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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暴力打擊家庭
    警醒!1993年 | 9月8日
    • 暴力打擊家庭

      「人為的暴力——不論是掌摑、刀刺抑或槍擊——在家庭圈子裡發生的頻常程度,往往大於我們在社會的其他層面所見的。」——《在緊閉的門後》。

      在美國的大街小巷上,每兩家人當中便有一家在今年內起碼發生過一宗某種形式的家庭暴力事件。此外,每四家人就有一家接二連三使用暴力。諷刺的是,很多不敢在街上行走的人,留在家中所遇上的危險卻有過之而無不及。

      可是家庭的暴力事件並非美國獨有的現象。這是個普世的難題。舉例說,在丹麥每三宗謀殺案便有兩宗發生在家庭圈子裡。在非洲進行的研究也顯示,視乎個別國家而定,骨肉相殘的兇殺個案佔全部謀殺案的百分之22到百分之63不等。在拉丁美洲有很多人,尤其是女性,地位低微,飽受歧視。她們遭粗暴的男子毒打,甚至殺害。

      在加拿大,每年大概有一百個女子死在丈夫或同居的男子手中。美國的人口差不多是加拿大的十倍,每年卻有4000多個女子被專橫強悍的丈夫或男朋友殺害。此外,每年有2000多個孩子被父母折磨至死,也有同等數目的父母為子女所弒。

      故此,在環球各地,丈夫虐待妻子,妻子襲擊丈夫,父母毆打子女,兒女攻擊父母,甚至兄弟鬩牆也訴諸暴力。「成年人在一生中所遇到最暴力和令人憤怒的事,往往都是與至親有關的,」《家庭開始戰鬥》一書宣稱,「而那種憤怒,較諸其他關係的人所產生的強烈得多。」

      家庭陷於作戰狀態

      虐待配偶:很多時,丈夫將一紙婚書視作毆打妻子的許可證。雖然也有襲擊丈夫的女子,但她們所造成的傷害,通常遠遠不及男人虐待妻子那麼嚴重。《父母》雜誌報導說:「舉報的[嚴重]虐待配偶的個案中,超過百分之95牽涉到丈夫毆打妻子。」

      一位紐約地方檢察官說:「在美國社會,以暴力對待女性的個案有如疫症般迅速增加。美國聯邦調查局曾估計……每年有多至600萬名女子遭受毒打。」雖然個案的數目由於國家不同而有所差異,報告顯示在很多國家,男子均肆無忌憚地虐待女性。

      在美國,統計表明「每10個女子便有一個在婚後遭丈夫嚴重襲擊(拳打、腳踢、咬傷或更大的身體創傷)」。假若將一般輕微個案也計算在內的話,《家庭關係》雜誌說:「在美國,每兩個女子當中,便有一個在家裡遭遇過暴力對待。」

      事實上,一位紐約地方檢察官說,統計顯示「將所有的強姦、搶劫案和交通意外事件加起來,需要入院治療的個案也及不上毆打妻子所引致的那麼多」。

      洛伊絲·利夫西醫生指出:「事實清楚表明,對婦女使用暴力和家庭中的暴力比比皆是,而行兇者……乃是一般的市民。……這個棘手的難題,存在於社會裡的各階層和種族中。」

      受害者有時由於被虐而自怨自艾,導致自尊心低落、自卑心重。《父母》雜誌解釋說:「有些女子由於缺乏自信,瞧不起自己,因而使自己成為虐待的目標。……一個典型被虐待的婦女害怕為自己的益處作出計劃,同時不敢自作主張。」

      夫妻之間使用暴力也對兒女產生不良影響。他們誤以為使用暴力便可以操縱他人。有些母親甚至投訴遭兒女恐嚇,例如,「我會找爸爸揍你,」好使母親屈服。

      虐待兒童:每年有數以百萬計的兒童面對極端的體罰,以致受到嚴重傷害、變成殘廢,甚至慘遭殺害。據統計,每宗舉報的虐兒個案背後,便有200宗沒有被舉報的案件。《婚姻與家庭的社會學》一書聲稱,「在兒童看來,家往往是最危險的地方。」

      大學教授約翰·貝茨說,在模鑄孩子日後的品格發展方面,最具影響力的家庭因素便是虐待兒童的行為。蘇珊·福沃德博士評論說:「我發覺在人的一生中,沒有其他事情像虐兒般為受害者的自尊心留下如此深重創痕,或者引致他們在長大後更易產生嚴重的感情難題。」甚至一些四五歲的孩童,在遇上困難時已表現出好攻擊的傾向。當他們日漸長大之際,這樣的兒童在濫用藥物、酗酒、犯罪行為、精神困擾和發育遲緩方面比率都較正常的情況為高。

      可以理解的是,許多受創的兒童在虐待他們的父母面前忍氣含怒;然而,他們通常也會遷怒於沒有參與惡行、但卻容許暴力繼續下去的一方。在孩子的腦海中,噤口不言的見證人就是個幫兇。

      虐待老人:據估計,加拿大有百分之15的老人被成年子女施以身體和精神上的虐待。一位醫生預言「隨著人口老化,兒女所肩負的經濟和感情擔子不斷加增,情況只會變得越來越壞」。類似的憂慮也於世界各地出現。

      很多時,老年人即使遭受虐待也不願舉報自己的兒女。可能由於倚賴虐待者贍養,老年人在無可選擇之餘,惟有繼續在這種駭人聽聞的情況下忍辱偷生。一位老婦被問及她會在什麼時候向當局舉報兒子和媳婦的惡行,她的答案總是「下次」。這位老人家曾受兒媳兩人毒打,以致需要入院治療達一個月之久。

      兄弟鬩牆:這是家庭暴力一種普遍的形式。有些人認為這是微不足道的事,說:「男孩子就是這個樣子。」可是,在一項調查中,泰半兄弟之間的暴力如此嚴重,以致這種行為若發生在家庭圈子以外,便足以構成刑事控訴了。

      很多人認為同根相煎會影響日後成年時期的生活模式。在誘發日後虐待配偶方面,在某些事例上,兄弟鬩牆較諸於目睹雙親暴力衝突,可能影響更壞。

      危機四伏的戰場

      據一位專門研究法律的人士估計,警察前往調解家庭糾紛的個案,比所有其他刑事案件加起來的總和還要多。與其他任何單一類型的任務相比,他也聲稱有更多警察在調解家庭糾紛時慘遭殺害。一位警察說:「在處理搶劫案件時,至少你會有心理準備。可是,踏入某人的家裡時,……你真的不知道會有什麼事發生。」

      美國一組研究人員對家庭暴力作過一番廣泛調查後指出,除了軍隊在戰場作戰之外,家庭便是現存最暴力的社會單位了。

      什麼事會導致家庭暴力呢?家庭暴力可會有終止的一天嗎?這是情有可原的嗎?下一篇文章便會探討這幾個問題。

      [第20頁的精選語句]

      「在美國社會,以暴力對待女性的個案有如疫症般迅速增加。」——地方檢察官

      [第21頁的精選語句]

      「在兒童看來,家往往是最危險的地方。」——《婚姻與家庭的社會學》

  • 家庭暴力原因何在?
    警醒!1993年 | 9月8日
    • 家庭暴力原因何在?

      「家庭非但沒有成為一個安樂窩,使家人可以避開外界社會的種種壓力、緊張和不合理情況,反倒看來正經常把這些難題傳開,而且還加以擴大。」——《親密的環境——探討婚姻和家庭》。

      對家庭暴力所作的研究只不過是相當新近的嘗試。廣泛的調查僅限於在近幾十年來才進行。雖然調查結果不一定首尾一貫,不過總算發現一些造成家庭暴力的基本因素。讓我們考慮其中幾個因素。

      家庭背景擔當什麼角色?

      一群學者論及他們的研究結果說:「我們接見的夫婦越是暴戾,他們的孩子彼此間也越暴力,對父母也是如此。」

      僅是目擊家庭暴力的發生,已經足以對幼童產生極大影響。「一個孩子目睹母親遭受毒打,相等於他自己也被毆打。」治療專家約翰·布拉德肖指出。一位名叫埃德的年輕人痛恨見到父親毒打母親。可是,不知不覺之間,他已經潛移默化,以為男子必須控制女子,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男子必須恐嚇、傷害和貶低女性。長大成人之後,埃德把這些暴虐手段全部加諸他的妻子身上。

      有些謹慎的父母禁止兒女觀看暴力的電視節目,無疑這是一項明智之舉。可是,父母在行為上為容易受影響的兒女以身作則時,必須加倍謹慎。

      壓力擔當什麼角色?

      懷孕、失業、父母去世、搬家、患病和經濟難題等等都會帶來壓力。大多數人並不會因有壓力而使用暴力。可是對一些人來說,壓力可以是暴力的前奏曲,特別當涉及其他因素時更是如此。舉例說,照顧年紀老邁的父母——特別老人家患病在身——加上其他的家庭責任,時常導致照護的人筋疲力竭,進而虐待老人。

      生兒育女也會產生壓力。由於這個緣故,虐待兒童的可能性隨著家庭成員增多而加大。兒女也可以成為虐待配偶的導火線,因為「為兒女而爭執最容易導致夫婦互毆,」《在緊閉的門後》一書報導。

      對性別懷有不正確的觀點

      在加拿大開設顧問服務公司的丹·巴約力克指出,有虐待傾向的男子對女性大多懷有錯誤的看法。他說:「不論文化背景如何,他們自幼便受到教導以為男權至上。」主持治療一組有虐待傾向的男子的哈米什·辛克萊說,很多男子都受到灌輸,自以為比女子優勝,因此他們有權可以「懲罰、管教或威嚇女性」。

      在許多國家裡,男子被視為有權把妻子當作一件物品般看待,就好像他財產的一部分。對妻子的控制和專橫被看作是他的男子氣概和尊榮的表現。妻子時常遭丈夫毒打和虐待,然而,鑑於這些事已是司空見慣,當地的司法部門通常都是不聞不問的。男權至上,女子卑賤。不論丈夫是多麼卑鄙、粗暴、變態或自私,妻子都必須表現完全的順服。

      哥倫比亞電視台記者莫利·塞弗談及一個南美國家時報導說:「在整個拉丁美洲,該國的大男人主義無出其右。……這種情況充斥整個社會,包括在法庭內。一個男子可以為了捍衛名譽殺人而無需受罰,尤其是受害人是他的妻子或情人。」塞弗認為「地球上再沒有其他地方(比這個國家)更歧視婦女的了」。然而,男權至上,女子受歧視的情況其實十分普遍,絕非僅限於這個國家,只是該國的情況可能特別嚴重而已。

      紐約市家庭暴力法律執行部門主管明娜·舒爾曼指出,男性以暴力作為支配女性、表現力量和權威的工具。她補充說:「我們留意到,家庭暴力乃是誤用權力和操縱的表現。」

      好些毆打妻子的人由於本身的自尊受到損害,因此也試圖令受害者無地自容。他們若在虐待妻子方面得逞,便彷彿可以挽回自尊似的,以為自己比另一個人優越,可以控制這個人。他們以為這樣做可以證明自己確實具有男子氣概。然而,這是真的嗎?對弱質女流凶神惡煞可以證明他們真的是大丈夫,抑或其實是專橫無理的人?堂堂男子漢竟然毆打弱質纖纖、手無寸鐵的女子,這真的就是男子氣概嗎?一個道德高尚的男子會以關懷體恤、恩慈憐憫對待弱小無助之輩,而絕非恃強凌弱。

      闡明虐待狂無理取鬧的精神的另一種情況是,這些人經常責怪妻子挑起爭端。他也許暗示,甚至對她說以下的話:『你這件事做得不好,所以我才揍你。』又或者:『晚飯弄遲了,你真是咎由自取。』在虐待狂的腦海裡,錯總是在她。無論如何,配偶的短處絕不能構成毆打的正當理由。

      飲酒會造成分別嗎?

      鑑於酒精能夠減低人的自制力,同時增加了憑衝動行事的潛在危險,難怪有些人認為酒精可能是個誘發虐待的媒介。一個清醒的人,即使情緒激動,通常也能夠保持自制;但是酒過三巡,他便會變得蠻不講理、惹是生非。酒精更使人亂性,削弱他控制脾氣的能力。

      然而,其他人卻聲稱難題的癥結在乎壓力過於酒精。他們說一個以酒精應付壓力的人與用暴力減壓的人其實沒有多大分別。這意味到好酒的人無論清醒或醉酒都會是強橫粗暴的。可是,無論基於什麼原因,使用酒精肯定不會幫助人控制自己的情緒,時常正好適得其反。

      傳媒怎樣影響人的舉止

      有些人認為電視和電影大力鼓吹男性要有男子氣概,並且教導人使用武力作為解決爭端和發泄憤怒的正當手段。一位家庭顧問承認說:「《藍波»(Rambo)這部電影對我影響深遠,令我大感迷惑;一方面,我[內心]奉公守法的成人思想因藍波大開殺戒而感到震慄,與此同時,我[內在]的童稚心態卻為他喝采打氣。」

      既然眾多兒童用了數以千計小時觀看電視,這些節目含有數不勝數的暴力、強姦、歧視他人——尤其是女性的鏡頭,難怪很多兒童長大後便把這些反社會的性格付諸行動,繼而強加諸別人身上。事實上,不但兒童受到傳媒影響,連成年人也不能幸免。

      此外,特別近年來電視和電影裡暴力、不道德和輕賤女性的鏡頭有變本加厲的趨勢,這自然也助長了家庭暴力。正如一個調查團體發現,「很明顯,……觀看暴力鏡頭與侵略性行為有相互的關係。」

      『各自為政』的影響

      今日,許多人的生活都顯得孤單寂寞。超級市場和平價商店取代了友善親切的鄰里雜貨店。城市重建、經濟難題和失業削弱了家庭的地位。在那些與社會缺乏緊密聯繫的家庭中,暴力事件極為常見。

      詹姆士·科爾曼在他的著作《親密的關係、婚姻和家庭》中,解釋他為何有上述的見解。他認為一個性情孤僻的人鮮與別人作有意義的談話,以致虐待者很難客觀地了解自己的處境,以及從可信靠的知己處尋得幫助。缺少了來自至親和密友的調整和安慰,當事人更容易在行事上以自我為中心,因為沒有親友每天糾正和消解他的錯誤思想。一如箴言18:1所說:「與眾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並惱恨一切真智慧。」

      對受暴力影響的家庭予以援手

      我們剛才探討過的,只是部分促成家庭暴力的原因而已。還有不少別的成因。辨明以上的因素之後,現在我們需要考慮一下解決的方法。人若正活在一個充滿暴力的家庭之中,他可以怎樣行去制止虐待的行為模式?聖經的觀點又如何?家庭暴力會有終止的一天嗎?第26頁的文章會討論這些問題。

      [第25頁的附欄或圖片]

      感情上的暴力——出口傷人

      身體上的虐待來自拳打腳踢,感情上的虐待卻牽涉到用言語去攻擊人。兩者之間的惟一分別僅是選用的武器有所不同而已。情況正如箴言12:18所述一樣:「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

      感情上的暴力,包括那些「如刀刺人」的說話,究竟有多大的危險呢?蘇珊·福沃德博士寫道:「結果[跟實際的虐待]都是一樣。」在感情上說來,「你照樣感到恐懼、無助和痛苦。」

      加諸配偶身上的感情暴力:一位長期受害者說:「夫妻間的暴力並非僅是身體上的。至很大程度,也許甚至大多數的暴力都是言語上和感情上的。」虐待的方式可以包括漫罵、呼喝、不停的批評、辱罵和恐嚇會使用實際的暴力等。

      蔑視、侮辱或威嚇的惡意言論均可以對人造成重大的傷害。像水點滴在石頭上一樣,含沙射影、貶低別人的話起先看來或許無傷大雅,可是很快對方的自尊心便會受到創傷。一位婦人說:「若要在身體上和言詞上的虐待任擇其一,無論何時我都寧可選擇肉體受苦。」她解釋說:「傷痕是看得見的,因此別人至少會可憐你。反過來說,口頭的辱罵照樣令你難過極了,卻絲毫沒有傷痕。沒有人會可憐你。」

      加諸兒童身上的感情暴力:這可以包括經常批評和貶低一個孩子的外觀、智力、才幹,或作為一個人的價值。嘲笑尤其具有殺傷力。兒童常常只留意嘲笑的表面意思,而不懂得分辨字裡行間哪些是實在的,哪些僅是「說笑」而已。家庭治療學家肖恩·霍根-唐尼觀察說:「孩子會覺得身心受創,可是每個人卻在笑,故此他學會的是不要信任自己的感覺。」

      因此,在大多數的事例上,蘇格蘭歷史家和小品文作家托馬斯·卡萊爾的話的確很適用。他曾說:「我現在才明白,以一般而言,嘲笑乃是魔鬼的言語;為了這個緣故,很久以來我已經把它棄若敝屣了。」

      一位專門研究虐待兒童案件的專家喬伊·拜爾斯說:「身體上的虐待可能會殺死一個孩子。可是,來自父母持續不斷的負面批評,同樣能夠將孩子的品格和性情毀去。」《家庭生活導師》雜誌評論說:「傷痕可以辨認和褪去;然而感情上的創傷,卻能夠在不知不覺間改變了孩子的思想和品格,長久影響他對現實的看法,也影響到他與別人的相處。」

      [第23頁的圖片]

      兒童看慣暴力,耳濡目染,日後的行為會受到嚴重影響

  • 家庭暴力——徹底終止
    警醒!1993年 | 9月8日
    • 家庭暴力——徹底終止

      「預防家裡發生暴力和減少家庭暴力,牽涉到社會和家庭均必須在結構和模式上作出重大的改變。」——《在緊閉的門後》。

      人類歷史上第一宗謀殺案與一對兄弟有關。(創世記4:8)此後數千年來,各種形式的家庭暴力一直在人類社會中肆虐。世人提出的解決方法不勝枚舉,但大多都各有缺點、難竟全功。

      舉例說,康復計劃只對那些肯承認自己的難題的犯過者奏效。一位在康復中的虐妻者慨嘆說:「我們當中每有一位[正逐漸康復],在外面便有三個人說,『你一定要你的老妻俯首聽命。』」因此虐妻者需要學習處理自己的難題。為何他竟變成一個虐待妻子的人?藉著接受幫助,他也許最終能夠糾正自己的錯誤行徑,踏上康復之路。

      可是,這些社會計劃通常都面對人手不足的困難。據統計,美國百分之90的謀殺兒童案件在案發前,早已有報告表明那些家庭是危機四伏的了。故此,社會計劃和警察部門都可說是有心無力。此外,還有一些因素是絕不可忽視的。

      『新品格』

      一組研究人員說:「重新調整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是不可或缺的。」家庭暴力不僅是身體方面的虐待而已;它主要是個思想上的難題。難題源於家庭成員——配偶、孩子、父母和兄弟——之間怎樣彼此看待。重新調整這些關係意味到要穿上聖經所說的『新品格』。——以弗所書4:22-24;歌羅西書3:8-10。

      讓我們查考一下與家庭有關的聖經原則,這些原則能夠幫助家庭各分子穿上與基督相若的新品格,從而建立較佳的關係。——可參閱馬太福音11:28-30。

      對養育兒女的觀點:為人父母所牽涉的並非僅是把孩子生出來而已。可悲的是,很多人卻將兒女視為重擔而不願承擔為人父母的本分。這樣的父母日後極有可能會成為虐待兒女的人。

      聖經稱兒女為『耶和華的產業』和「賞賜」。(詩篇127:3)在照顧這份產業方面,父母要向造物主負責。那些視兒女為負累的人需要在這方面培養新品格。a

      對兒女所懷的期望要切合實際:一項研究顯示,許多有虐兒傾向的母親期望嬰孩一歲大便能夠分辨是非。報告提及在這些母親當中,有三分一的人甚至要求嬰孩六個月大便懂事了。

      聖經表明人人生來都是不完美的。(詩篇51:5;羅馬書5:12)聖經沒有說人出生時便擁有辨識力。反之,聖經說『通過應用』,人的理解力才受到『訓練而能分別是非』。(希伯來書5:14,《新世》)再者,聖經論及「孩子的特徵」、孩提時代的「愚蒙」和幼年的「虛空」。(哥林多前書13:11,《新世》;箴言22:15;傳道書11:10)父母必須了解兒童的能力限度,按孩子的年齡和能力而抱有合理的期望。

      對兒女施行管教:聖經裡被譯成「管教」的希臘字詞含有「教育」的意思。故此,管教的目的主要是訓練而非製造痛苦。很多時管教都無需加以體罰,雖然有時也許有此必要。(箴言13:24)聖經說:「要聽教訓就得智慧。」(箴言8:33)保羅也勸勉我們應該「存心忍耐」,用「百般的忍耐」責備人。(提摩太後書2:24;4:2)這些原則表明即使杖打是無可避免的,也不應在盛怒下過分施行。

      基於上述的聖經原則,請問問自己:『我施行的管教是教育孩子,抑或僅是藉著傷害來控制他們?我在管教時向他們灌輸公義的原則,抑或恐懼?』

      成年人行為的規範:一位虐妻者聲稱由於「失去自制」才毆打妻子。律師問他可有刺傷他的妻子。那人回答說:「我決不會那樣做!」藉此,男子獲得幫助看出他當時的行為其實也受到若干規範所限制,只不過他所定的行為規範並不正確而已。

      你的行為規範又如何?意見不合、反目相向時,你會臨崖勒馬嗎?抑或你會勃然大怒,至終爆發吵鬧、辱罵、推碰、擲物或互毆?

      聖經所說的新品格規範嚴謹,絕不容許精神虐待或以暴力攻擊人。以弗所書4:29說:「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31節補充說:「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希臘文字詞「忿怒」意味著「衝動的品性」。饒有趣味的是,《惡毒的父母》一書指出,虐兒者一項共同的特徵就是「在控制衝動方面極缺乏自制」。新品格要求人無論在身體和言詞上都要嚴格控制自己的衝動傾向。

      當然,新品格對妻子和丈夫同樣適用。作妻子的不應激怒丈夫,反之要對他為照顧家庭所作的努力表示賞識,與他通力合作。彼此都不應當要求對方達致可望而不可即的完美地步。反之,要將彼得前書4:8的原則應用出來:「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尊敬老人:利未記19:32說:「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這項要求也許是一項挑戰,尤其是年紀老邁的父母患病在床,並且諸多要求。提摩太前書5:3,4談及要「尊敬」父母和「報答親恩」。這包括了經濟上的供應及予以尊重。鑑於父母在我們還是無助的嬰孩時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事,我們應當在有需要時同樣照顧他們。

      克服兄弟之間的紛爭:在該隱的仇恨導致他殺害弟弟亞伯之前,耶和華已勸告他說:「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世記4:7)感情是可以受到控制的。要學習彼此容忍,「用愛心互相寬容」。——以弗所書4:2。

      學會向人傾訴

      許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對自己的遭遇噤口不言。但是,約翰·賴特博士勸諭說:「受害的婦女應當向一位勝任的第三者尋求感情和身體上的保護。」這項勸告對所有被虐待的家庭分子均適用。

      對受害者來說,向別人吐露自己的不幸有時是難於啟齒的事。畢竟,在最緊密的社會單位——家庭——當中,對配偶的信任已經帶來了痛苦。可是,箴言18:24說:「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尋找這樣的朋友,學會審慎地向她傾訴難題,乃是你獲得所需幫助的一個重要步驟。當然,施虐者也亟需幫助。

      每年有數以十萬計的人成為耶和華見證人。這些人接受挑戰,披上新的品格。他們當中不乏曾經一度在家裡專橫作惡的人。為了抵消任何重蹈覆轍的傾向,他們必須讓聖經繼續在他們的生活上發揮作用,因為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

      對於這些新近成為見證人的人來說,披上新品格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正如歌羅西書3:10所說「漸漸更新」。故此,持續的努力是必需的。值得欣慰的是,耶和華見證人有眾多的屬靈『弟兄、姊妹、父母和兒女』予以扶持。——馬可福音10:29,30;也可參閱希伯來書10:24,25。

      在世界各地7萬多群耶和華見證人會眾當中,有許多仁愛的監督為會眾服務,他們有如「避風所和避暴雨的隱密處」。他們的『眼睛和耳朵會為有需要的人張開』。(以賽亞書32:2,3)故此,無論較新的耶和華見證人抑或在會眾裡多年的人,他們在致力披上新品格的過程當中,都能夠從基督徒會眾的監督獲得源源不絕的幫助。

      富於憐憫的監督

      每逢有人向耶和華見證人會眾的基督徒監督尋求勸告,這些訓練有素、大公無私的監督都會樂於聆聽。他們受到勸勉要對所有人,特別是慘遭嚴重傷害的受虐者,表現莫大的憐憫和同情。——歌羅西書3:12;帖撒羅尼迦前書5:14。

      且以一位慘被虐待受傷的妻子為例。在現今許多國家中,假若相同的暴行是加諸於家庭圈子以外的人身上,暴徒很可能早已身陷囹圄了。因此受害人必需得到格外仁慈的對待,正如監督恩待其他不同類別的受害者,比如遭性侵犯的人一樣。

      再者,監督必須嚴懲這些嚴重違反上帝律法的兇徒,令他對所行的惡事負責。這樣,會眾便能夠保持潔淨,其他無罪的人也受到保護。最重要的是,上帝的聖靈得以在會眾中暢行無阻。——哥林多前書5:1-7;加拉太書5:9。

      上帝對婚姻的觀點

      人在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之後,便應按照上帝話語所載的基督徒原則生活。他們學到上帝委派男子作一家之主,帶頭從事純真崇拜。(以弗所書5:22)但是首領的地位絕不容許人對妻子苛酷不仁,踐踏她的人格或將她的意願置諸不理。

      剛相反,上帝的話語清楚表明丈夫應當「愛[他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以弗所書5:25,28,29)誠然,上帝的話語說明妻子應該配受「敬重」。——彼得前書3:7;也可參閱羅馬書12:3,10;腓立比書2:3,4。

      無疑,基督徒丈夫若在言語或身體上虐待妻子,就不能狡辯說實在是愛妻子或敬重她了。若然,那就是虛偽了,因為上帝的話語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歌羅西書3:19)不久,在哈米吉多頓上帝審判這個邪惡制度時,偽君子與反對上帝統治的人將會遭遇同一的厄運。——馬太福音24:51。

      敬畏上帝的丈夫會愛他的妻子如同自己的身子。他會毆打自己的身體,拳擊自己的面孔或者用力扯自己的頭髮嗎?他會在別人面前貶損自己、冷嘲熱諷、語出尖酸嗎?這樣做的人,至少也會被人視為精神失去平衡。

      一個基督徒若毆打他的妻子,在上帝眼中他所作的一切善工都會變成徒然。在基督徒會眾裡,「打人」者沒有資格獲得服務的特權。(提摩太前書3:3;哥林多前書13:1-3)當然,妻子以類似的方式對待丈夫也違反了上帝的律法。

      加拉太書5:19-21列舉了上帝所譴責的行為,諸如「仇恨、爭競、……惱怒」,又說「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故此,毒打配偶或子女決非正當行為。這些行為通常都是違反國家的法律,而且肯定與上帝的律法背道而馳。

      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守望台》雜誌,也曾提供聖經對這個問題的觀點,論及那些自稱是基督徒但卻以暴力待人的人說:「一個以基督徒自居的人若執迷不悟地屢次大發雷霆,他便可能受到開除的處分。」——1975年11月1日刊,670頁;可參閱約翰二書9,10。

      上帝的律法容許人怎樣行

      上帝最終會審判那些違背他律法的人。在此之前,對於那些飽受執迷不悟、兇殘成性的丈夫三番五次毒打的基督徒妻子而言,上帝的話語提供什麼可行的建議呢?無辜的受害者有義務繼續任人凌辱,以致危害到她們的身體、精神和靈性健康,甚至她們的生命嗎?

      《守望台》雜誌就家庭暴力一事指出上帝的話語容許人怎樣行。雜誌說:「使徒保羅勸告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文章進一步指出:「虐待若變成無法忍受,或一方的生命受到威脅,相信的配偶可能決定『離開』。但是他應當設法在以後與配偶『復合』。(哥林多前書7:10-16,《新譯》)可是,『離開』配偶一事並沒有形成離婚和再婚的聖經根據;但法律上的離婚或分居則可能給予受害的一方若干保護,使不致受到進一步的虐待。」——1983年9月15日刊,26-7頁;也可參閱1989年5月1日刊,14-5頁。

      受害人在這些情況下作出的選擇必須是個人的決定。「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加拉太書6:5)沒有人能夠為她作這樣的決定。任何人也不應當試圖迫使她回到暴虐的丈夫身邊,以致她的健康、生命和靈性受到威脅。她必須按照自己的意願自行決定,而不是因為別人將他們的意見強加於她身上。——可參閱腓利門書14。

      家庭暴力徹底終止

      耶和華見證人從聖經的預言獲悉,家庭暴力乃是末期的一項特色,在這個時期很多人都會「濫用權力」、「無親情」和「性情兇暴」。(提摩太後書3:2,3,《新英文聖經》)值得慶幸的是,上帝應許在末後的日子過去之後,一個和平的新世界會來臨,在新世界裡人們會「安然居住,無人驚嚇」。——以西結書34:28。

      在奇妙的新世界裡,家庭暴力會永遠成為過去。因為「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詩篇37:11。

      我們懇請你學習更多關於未來的聖經應許。誠然,甚至現今你也能夠藉著運用聖經原則,而使你的家庭生活獲益良多。

      [腳注]

      a 有更多與為人父母之道有關的優良勸告載於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的《使你的家庭生活美滿幸福》第7至9章:「生育兒女——一項責任和一項賞賜」、「你所擔任的父母角色」和「從兒女的嬰孩時期便開始施行教導」。

      [第26頁的圖片]

      聖經原則有助於調解家庭糾紛

      [第29頁的圖片]

      被虐者需要向勝任的朋友傾心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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