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訂婚後,要等到完婚才可以住在一起。但在希伯來人眼中,訂婚的人已經是夫婦了。(創19:8,14;士14:15,16,20)
猶太人認為婚約具有約束力,如果未婚夫改變主意,或基於某個正當的理由,兩人不能結婚,未婚夫就要遵循既定的法律程序,寫離婚文書給未婚妻,否則女方就不可嫁給別人。(太1:19)如果女方訂婚後與其他男人行淫,就會因通姦被處死。(申22:23,24)如果女僕許配了別人,還沒有贖身,也沒有得自由,主人卻與她同寢交合,當事人就必須受罰。可是兩人都不必處死,因為女僕還沒有得自由。(利1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