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45年後向見證人道歉
1995年8月,在柏林的法院裡,一位前最高法院法官為自己在45年前所犯的錯誤,向一個耶和華見證人道歉。
1950年10月,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最高法院宣判九個耶和華見證人犯了煽動叛亂,及從事間諜活動的罪名。他們當中兩人被判終生監禁,其餘七人,包括當時22歲的洛塔爾·赫尼希(照片右起第四人),都被判處很長的刑期。
四十年後,東德成為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一部分。自那時以來,當局開始調查前東德審理欠公的一些案件,並把應負罪責的人繩之以法。在這類案件中,其中之一就是最高法院在1950年對耶和華見證人的不公裁判。
當年,有三位法官負責審訊這些耶和華見證人,A.T.是其中的一位,現在他已經80歲了。他被控妨礙司法公正,這宗案件在柏林地區法院審訊,他出庭解釋自己當日的判詞。
前法官向法院承認,45年前,雖然他想判較輕的刑罰,但他還是表決贊成判見證人罪名成立。這次的聆訊使他重新想想這件事。為什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黨曾猛烈逼迫耶和華見證人,因為見證人拒絕支持希特勒。大戰之後,見證人又受到共產政權殘酷對待。這件事使他「深感悲痛」。
洛塔爾·赫尼希告訴法庭,他被單獨囚禁了五年半,直至1959年才從勃蘭登堡監獄釋放出來。聽了赫尼希的陳述之後,前法官禁不住淌下淚來,他啜泣說:「我很抱歉,請原諒我。」赫尼希接受了他的道歉。——可參看路加福音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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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e Berliner Illustrier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