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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貴的基督徒產業守望台1993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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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搬到得克薩斯州的達拉斯時,我才兩歲。三年後,他們開始以先驅身分從事全時服務。晚上他們在路邊架起帆布床睡覺,而我則睡在汽車的後排座位上。當然,我當時覺得很好玩,可是不久爸媽就看出他們仍未作妥準備過先驅的生活。因此爸爸開始經營生意。後來,他造了一輛小型活動房屋車,準備重新開始先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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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貴的基督徒產業守望台1993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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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父母一起事奉耶和華
1931年,我們全家出席俄亥俄州哥倫布舉行的大會。這個令人振奮的大會決議採納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我雖然只有八歲,卻認為這是我所聽過最美的名字。回家後不久,爸爸的生意被一場大火毀盡了。爸爸媽媽認為這是「主的旨意」,於是再次開始先驅工作。這樣,自1932年夏天起,我們享受了許多年愉快的全時服務。
媽媽的雙親仍住在聖安東尼奧,所以爸媽就在得克薩斯州中部從事先驅工作。由於爸爸媽媽不時從一個委派地區遷到另一個委派地區工作,這意味著我也要經常轉換學校。有時,一些見證人會不假思索就說,「為什麼不找個地方安頓下來,讓孩子有個家?」言下之意好像說爸爸媽媽沒有給我適當照顧似的。可是我覺得我們的生活多姿多采,我也有分在爸媽的傳道工作上盡點綿力。實際上,爸爸媽媽給我的訓練使我獲得裝備,在日後也以此作為自己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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