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者從事一場普世的收割
「隨著時鐘逐漸移向哈米吉多頓,耶和華見證人正加速活動,務求盡力幫助更多人逃過這場可怖的毀滅。」——1987年3月15日伊恩·博伊恩(Ian Boyne)在牙買加京士頓的《星期日搜集者報》中發表的社論。
以上引述這位社論作者的評論並非言過其實,耶和華見證人確信哈米吉多頓——屆時上帝會將罪惡一舉殲滅——已逼近眉睫了。人類正生活在上帝審判的日子。(啟示錄14:6,7)因此,人們留意好消息的信息乃是當務之急。耶穌基督——人類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傳福音者——在第一世紀率先為傳福音「直到地極」一事興起了一個組織。(使徒行傳1:8;歌羅西書1:23)他預告在我們的日子也會有一件類似的傳福音工作在普世進行。(馬太福音24:14)耶和華見證人現今便構成了這個執行上述任務的組織;他們懷著迫切的態度將上帝王國的好消息在210個國家地區中廣為宣揚。
耶和華見證人不單是一個傳道的組織,也是一個教導的組織。耶穌吩咐跟從者「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我們很高興介紹你認識幾位曾從見證人的傳道和教導工作得益不淺的人。
墨西哥
弗吉尼亞已屆110歲的高齡,她渴望告訴你,「認識和事奉耶和華是永不會太遲的。」在她年輕的日子,她非常虔信宗教,甚至有四年的時間穿著特別的宗教袍服。可是她說:「我感到若有所失。」她對聖經有很多疑問,但卻無法在任何地方找到滿意的答案。例如,她曾向教堂裡的導師請教天主的名字是什麼?他們的回答是:「天主的名字就是天主。」
但在1983年,情形改變了。她的孫女開始與耶和華見證人研讀聖經。孫女告訴弗吉尼亞天主的名字是耶和華(詩篇83:18),因而解答了她多年來的疑問。這激勵她親自與見證人研讀聖經。兩年之後,在1985年6月2日,她以水浸禮表示獻身給上帝,那時她已108歲。
「回想當日,不禁令我深感快慰,」她說。「從那天起,我才開始活過來。雖然年紀老邁,我仍然每月用五至六小時從事傳道工作。我用手杖支撐自己行走。我喜歡步行過於乘坐汽車,因為這樣行可以使我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況。」
印度
「我是個地方流氓,一無是處,」一個曾作惡多端的男子如此說。「我曾走私販毒,玩馬卡(賭博),吸祕密顧客給我的免費香煙。我也有酗酒的惡習;儘管如此,我仍是個活躍的教友。」可是,後來有一位耶和華見證人登門造訪。他開始研讀聖經,並將其中的教訓付諸實行。這使他的生活大為改觀。(箴言2:1-22;提摩太後書3:16)現在他和妻子及兩個女兒正幫助別人擺脫上述種種的惡行。
比利時
一對年輕夫婦對上帝十分憤恨。何以故呢?因為他們的第一個孩子——一個女兒——在出生後十天便告夭折,第二個孩子則生來便殘廢,第三個孩子看來非常健康強壯,卻在五個月大時突然去世。這位母親感到難以置信,一位仁愛的上帝竟然會容許這些悲劇發生在他們身上,但許多生活墮落的人反倒有健康的兒女。
在此之後不久,一位耶和華見證人在附近從事逐戶傳道時探訪她的家。見證人向她談及上帝應許人有一個快樂的前途希望,她立刻對上帝是一位仁愛的天父一事表示異議。(詩篇37:10,11)可是,她同意接受一些聖經書刊。此後,見證人多次探訪她,聖經的好消息漸漸使她的心軟化下來,並使她對上帝產生信心。現在她和丈夫一起懷有穩確的希望,堅信耶和華不但會在地上的樂園裡醫好他們那殘廢的兒子,同時使另外兩個孩子復活過來。——約翰福音5:28,29;啟示錄21:1-4。
葡萄牙
一個星期日早上,一個女子提著大籃物品,在街上停下來與一對夫婦傾談。這是他們首次卻非最後一次的會面。這對夫婦是耶和華見證人,他們正在街上從事傳福音的活動。見證人首先對購物者表示賞識她留意照顧家人的物質需要,然後問她是否知道誰有能力滿足困苦人類的種種需要。他們接著親自答覆這個問題,向對方指出上帝有能力如此行。(詩篇107:8,9;以賽亞書33:24)「他能夠解決我的難題嗎?」女子不禁納罕。見證人給她肯定的答覆,女子於是邀請見證人回家,他們隨即開始了一個聖經研究。她的丈夫留意到妻子在態度上有顯著的改善,於是也加入聖經討論,不久之後甚至毅然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改變過來。
女子後來告訴見證人,她在該星期日早上與他們傾談之前曾兩次企圖自殺,因為她和丈夫決定分手,因而情緒大受困擾。現在,她和丈夫及兒女正團結一致地在學習好消息方面不斷進步。
泰國
一位住在泰國北部的婦人一生大部分的時間均受鬼靈所纏繞,後來她遇到一位耶和華見證人,後者正在從事傳福音的工作。婦人接受了一些聖經書刊,並且同意有一個家庭聖經研究。經過兩個月的研討之後,她獲悉聖經的勸戒,知道她必須清除屋內所有與謬誤崇拜有關的物品,如偶像等,也必須拆毀她用來保護家人免受邪靈騷擾的靈堂;她對聖經在這方面所提出的理由表示體會而樂於服從。(使徒行傳19:19;哥林多前書10:21;約翰一書5:21)現在,她不再受鬼靈侵擾了;反之,她能夠專心致志地幫助別人認識獨一的真神耶和華。
肯雅
一名犯罪頭子獲悉他被警方視為危險分子而要將他槍殺。可是,他卻滿不在乎地一笑置之。其後不久,他在一次搶劫中失手,最後只剩下他獨自一人被憤怒的群眾包圍起來,準備施以私刑。就在這當兒,警察前來將他救出,然後留押在監房裡等候法庭審訊。
他的律師建議他利用各種不同的策略否認控罪,可是他在監房中想起一位耶和華見證人曾在數年前探訪過他。他開始對自己的不法行為感到懺悔,於是向上帝祈求幫助,甚至在禱告中使用上帝的名字耶和華。(參看使徒行傳10:1,2。)在出庭時,令法官大感驚訝的是,這罪犯竟然承認控罪;法官因此對他從輕發落,判他入最高保安監獄十年而非判以死刑。
他在獄中熱心研讀聖經書刊及不斷向上帝禱告。他懇求上帝,若是可能的話,將他入獄的期限縮短,好讓他能夠事奉上帝。出乎意料的是,他果然接獲通知,他的刑期將會減半。因此,在五年的監禁期滿之後,他獲得釋放,然後立即開始與耶和華見證人研讀聖經,不久便獻身受浸。他現在正以全時的傳福音工作為目標。
以上僅是說明耶和華見證人正怎樣履行他們傳福音「直到地極」的使命和義務的幾個事例而已。諸如此類的經驗其實不勝枚舉。所以,你相信耶和華見證人的確是今日真正的傳福音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