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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感覺是正常的嗎?痛失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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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感覺是正常的嗎?
一位痛失親者的人寫道:「在英國,我自幼便受到教導不要在公開地方表露自己的感情。我還記得,每逢我被弄痛了,我那曾經是軍人的父親就咬緊牙根對我說,『不許你哭!』我無法記得哪個時候母親吻過或擁抱過我們孩子中的任何一個(家裡有四個孩子)。我在56歲那年目睹父親去世。我感覺自己有很大損失。可是,起初我卻哭不出來。」
在有些文化裡,人們慣於公開表露自己的感情。不論他們快樂抑或憂傷,別人都知道他們的感覺如何。在另一方面,世上有些地方,特別在北歐和英國,一般人,尤其是男子,自幼便學會壓抑自己的感情,不將自己的感覺流露出來。他們喜歡保持鎮定,不動聲色。但是,你若有親者去世,表達自己的悲痛是不對的嗎?聖經的主張如何?
聖經裡哭泣的人
聖經是由一些生活在地中海東部地區的希伯來人寫的。希伯來人是個富於表情的民族,而聖經就含有許多公開表露個人悲傷的例子。大衛王曾為他的兒子暗嫩被殺而哀傷。事實上,他「號咷痛哭」。(撒母耳記下13:28-39,《新譯》)大衛的逆子押沙龍曾試圖篡奪他的王位,但大衛卻甚至為押沙龍的死亡而悲痛不已。聖經的記載告訴我們:「[大衛]王就心裡傷慟,上城門樓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撒母耳記下18:33)大衛像任何正常的父親一樣表示傷痛。作父母的時常寧願自己能夠替兒女死去就好了!孩子比父母先逝看來是絕不自然的事。
耶穌對他的摯友拉撒路之死有什麼反應呢?他行近拉撒路的墳墓時,禁不住哭起來。(約翰福音11:30-38)後來,抹大拉的馬利亞在行近耶穌的墳墓時也哭起來。(約翰福音20:11-16)許多世人由於對死者的情形沒有基於聖經的清楚了解,所以在親者去世時常會傷痛欲絕。誠然,基督徒明白聖經的復活希望,因此不會悲傷過度。但是,既然人有正常的感情,真正基督徒雖然懷有復活的希望,也會為親者去世而悲痛。——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4。
哭還是不哭
今日我們的反應又如何?你發覺表露自己的感情十分困難,或令你尷尬嗎?在這件事上,一般顧問提出什麼建議?他們的現代觀點時常只是與聖經古代受感示的智慧不謀而合而已。他們主張人應當表達而非壓抑自己所懷的悲傷。這使我們想起聖經裡古代一些忠心的人物,例如約伯、大衛、耶利米,都曾表達自己內心的悲痛。他們絕沒有抑制自己的感受。因此,避免與別人接觸是不智的。(箴言18:1)當然,在不同的文化中,人們以不同的方式表達悲痛;此外,事情也視當地流行的宗教信仰而定。a
如果你想哭又怎樣?人生來就會哭泣。哭泣乃是人之常情。請再一次想想拉撒路死時的情形。當時耶穌「心裡悲嘆……[就]哭了」。(約翰福音11:33,35)因此,親者去世時,哭泣乃是自然的反應。
親者去世時,悲痛哭泣是正常的
一位名叫安妮的母親的經歷足以支持這種看法。她那年幼的女兒蕾切爾死於嬰兒猝死綜合症。她的丈夫評論說:「令人感覺意外的是,我和安妮在舉行葬禮時都沒有哭。別的人卻個個都泣不成聲。」安妮回應丈夫的評論說:「當時我們的確沒有哭,但後來我卻為我們兩個人哭夠了。真正的打擊在悲劇過去了之後,當我終於單獨一個人在家裡時,才悄然來到。我哭了一整天。但我相信這對我頗有幫助。我哭完之後,感覺好得多了。我無法不為失去小寶貝而悲傷。我真的相信,你應當讓悲痛的人盡情哭泣。雖然別人說『不要哭了』是個自然的反應,這樣的話其實對悲傷的人並沒有什麼真正幫助。」
有些人的反應
有些人痛失親者時有什麼反應呢?請考慮一下朱厄妮塔的事例。她深知失去一個嬰孩是什麼滋味。她曾經五次流產,但現在又懷孕了。後來她由於汽車失事入院留醫,可以了解的是,她感覺十分擔心。兩週之後,她的產痛開始——但較預產期早得多。此後不久,小瓦妮莎出生了——僅兩磅多一點。朱厄妮塔回想說:「我興奮得不得了,我終於是個母親了!」
但她的快樂卻十分短暫。四天之後,瓦妮莎夭折了。朱厄妮塔回憶說:「我感覺十分空虛。我失去了做母親的機會。我覺得自己有所缺欠。我回到家裡,看見我們為瓦妮莎所預備的房間和我為她買的小內衣,不免感到心痛。接著的兩三個月,我再三回想她出生的那天。我不想跟任何人有任何接觸。」
這樣的反應有點極端嗎?別人可能很難明白,但是像朱厄妮塔那樣有過這種慘痛經驗的人指出,她們為早死的嬰孩悲傷,跟為一個活了一些日子之後才夭折的孩子哀傷沒有什麼差別。他們表示,孩子在出生之前很久已深受父母所愛了。孩子跟母親有一種特別的親密連繫。嬰兒一旦死去,母親感覺失去的乃是一個真正的人。這件事實是別人需要明白的。
你可以怎樣受憤怒和罪咎感所影響
另一位母親那六歲大的兒子因先天心臟病忽然死去。她回憶當時她的感覺,說:「我經歷到一連串的反應——麻木、無法置信、自覺有罪,以及對丈夫和醫生感覺憤怒,因為他們未能及早察覺孩子的病情有多嚴重。」
憤怒可能是悲痛的另一個徵兆。痛失親者的人可能遷怒於醫生和護士,覺得他們應當作出更大努力去照顧死者才對。或者他們對親友感覺惱怒,因為後者看來說話或行事不當。有些人惱怒去世的親者,因為親者忽視了自己的健康。絲特拉回憶說:「我記得自己曾對丈夫感覺惱怒,因為我深知情形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他的病情相當嚴重,但他卻不理會醫生的警告。」失去親者的人有時會因為死者所留下的重擔而對去世的人感覺惱怒。
有些人則由於惱怒而自咎——意思便是,他們因為自己感覺惱怒而責怪自己。另一些人則將親者去世歸咎於自己。「如果我迫他早點看醫生,」「如果我帶他看另一個醫生,」「如果我留意使他好好照顧自己的健康,」他們說服自己,「他就不會去世了。」
孩子夭折是極大的打擊——表現真摯的同情和體恤可以對父母大有幫助
另一些人所感的罪咎則不僅至此為止,特別是他們的親者出乎意料地突然去世的話。他們開始回想以往,他們曾向死者發怒、與死者爭吵,或者覺得他們並沒有對死者盡自己的責任。
許多母親都經歷悠長的憂傷過程,這件事實足以支持不少專家的看法。他們認為,孩子的夭折對父母的一生——特別以母親為然——留下了永久的創傷。
喪偶之痛
配偶去世是另一項痛苦的經歷;特別是雙方若曾分享一種非常活躍的生活,所感的痛苦就越深。這可能意味到,他們一向分享的整個生活方式都終止了;他們以前一同旅遊、工作、娛樂和互相依存,現在已告結束了。
尤妮斯解釋,她的丈夫突然心臟病發去世時,她有什麼感受。「第一個星期,我的感覺完全麻木,彷彿我成了走肉行屍一般。我甚至失去了味覺和嗅覺。可是,我的邏輯感卻以一種不帶感情的方式繼續運作。由於醫護人員對我丈夫施行急救時我在場,我並沒有經歷通常那種否認事實的徵兆。即使如此,我的確經歷一種極度的挫折感,彷彿我目擊一輛汽車掉落懸崖,我卻無力加以制止一般。」
她有哭泣嗎?「我當然有。特別是我從親友收到許多慰問卡,我每讀一張便禁不住哭起來。這幫助我應付一天餘下的時光。但是別人屢次問我有什麼感覺,就沒有什麼能幫助我了。顯然我感到非常痛苦。」
什麼事幫助尤妮斯渡過這段憂傷的時期呢?她說:「雖然我自己不察覺,我潛意識地決定要繼續照常活下去。可是,每逢我想起,我那熱愛生命的丈夫已不再跟我一起享受生活的樂趣了,這仍然使我感到傷痛。」
「不要讓別人指揮你……」
《道別——何時及如何說再見》一書的作者提出勸告說:「不要讓別人指揮你應當怎樣行事或應當有什麼感覺。每個人感受悲痛的過程各有不同。別人也許認為——並且讓你知道他們認為——你悲傷過度或不夠悲傷。要原諒他們,恝然置之。如果你試圖強迫自己適合別人或社會為你定出的模子,你就會妨礙自己恢復感情健康的進度了。」
當然,不同的人會以不同方式應付他們的傷痛。我們並非暗示一種方式必然好過另一種。可是,如果哀傷的人開始感到心灰意冷,無法適應現實環境,那就有危險了。在這樣的時候,他們可能需要富於同情心的朋友的幫助。聖經說:「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因此,不要害怕向別人求助和抒發自己的感受,甚至乎痛哭一場。——箴言17:17。
悲痛是對親者去世的正常反應,因此,讓別人看見你傷心並沒有什麼不對。但是還有些其他問題也需要解答:『我可以怎樣在生活上適應悲痛呢?感覺憤怒和罪咎是正常的嗎?我可以怎樣應付這些反應?什麼可以幫助我忍受親者去世的傷痛?』接著的資料會回答這些以及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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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才能在生活上適應悲痛?痛失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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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才能在生活上適應悲痛?
「我感覺受到很大壓力,要設法控制自己的感情,」邁克回憶父親去世時的情形,這樣解釋說。在邁克看來,壓抑自己的悲痛是男子氣概的表現。可是他後來意識到自己錯了。因此,當邁克的朋友的祖父去世時,邁克知道要怎樣做。他說:「如果事情發生在兩三年前,我就會拍拍他的肩頭說,『要作個大丈夫。』可是,現在我卻輕觸他的膀臂說,『無論你有什麼感覺,順其自然好了。這可以幫助你應付自己的情緒。如果你想我走開,我就走開。如果你想我留下來,我就留下來。但不要害怕將自己的感覺表露出來。』」
瑪麗安娜在丈夫去世時也感受到壓力要控制自己的感情。她回憶說:「我最關心的事便是要為別人立下好榜樣,以至我根本不容許自己有正常的感覺。但是我終於看出,試圖為別人的緣故保持堅強,對我自己並沒有什麼幫助。我開始分析自己的處境,於是對自己說,『如果你想哭,就痛快哭一場好了。不要試圖太堅強。要將內心的感情宣泄出來。』」
因此,邁克和瑪麗安娜都主張:要任由自己悲痛!他們的想法是正確的。為什麼呢?因為悲痛是宣泄感情的必需方法。將感情宣泄出來能夠解除你所受的壓力。將感情自然地流露出來,同時伴之以了解和正確的知識,可以使你對自己的感情有正確的認識。
當然,並非人人都以同一的方式表現悲痛。例如,親者突然去世或纏綿病榻一段長時期才去世,可能會對仍然在生的人的感情反應有所影響。但有一件事看來是肯定的:壓抑自己的感受可以對你的身體和感情都有害處。將悲痛宣泄出來會健康得多。用什麼方法呢?聖經含有若干切合實際的勸告。
宣泄悲痛——以什麼方法?
談話 可以是個有用的紓解方法。古代的族長約伯在十個兒女完全死於非命、自己又遭遇其他的個人悲劇之後說:「我厭惡我的性命,我要盡情吐[希伯來文,「釋放」]苦水,傾訴心中的痛苦。」(約伯記1:2,18,19;10:1,《新譯》)約伯無法再約束自己的痛苦。他需要將心中的抑鬱抒發出來;他不得不盡情「傾訴」。英國劇作家莎士比亞也表現過類似的思想,他在名劇《麥克白》中寫道:「把悲痛化作言詞罷;悲痛若不發聲,就會對負荷過重的心低語而將它刺透。」
因此,你若將自己的感覺向一位『真正的友伴』傾訴,而他帶著同情和耐心聆聽,便可以為你帶來若干程度的舒解。(箴言17:17,《新世》)將經歷和感覺以言詞表達出來,時常可以使這些感覺較容易了解和應付。如果聽者是一個曾經痛失親者,但卻成功應付自己的傷痛的人,你也許能夠從對方獲得一些切合實際的建議去幫助你應付情勢。一位母親解釋她的孩子去世時,她跟另一個曾面對類似痛苦的女子交談何以對她大有幫助:「知道別人也經歷過同樣的悲劇,但卻得以保持精神健全,至今仍然在生活上尋得適當的意義和秩序,實在對我有很大的強化作用。」
聖經的例證表明,將自己的感受寫下來可以幫助你宣泄心中的悲痛
如果你發覺對人談及自己的感受令你侷促不安,那又如何呢?掃羅和約拿單戰死之後,大衛作了一首充滿感情的輓歌,將他的悲痛表露無遺。這首哀歌最後被收納為聖經中撒母耳記下的一部分。(撒母耳記下1:17-27;歷代志下35:25)類似地,有些人發覺較易於用文字將自己的感受表達出來。一位寡婦報導,她將自己的感受寫下來,過了幾天之後將所寫的話讀一次。她發覺這有助於她抒發自己的抑鬱情懷。
不論通過談話抑或寫作,將自己的感受表達出來可以幫助你消解悲傷。這也可以幫助你澄清誤解。一位母親解釋說:「我和丈夫聽聞有些夫婦在孩子夭折之後以離婚收場,我們絕不想有這樣的事發生在我們身上。因此每逢我們感覺憤怒,想歸咎對方,我們就彼此交談,將難題化解。我認為這樣行使我們的關係更親密。」因此,將自己的感受表露出來能夠幫助你明白,即使你和別人遭受同一的損失,別人卻可能以不同的方式感到悲痛——以自己的步調和自己的方式這樣行。
能夠幫助人消解悲傷的另一件事是哭泣。聖經說,「哭有時。」(傳道書3:1,4)親者去世無疑是這樣的時候之一。流下悲傷的眼淚看來是復原過程的一個必要部分。
一位年輕女子解釋,她的母親去世時,一位密友怎樣幫助她應付自己的悲痛。她回憶說:「我的朋友隨時給我援手。她跟我一起哭泣,一起交談。我能夠公開表露自己的感受,這對我十分重要。我即使盡情痛哭也無需感覺尷尬。」(可參閱羅馬書12:15。)你也不應當覺得流淚是一件羞恥的事。正如我們在上文見到,聖經裡充滿了忠心男女——包括耶穌基督自己在內——的例子,他們都公開流下悲傷的眼淚而毫不感覺尷尬。——創世記50:3;撒母耳記下1:11,12;約翰福音11:33,35。
在每種文化裡,悲傷的人都感激別人的慰問
你也許會發覺,有一段時期你的感情有點難以預測。你也許會突然流下淚來。一位寡婦發覺,上超級市場購物(她以前曾時常與丈夫一起這樣做)可能使她禁不住哭起來,特別是如果她出於習慣伸手去取丈夫喜歡吃的某些東西的話。要對自己有耐心。不要覺得你必須強忍住眼淚。要記住,流淚是悲傷的一個自然和必需的部分。
應付罪咎感
正如以上提及,有些人在親者去世之後感覺自咎。這也許可以解釋,忠心的雅各在誤信兒子約瑟被「惡獸」所殺之後何以感到極度傷心。雅各曾差約瑟去探視他的弟兄,看看他們的近況如何。因此雅各很可能受到罪咎感所煎熬,例如他可能想道,『我為什麼派約瑟單獨出去呢?我為什麼把他派到一個有野獸出沒的地方去呢?』——創世記37:33-35。
也許你覺得自己的疏忽有分促成了親者的死亡。自咎——不論是實在的還是想像的——其實是一種正常的悲傷反應,而這件事本身是可以對人有所幫助的。你也無需將這種感覺隱藏在心裡。對別人談及你的自咎感可能使你得到你所亟需的舒解。
可是要明白,無論我們多麼深愛另一個人,我們也無法控制對方的生活,而且無法制止『時機和不能預見的環境』臨到我們所愛的人身上。(傳道書9:11,《新世》)此外,你無疑絕非懷有不良的動機。例如,你若沒有帶親者去看病,這是否意味到你希望 親者生病死去呢?當然不是!既然這樣,你真的需要對親者的去世負責嗎?絕不然。
一位母親在女兒死於車禍之後學會怎樣應付自咎感。她解釋說:「因為是我派她出去辦事的,我感到自咎。但是我後來意識到,懷有這樣的感覺是毫無理由的。我派女兒和她父親出去辦事,絕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所發生的僅是意外而已。」
你也許會說,『有這麼多的事是我本不該說出來和做出來的。』不錯,但是我們當中有誰能夠說,我們是個十全十美的父親、母親或兒女呢?聖經提醒我們:「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各書3:2;羅馬書5:12)因此,要接受你並非十全十美這件事實。老是說「但願這樣或那樣就好了」根本於事無補,反而會妨礙你復原。
如果你有充分理由相信自己的罪咎感是實在而不是幻想的,就要考慮一下消除自咎感的最重要因素——上帝的寬恕。聖經向我們提出保證:「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詩篇130:3,4)你無法返回過去,將任何事加以改變。可是你卻能夠懇求上帝寬恕你以往所犯的錯誤。然後怎樣呢?請想想,如果上帝答應將你的罪清除,你豈不也應當寬恕你自己嗎?——箴言28:13;約翰一書1:9。
應付憤怒
你是否感覺有點憤怒?也許你所惱怒的對象是醫生、護士、朋友或甚至死去的親者。要知道,這也是痛失親者的人的一項常見反應。你也許由於感覺自己受到傷害,自自然然地就感覺憤怒。一位作者說:「你只有察覺到憤怒——不是受其支配,而是知道你感覺到這種情緒——才能夠擺脫憤怒的破壞性影響。」
將憤怒表達出來或跟別人分擔也可以有所幫助。以什麼方式這樣行呢?無疑不是藉著大發雷霆。聖經警告人,長久懷怒是危險的。(箴言14:29,30)但是你也許會發覺,跟一位富於了解的朋友談及這件事會令你感覺舒服一點。有些人發覺,感到憤怒時作點劇烈運動可以幫助他們消解怒氣。——也可參閱以弗所書4:25,26。
雖然忠實地公開表露自己的感覺相當重要,我們卻應當在這方面小心。表達自己的感受是一回事,將其推在別人身上卻是截然不同的一回事。你無需為自己的憤怒和挫折怪責別人。因此要留意,在談及自己的感覺時不要帶著敵視別人的口吻。(箴言18:21)在應付悲傷方面有一項最重要的幫助,現在我們會討論一下這件事。
來自上帝的幫助
聖經向我們提出保證:「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篇34:18)不錯,與上帝的親密關係比其他任何事更能夠幫助你應付親者的死亡。怎會如此呢?到目前為止所提出的一切切合實際的建議都是基於上帝的話語聖經或與之一致的。應用這些建議可以幫助你應付難題。
除此之外,千萬不要低估禱告的價值。聖經勸勉我們說:「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他永不叫義人動搖。」(詩篇55:22)既然將你的感受向一個富於同情心的朋友傾訴會有所幫助,將你內心的感覺向「賜各樣安慰的上帝」傾訴,無疑對你的幫助更大得多!——哥林多後書1:3。
禱告並非僅是令我們心情好一點而已。「聽禱告的主」應許賜聖靈給手下一切懇切地向他祈求的僕人。(詩篇65:2;路加福音11:13)上帝的聖靈,意即他的動力,可以賜給你「莫大的能力」,使你能夠接受每日的挑戰。(哥林多後書4:7)要記住:上帝能夠幫助他的忠僕忍受他們所面對的任何和所有難題。
一位婦人曾因為女兒去世而十分傷心。她回憶禱告的力量怎樣幫助她和丈夫渡過愛女夭折的傷痛。她解釋說:「我們晚上在家裡,發覺悲傷難以忍受,便一同大聲禱告。女兒去世之後,我們初次做一件以前總是跟她一起做的事——參加會眾的聚會,出席大會等——我們都禱告求上帝賜予力量。我們早上起來,現實的環境看來難以忍受,我們便禱告求耶和華幫助我們。為了某個原因,我每逢獨自步進家中,就感覺十分傷心。因此我每次獨自回家都先對耶和華作個禱告,求他幫助我保持若干程度的平靜。」這個忠心的女子堅信這些禱告有明顯的功效。你也可能發覺,由於你恆切禱告,『上帝所賜超過人能了解的平安必保守你的心思意念。』——腓立比書4:6,7,《新譯》;羅馬書12:12。
上帝所提供的幫助的確會造成很大差別。基督的使徒保羅指出,上帝「在一切患難中,……安慰我們,使我們能……安慰那些在各樣患難中的人」。誠然,上帝的幫助並不會消除你的痛苦,但卻能夠使痛苦較易忍受。這並不意味到你不會再哭泣,或能夠將你的親者淡然忘懷。反之,這意味到你能夠完全復原。復原之後,你所經歷的事能夠使你變得更富於了解和同情心,從而能夠幫助別人應付類似的傷痛。——哥林多後書1:4,《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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