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自由!
地上第五十億個人據說在1986年7月7日誕生。這五十億人類,不錯,所有的人,必須面對怎樣的未來呢?這數十億人類有可能最後有一天享有真正的自由嗎?我們可以充滿信心地說,『不錯。』可是,「自由」一詞究竟是什麼意思呢?它意味到人可以為所欲為嗎?絕不然,因為正如第19世紀的英國小說家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寫道:「人有兩種自由:假自由是人任意幹他喜歡幹的事;真自由則是人可以隨願做他應該做的事。」
人唯獨做「他應該做的事」才會獲得真正的自由。那麼,人應該怎樣行呢?耶穌在地上時簡要地指出兩條大誡命:第一,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其次,要愛人如己。(馬可福音12:29-31)唯獨那些真正表現這種純真的愛心——愛上帝和人類同胞——的人才會獲得真正的自由。——約翰福音8:31,32。
今日的世界有表現這種愛心嗎?很可惜,並沒有。既沒有愛,假自由遂大行其道。這種自由提倡獨立自主的自私精神。它堅持『自行其是』,不理會上帝,也不理會鄰人。這種精神從個人伸展到社會、民族及國家。當這種『自我至上』的態度持續不息之際,地上任何自由、和平或快樂的根基都必然十分脆弱。要記住,耶穌說,『你要愛人如己。』對鄰人的這種愛心乃是享有真自由的必需條件。
聯合國組織的設立目的是要以「和平安全」取代戰爭的災害,從而為人類帶來自由。在成立的第40週年,聯合國宣告1986年為國際和平年。可是,這件事可算是帶著穩確的和平希望向世界宣告自由嗎?花在軍備上的驚人開支(現今已達到超過10,000億美元一年)有受到削減嗎?各種恐怖行為及汽車炸彈的活動有減少嗎?在北愛爾蘭、中東和亞洲各地,以宗教理由進行的屠殺事件有消滅嗎?宗教領袖紛紛參與政治,高談和平。但情形看來,真正的和平鴿子早已遠遠飛出聯合國和世界各宗教所能掌握的範圍之外了。
今日有任何團體已棄絕了世界的暴力及『自我至上』的行事方式嗎?不錯,的確有!預告的「和平的君」耶穌基督已「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把愛好和平的人聚集起來。(以賽亞書2:3,4;9:6,7;啟示錄5:9;7:9)這些人現在正歡欣鼓舞,因為基督治下的上帝王國行將把一切罪惡鏟除,帶來一個普世的和平樂園;屆時,真正的自由便會實現。這個團體稱為耶和華見證人。(但以理書2:31-35,44;以賽亞書43:10,12;65:17-25)這些基督徒以團結一致的方式參與一項令人雀躍的宣告;這項宣告由古代以色列國的禧年安排的各種特色影射出來。在環球200多個國家地區中,每個地區裡的基督徒見證人都欣然服從上帝的命令:「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利未記25:10)你有聽見及留意這個歡樂的宣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