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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掃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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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視屬靈的事 以掃漸漸長大,精於打獵,「喜愛野外生活」。他弟弟跟他不同,雅各「為人無可指責」。以掃則順應肉體的慾望,重視物質享受。(創25:27)以掃得父親喜愛,因為以撒「愛吃野味」。(創25:28)
有一天,以掃從野外回來,又累又餓,雅各正在煮羹。以掃迫不及待地說:「求你快給我一口紅羹,就是這紅羹。我累極了!」雅各要求以掃先將長子權賣給他。耶和華曾應許亞伯拉罕,地上萬國都必因他的苗裔而贏得福分。但以掃並不重視這個神聖應許,竟為了一點扁豆羹和餅,就輕率地發誓把長子權賣給雅各。以掃既然輕看自己的長子權,對之毫不尊重,可見他對上帝的應許根本沒有信心。也許以掃不想承擔上帝預告必臨到亞伯拉罕的苗裔身上的苦難:「你的苗裔要僑居外地,事奉當地的人。當地的人必苦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25:29-34;來12:16)
以掃40歲時擅自作主,娶了兩個崇拜異神的女子為妻。他父親以撒卻截然不同。以撒非常尊重父親亞伯拉罕,跟父親挑選的敬拜耶和華的女子結婚。以掃的赫人妻子一個叫「猶迪」(奧何利巴瑪?),一個叫「巴實抹」(亞黛?)。這兩個女子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十分苦惱。(創26:34,35;36:2;24:1-4,50,51;見巴實抹1;猶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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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掃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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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原則的體現 以掃的性格清楚表明,耶和華上帝揀選雅各,讓他成為應許苗裔的祖先,並不是武斷的決定,也不是偏心的緣故。以掃對屬靈的事毫不賞識,而且一心要滿足肉體的慾望,顯然不適宜做應許苗裔的祖先。因此,耶和華通過瑪拉基先知說:「我愛雅各,恨以掃」。保羅在希伯來書第11章列舉古代一大群忠心的見證人,說:「亞伯拉罕因有信心……與領受同樣應許的以撒、雅各住在帳幕裡。」他當時並沒有提及以掃。(瑪1:2,3;來11:8,9;12:1)
耶和華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可見上帝定意揀選誰,並非取決於這人的行為。使徒保羅舉這件事為例,說明亞伯拉罕的真正兒女不一定是從血統生的後代,也不一定是有善行的人,而是那些像亞伯拉罕一樣顯出信心的人。(羅9:6-12)
以掃是基督徒的鑑戒,提醒他們不要像以掃那樣只看重物質的東西,而把屬靈的神聖事物視作等閒。(來12:16;見以東,以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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