:11;箴9:10);(2)勸勉兒女孝敬父母(出20:12;利19:3;申27:16);(3)教導孩子認識上帝的律法、誡命和訓誨,趁孩子年紀還輕,可塑性極高的時候,將耶和華的作為以及關於他的一切真理灌輸給他們(申4:5,9;6:7-21;詩78:5);(4)提醒兒女要尊敬長輩(利19:32);(5)幫助孩子明白聽從勸告十分重要,將這個思想銘刻在他們心中(箴4:1;19:20;23:22-25);(6)著重具體訓練,裝備兒女為成年生活打基礎,例如教女兒做家務,教兒子一技之長或學父親的本行;(7)教孩子讀書識字。
猶太人從巴比倫獲釋回鄉後,許多城市都有猶太會堂。後來,男孩大都在這些會堂裡受宗教導師教導。另外,父母也會帶兒女參加大會,崇拜和讚美耶和華,讓兒女接受屬靈教育。(申31:12,13;尼12:43)有一次,耶穌的父母帶他上耶路撒冷慶祝逾越節,回程時不見了他。後來他們在聖殿裡找到耶穌,看到他「坐在老師中間,邊聽邊問」。(路2:41-50;見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