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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不可能發生!」痛失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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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不可能發生!」
紐約(美國)一位男子回憶說:「我的兒子喬納森正在探訪幾哩外的一些朋友。我的妻子華倫天娜並不喜歡他到那裡去。華倫天娜一向都擔心交通不安全。但喬納森很喜歡電子學,而他的朋友有一間工作坊,可以給他一些實際經驗。當時我身在紐約曼哈頓西區的家裡,妻子則在波多黎各探視她的家人。『喬納森快回來了,』我這樣想。接著門鈴響起。『這一定是他了。』其實不是。原來是警察和救傷人員。『你知道這張駕駛執照是誰的嗎?』警察問道。『我知道,是我兒子喬納森的。』『我們帶來了壞消息。路上發生了交通意外,……你的兒子,……你的兒子在意外中身亡。』我最初的反應是,『這件事不可能發生!』這個炸彈在我們心裡造成了巨大的創傷,直至許多年後還未復原。」
『我們帶來了壞消息。路上發生了交通意外,……你的兒子,……你的兒子在意外中身亡。』
巴塞羅那(西班牙)的一位父親寫道:「在1960年代,我們是西班牙一個快樂的家庭。家裡有我的妻子瑪利亞,我們的三個兒女,大衛、帕基托和伊莎貝爾。他們三人的年齡分別是13歲、11歲和9歲。
「1963年3月的一日,帕基托從學校回來,說頭痛得很厲害。我們對於他頭痛的成因茫無頭緒——但不久就知道了。三小時之後他斷了氣。腦出血奪去了他的小生命。
「帕基托的夭折發生在30多年前。即使是這樣,直至今日我們還感到傷痛。父母若失去一個兒女,就無法不感覺他們失去了自己的一部分——無論過了多少時間,或他們有多少別的兒女,都於事無補。」
以上兩個關於父母痛失兒女的經驗足以說明,孩子夭折可以造成多麼深長的創傷。一位哲學博士說得不錯:「孩子去世通常比一個較年長的人去世造成更大的傷痛,因為家人絕沒有想到孩子會死去。……任何孩子的去世都意味著,不少未來的夢想、關係[兒子、媳婦、孫兒孫女],……和許多尚未享有過的經驗,已就此消逝了。」由於流產而失去胎兒的女子也可能經歷到這種重大的失落之感。
一位悲痛的妻子解釋說:「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我的丈夫拉塞爾在太平洋區作醫療助手。他曾目擊一些十分慘烈的戰役。他返回美國之後,轉而過一種較平靜的生活。他後來成為上帝話語的傳道員。他滿60歲之後不久便有心臟病的症狀出現。他設法過一種活躍的生活。後來,在1988年7月的一天,他心臟病發去世。他的去世對我打擊很大。我甚至沒有機會跟他說再見。他不僅是我的丈夫,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一同生活了40年之久。現在看來我不得不忍受一種特別的寂寞感覺了。」
在普世各地,每天都有數以千計的悲劇打擊許多家庭,上述只是其中幾個而已。正如大部分痛失親者的人會告訴你,每逢你的孩子、丈夫、妻子、父母、朋友被死亡攫去,你無疑會同意,死亡真的像基督教執筆者保羅所說一般是『最後的仇敵』。人初次聽到親者去世的噩耗,首先的自然反應時常是加以否認。「這件事是不可能發生的!我實在無法相信。」正如我們在稍後會讀到,很多時還有其他反應接踵出現。——哥林多前書15:25,26,《新譯》。
可是,在我們考慮悲痛這種感覺之前,讓我們先回答一些重要的問題。死亡是否意味到死者就此一了百了呢?我們終有一天能夠跟死去的親者重聚嗎?
的確有希望
聖經的執筆者保羅向人指出,我們有希望擺脫『最後的仇敵』——死亡——而獲得舒解。他寫道:「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他所要毀滅的最後仇敵就是死亡。」(哥林多前書15:26,《現譯》)為什麼保羅能夠這麼肯定呢?因為他受過本身便曾從死裡復活的耶穌基督所教導。(使徒行傳9:3-19)由於這緣故,保羅能夠寫道:「死既是因一人[亞當]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耶穌基督]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15:21,22。
有一次耶穌在拿因遇到一位寡婦,見到她的兒子剛去世,不禁大為難過。聖經的記載告訴我們:「[耶穌]將近[拿因]城門,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他母親又是寡婦。有城裡的許多人同著寡婦送殯。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於是進前按著槓,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那死人就坐起,並且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上帝,說:『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又說:『上帝眷顧了他的百姓!』」請留意耶穌怎樣深受憐憫之心所感動,於是使寡婦的兒子復活過來!請想想這意味到將來會有什麼事發生!——路加福音7:12-16。
當時耶穌在許多見證人面前施行了一宗令人難忘的復活奇跡。這件事預示未來的一場復活。耶穌在施行這個奇跡之前已預言到,人將來會在「新天」統治之下在地上復活過來。當時他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啟示錄21:1,3,4;約翰福音5:28,29;彼得後書3:13。
還有其他的見證人也曾目擊復活發生,這包括彼得和當時伴隨耶穌的12使徒的其他幾位。他們在加利利海曾實際聽見耶穌在復活後對他們說話。聖經的記載告訴我們,「耶穌說:『你們來吃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約翰福音21:12-14。
因此,彼得能夠懷著十足的信念寫道:「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1:3。
使徒保羅表示他對這個希望也堅信不疑,說:「一切律法和先知所記的,我都相信。我靠著上帝所存的盼望,也是他們自己所期待的,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使徒行傳24:14,15,《新譯》。
因此,千百萬人懷有穩確的希望,他們會在地上再次與死去的親者重聚,但卻在與現今截然不同的環境見到這個希望實現。屆時的環境會怎樣?我們會在這本冊子以「死者的穩確希望」為題的最後一章進一步詳細討論與死去的親者重聚這個基於聖經的希望。
但是,首先讓我們考慮一下幾個問題。你若正由於痛失親者而哀傷,就很可能也懷有這些問題:為死者悲痛是正常的嗎?我怎樣才能在生活上適應悲痛?別人可以怎樣幫助我應付這個難題?我可以怎樣幫助其他痛失親者的人?而最主要的問題是:關於死者所懷的穩確希望,聖經究竟有什麼主張?我會跟親者重聚嗎?在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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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感覺是正常的嗎?痛失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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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感覺是正常的嗎?
一位痛失親者的人寫道:「在英國,我自幼便受到教導不要在公開地方表露自己的感情。我還記得,每逢我被弄痛了,我那曾經是軍人的父親就咬緊牙根對我說,『不許你哭!』我無法記得哪個時候母親吻過或擁抱過我們孩子中的任何一個(家裡有四個孩子)。我在56歲那年目睹父親去世。我感覺自己有很大損失。可是,起初我卻哭不出來。」
在有些文化裡,人們慣於公開表露自己的感情。不論他們快樂抑或憂傷,別人都知道他們的感覺如何。在另一方面,世上有些地方,特別在北歐和英國,一般人,尤其是男子,自幼便學會壓抑自己的感情,不將自己的感覺流露出來。他們喜歡保持鎮定,不動聲色。但是,你若有親者去世,表達自己的悲痛是不對的嗎?聖經的主張如何?
聖經裡哭泣的人
聖經是由一些生活在地中海東部地區的希伯來人寫的。希伯來人是個富於表情的民族,而聖經就含有許多公開表露個人悲傷的例子。大衛王曾為他的兒子暗嫩被殺而哀傷。事實上,他「號咷痛哭」。(撒母耳記下13:28-39,《新譯》)大衛的逆子押沙龍曾試圖篡奪他的王位,但大衛卻甚至為押沙龍的死亡而悲痛不已。聖經的記載告訴我們:「[大衛]王就心裡傷慟,上城門樓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撒母耳記下18:33)大衛像任何正常的父親一樣表示傷痛。作父母的時常寧願自己能夠替兒女死去就好了!孩子比父母先逝看來是絕不自然的事。
耶穌對他的摯友拉撒路之死有什麼反應呢?他行近拉撒路的墳墓時,禁不住哭起來。(約翰福音11:30-38)後來,抹大拉的馬利亞在行近耶穌的墳墓時也哭起來。(約翰福音20:11-16)許多世人由於對死者的情形沒有基於聖經的清楚了解,所以在親者去世時常會傷痛欲絕。誠然,基督徒明白聖經的復活希望,因此不會悲傷過度。但是,既然人有正常的感情,真正基督徒雖然懷有復活的希望,也會為親者去世而悲痛。——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4。
哭還是不哭
今日我們的反應又如何?你發覺表露自己的感情十分困難,或令你尷尬嗎?在這件事上,一般顧問提出什麼建議?他們的現代觀點時常只是與聖經古代受感示的智慧不謀而合而已。他們主張人應當表達而非壓抑自己所懷的悲傷。這使我們想起聖經裡古代一些忠心的人物,例如約伯、大衛、耶利米,都曾表達自己內心的悲痛。他們絕沒有抑制自己的感受。因此,避免與別人接觸是不智的。(箴言18:1)當然,在不同的文化中,人們以不同的方式表達悲痛;此外,事情也視當地流行的宗教信仰而定。a
如果你想哭又怎樣?人生來就會哭泣。哭泣乃是人之常情。請再一次想想拉撒路死時的情形。當時耶穌「心裡悲嘆……[就]哭了」。(約翰福音11:33,35)因此,親者去世時,哭泣乃是自然的反應。
親者去世時,悲痛哭泣是正常的
一位名叫安妮的母親的經歷足以支持這種看法。她那年幼的女兒蕾切爾死於嬰兒猝死綜合症。她的丈夫評論說:「令人感覺意外的是,我和安妮在舉行葬禮時都沒有哭。別的人卻個個都泣不成聲。」安妮回應丈夫的評論說:「當時我們的確沒有哭,但後來我卻為我們兩個人哭夠了。真正的打擊在悲劇過去了之後,當我終於單獨一個人在家裡時,才悄然來到。我哭了一整天。但我相信這對我頗有幫助。我哭完之後,感覺好得多了。我無法不為失去小寶貝而悲傷。我真的相信,你應當讓悲痛的人盡情哭泣。雖然別人說『不要哭了』是個自然的反應,這樣的話其實對悲傷的人並沒有什麼真正幫助。」
有些人的反應
有些人痛失親者時有什麼反應呢?請考慮一下朱厄妮塔的事例。她深知失去一個嬰孩是什麼滋味。她曾經五次流產,但現在又懷孕了。後來她由於汽車失事入院留醫,可以了解的是,她感覺十分擔心。兩週之後,她的產痛開始——但較預產期早得多。此後不久,小瓦妮莎出生了——僅兩磅多一點。朱厄妮塔回想說:「我興奮得不得了,我終於是個母親了!」
但她的快樂卻十分短暫。四天之後,瓦妮莎夭折了。朱厄妮塔回憶說:「我感覺十分空虛。我失去了做母親的機會。我覺得自己有所缺欠。我回到家裡,看見我們為瓦妮莎所預備的房間和我為她買的小內衣,不免感到心痛。接著的兩三個月,我再三回想她出生的那天。我不想跟任何人有任何接觸。」
這樣的反應有點極端嗎?別人可能很難明白,但是像朱厄妮塔那樣有過這種慘痛經驗的人指出,她們為早死的嬰孩悲傷,跟為一個活了一些日子之後才夭折的孩子哀傷沒有什麼差別。他們表示,孩子在出生之前很久已深受父母所愛了。孩子跟母親有一種特別的親密連繫。嬰兒一旦死去,母親感覺失去的乃是一個真正的人。這件事實是別人需要明白的。
你可以怎樣受憤怒和罪咎感所影響
另一位母親那六歲大的兒子因先天心臟病忽然死去。她回憶當時她的感覺,說:「我經歷到一連串的反應——麻木、無法置信、自覺有罪,以及對丈夫和醫生感覺憤怒,因為他們未能及早察覺孩子的病情有多嚴重。」
憤怒可能是悲痛的另一個徵兆。痛失親者的人可能遷怒於醫生和護士,覺得他們應當作出更大努力去照顧死者才對。或者他們對親友感覺惱怒,因為後者看來說話或行事不當。有些人惱怒去世的親者,因為親者忽視了自己的健康。絲特拉回憶說:「我記得自己曾對丈夫感覺惱怒,因為我深知情形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他的病情相當嚴重,但他卻不理會醫生的警告。」失去親者的人有時會因為死者所留下的重擔而對去世的人感覺惱怒。
有些人則由於惱怒而自咎——意思便是,他們因為自己感覺惱怒而責怪自己。另一些人則將親者去世歸咎於自己。「如果我迫他早點看醫生,」「如果我帶他看另一個醫生,」「如果我留意使他好好照顧自己的健康,」他們說服自己,「他就不會去世了。」
孩子夭折是極大的打擊——表現真摯的同情和體恤可以對父母大有幫助
另一些人所感的罪咎則不僅至此為止,特別是他們的親者出乎意料地突然去世的話。他們開始回想以往,他們曾向死者發怒、與死者爭吵,或者覺得他們並沒有對死者盡自己的責任。
許多母親都經歷悠長的憂傷過程,這件事實足以支持不少專家的看法。他們認為,孩子的夭折對父母的一生——特別以母親為然——留下了永久的創傷。
喪偶之痛
配偶去世是另一項痛苦的經歷;特別是雙方若曾分享一種非常活躍的生活,所感的痛苦就越深。這可能意味到,他們一向分享的整個生活方式都終止了;他們以前一同旅遊、工作、娛樂和互相依存,現在已告結束了。
尤妮斯解釋,她的丈夫突然心臟病發去世時,她有什麼感受。「第一個星期,我的感覺完全麻木,彷彿我成了走肉行屍一般。我甚至失去了味覺和嗅覺。可是,我的邏輯感卻以一種不帶感情的方式繼續運作。由於醫護人員對我丈夫施行急救時我在場,我並沒有經歷通常那種否認事實的徵兆。即使如此,我的確經歷一種極度的挫折感,彷彿我目擊一輛汽車掉落懸崖,我卻無力加以制止一般。」
她有哭泣嗎?「我當然有。特別是我從親友收到許多慰問卡,我每讀一張便禁不住哭起來。這幫助我應付一天餘下的時光。但是別人屢次問我有什麼感覺,就沒有什麼能幫助我了。顯然我感到非常痛苦。」
什麼事幫助尤妮斯渡過這段憂傷的時期呢?她說:「雖然我自己不察覺,我潛意識地決定要繼續照常活下去。可是,每逢我想起,我那熱愛生命的丈夫已不再跟我一起享受生活的樂趣了,這仍然使我感到傷痛。」
「不要讓別人指揮你……」
《道別——何時及如何說再見》一書的作者提出勸告說:「不要讓別人指揮你應當怎樣行事或應當有什麼感覺。每個人感受悲痛的過程各有不同。別人也許認為——並且讓你知道他們認為——你悲傷過度或不夠悲傷。要原諒他們,恝然置之。如果你試圖強迫自己適合別人或社會為你定出的模子,你就會妨礙自己恢復感情健康的進度了。」
當然,不同的人會以不同方式應付他們的傷痛。我們並非暗示一種方式必然好過另一種。可是,如果哀傷的人開始感到心灰意冷,無法適應現實環境,那就有危險了。在這樣的時候,他們可能需要富於同情心的朋友的幫助。聖經說:「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因此,不要害怕向別人求助和抒發自己的感受,甚至乎痛哭一場。——箴言17:17。
悲痛是對親者去世的正常反應,因此,讓別人看見你傷心並沒有什麼不對。但是還有些其他問題也需要解答:『我可以怎樣在生活上適應悲痛呢?感覺憤怒和罪咎是正常的嗎?我可以怎樣應付這些反應?什麼可以幫助我忍受親者去世的傷痛?』接著的資料會回答這些以及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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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才能在生活上適應悲痛?痛失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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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才能在生活上適應悲痛?
「我感覺受到很大壓力,要設法控制自己的感情,」邁克回憶父親去世時的情形,這樣解釋說。在邁克看來,壓抑自己的悲痛是男子氣概的表現。可是他後來意識到自己錯了。因此,當邁克的朋友的祖父去世時,邁克知道要怎樣做。他說:「如果事情發生在兩三年前,我就會拍拍他的肩頭說,『要作個大丈夫。』可是,現在我卻輕觸他的膀臂說,『無論你有什麼感覺,順其自然好了。這可以幫助你應付自己的情緒。如果你想我走開,我就走開。如果你想我留下來,我就留下來。但不要害怕將自己的感覺表露出來。』」
瑪麗安娜在丈夫去世時也感受到壓力要控制自己的感情。她回憶說:「我最關心的事便是要為別人立下好榜樣,以至我根本不容許自己有正常的感覺。但是我終於看出,試圖為別人的緣故保持堅強,對我自己並沒有什麼幫助。我開始分析自己的處境,於是對自己說,『如果你想哭,就痛快哭一場好了。不要試圖太堅強。要將內心的感情宣泄出來。』」
因此,邁克和瑪麗安娜都主張:要任由自己悲痛!他們的想法是正確的。為什麼呢?因為悲痛是宣泄感情的必需方法。將感情宣泄出來能夠解除你所受的壓力。將感情自然地流露出來,同時伴之以了解和正確的知識,可以使你對自己的感情有正確的認識。
當然,並非人人都以同一的方式表現悲痛。例如,親者突然去世或纏綿病榻一段長時期才去世,可能會對仍然在生的人的感情反應有所影響。但有一件事看來是肯定的:壓抑自己的感受可以對你的身體和感情都有害處。將悲痛宣泄出來會健康得多。用什麼方法呢?聖經含有若干切合實際的勸告。
宣泄悲痛——以什麼方法?
談話 可以是個有用的紓解方法。古代的族長約伯在十個兒女完全死於非命、自己又遭遇其他的個人悲劇之後說:「我厭惡我的性命,我要盡情吐[希伯來文,「釋放」]苦水,傾訴心中的痛苦。」(約伯記1:2,18,19;10:1,《新譯》)約伯無法再約束自己的痛苦。他需要將心中的抑鬱抒發出來;他不得不盡情「傾訴」。英國劇作家莎士比亞也表現過類似的思想,他在名劇《麥克白》中寫道:「把悲痛化作言詞罷;悲痛若不發聲,就會對負荷過重的心低語而將它刺透。」
因此,你若將自己的感覺向一位『真正的友伴』傾訴,而他帶著同情和耐心聆聽,便可以為你帶來若干程度的舒解。(箴言17:17,《新世》)將經歷和感覺以言詞表達出來,時常可以使這些感覺較容易了解和應付。如果聽者是一個曾經痛失親者,但卻成功應付自己的傷痛的人,你也許能夠從對方獲得一些切合實際的建議去幫助你應付情勢。一位母親解釋她的孩子去世時,她跟另一個曾面對類似痛苦的女子交談何以對她大有幫助:「知道別人也經歷過同樣的悲劇,但卻得以保持精神健全,至今仍然在生活上尋得適當的意義和秩序,實在對我有很大的強化作用。」
聖經的例證表明,將自己的感受寫下來可以幫助你宣泄心中的悲痛
如果你發覺對人談及自己的感受令你侷促不安,那又如何呢?掃羅和約拿單戰死之後,大衛作了一首充滿感情的輓歌,將他的悲痛表露無遺。這首哀歌最後被收納為聖經中撒母耳記下的一部分。(撒母耳記下1:17-27;歷代志下35:25)類似地,有些人發覺較易於用文字將自己的感受表達出來。一位寡婦報導,她將自己的感受寫下來,過了幾天之後將所寫的話讀一次。她發覺這有助於她抒發自己的抑鬱情懷。
不論通過談話抑或寫作,將自己的感受表達出來可以幫助你消解悲傷。這也可以幫助你澄清誤解。一位母親解釋說:「我和丈夫聽聞有些夫婦在孩子夭折之後以離婚收場,我們絕不想有這樣的事發生在我們身上。因此每逢我們感覺憤怒,想歸咎對方,我們就彼此交談,將難題化解。我認為這樣行使我們的關係更親密。」因此,將自己的感受表露出來能夠幫助你明白,即使你和別人遭受同一的損失,別人卻可能以不同的方式感到悲痛——以自己的步調和自己的方式這樣行。
能夠幫助人消解悲傷的另一件事是哭泣。聖經說,「哭有時。」(傳道書3:1,4)親者去世無疑是這樣的時候之一。流下悲傷的眼淚看來是復原過程的一個必要部分。
一位年輕女子解釋,她的母親去世時,一位密友怎樣幫助她應付自己的悲痛。她回憶說:「我的朋友隨時給我援手。她跟我一起哭泣,一起交談。我能夠公開表露自己的感受,這對我十分重要。我即使盡情痛哭也無需感覺尷尬。」(可參閱羅馬書12:15。)你也不應當覺得流淚是一件羞恥的事。正如我們在上文見到,聖經裡充滿了忠心男女——包括耶穌基督自己在內——的例子,他們都公開流下悲傷的眼淚而毫不感覺尷尬。——創世記50:3;撒母耳記下1:11,12;約翰福音11:33,35。
在每種文化裡,悲傷的人都感激別人的慰問
你也許會發覺,有一段時期你的感情有點難以預測。你也許會突然流下淚來。一位寡婦發覺,上超級市場購物(她以前曾時常與丈夫一起這樣做)可能使她禁不住哭起來,特別是如果她出於習慣伸手去取丈夫喜歡吃的某些東西的話。要對自己有耐心。不要覺得你必須強忍住眼淚。要記住,流淚是悲傷的一個自然和必需的部分。
應付罪咎感
正如以上提及,有些人在親者去世之後感覺自咎。這也許可以解釋,忠心的雅各在誤信兒子約瑟被「惡獸」所殺之後何以感到極度傷心。雅各曾差約瑟去探視他的弟兄,看看他們的近況如何。因此雅各很可能受到罪咎感所煎熬,例如他可能想道,『我為什麼派約瑟單獨出去呢?我為什麼把他派到一個有野獸出沒的地方去呢?』——創世記37:33-35。
也許你覺得自己的疏忽有分促成了親者的死亡。自咎——不論是實在的還是想像的——其實是一種正常的悲傷反應,而這件事本身是可以對人有所幫助的。你也無需將這種感覺隱藏在心裡。對別人談及你的自咎感可能使你得到你所亟需的舒解。
可是要明白,無論我們多麼深愛另一個人,我們也無法控制對方的生活,而且無法制止『時機和不能預見的環境』臨到我們所愛的人身上。(傳道書9:11,《新世》)此外,你無疑絕非懷有不良的動機。例如,你若沒有帶親者去看病,這是否意味到你希望 親者生病死去呢?當然不是!既然這樣,你真的需要對親者的去世負責嗎?絕不然。
一位母親在女兒死於車禍之後學會怎樣應付自咎感。她解釋說:「因為是我派她出去辦事的,我感到自咎。但是我後來意識到,懷有這樣的感覺是毫無理由的。我派女兒和她父親出去辦事,絕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所發生的僅是意外而已。」
你也許會說,『有這麼多的事是我本不該說出來和做出來的。』不錯,但是我們當中有誰能夠說,我們是個十全十美的父親、母親或兒女呢?聖經提醒我們:「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各書3:2;羅馬書5:12)因此,要接受你並非十全十美這件事實。老是說「但願這樣或那樣就好了」根本於事無補,反而會妨礙你復原。
如果你有充分理由相信自己的罪咎感是實在而不是幻想的,就要考慮一下消除自咎感的最重要因素——上帝的寬恕。聖經向我們提出保證:「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詩篇130:3,4)你無法返回過去,將任何事加以改變。可是你卻能夠懇求上帝寬恕你以往所犯的錯誤。然後怎樣呢?請想想,如果上帝答應將你的罪清除,你豈不也應當寬恕你自己嗎?——箴言28:13;約翰一書1:9。
應付憤怒
你是否感覺有點憤怒?也許你所惱怒的對象是醫生、護士、朋友或甚至死去的親者。要知道,這也是痛失親者的人的一項常見反應。你也許由於感覺自己受到傷害,自自然然地就感覺憤怒。一位作者說:「你只有察覺到憤怒——不是受其支配,而是知道你感覺到這種情緒——才能夠擺脫憤怒的破壞性影響。」
將憤怒表達出來或跟別人分擔也可以有所幫助。以什麼方式這樣行呢?無疑不是藉著大發雷霆。聖經警告人,長久懷怒是危險的。(箴言14:29,30)但是你也許會發覺,跟一位富於了解的朋友談及這件事會令你感覺舒服一點。有些人發覺,感到憤怒時作點劇烈運動可以幫助他們消解怒氣。——也可參閱以弗所書4:25,26。
雖然忠實地公開表露自己的感覺相當重要,我們卻應當在這方面小心。表達自己的感受是一回事,將其推在別人身上卻是截然不同的一回事。你無需為自己的憤怒和挫折怪責別人。因此要留意,在談及自己的感覺時不要帶著敵視別人的口吻。(箴言18:21)在應付悲傷方面有一項最重要的幫助,現在我們會討論一下這件事。
來自上帝的幫助
聖經向我們提出保證:「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篇34:18)不錯,與上帝的親密關係比其他任何事更能夠幫助你應付親者的死亡。怎會如此呢?到目前為止所提出的一切切合實際的建議都是基於上帝的話語聖經或與之一致的。應用這些建議可以幫助你應付難題。
除此之外,千萬不要低估禱告的價值。聖經勸勉我們說:「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他永不叫義人動搖。」(詩篇55:22)既然將你的感受向一個富於同情心的朋友傾訴會有所幫助,將你內心的感覺向「賜各樣安慰的上帝」傾訴,無疑對你的幫助更大得多!——哥林多後書1:3。
禱告並非僅是令我們心情好一點而已。「聽禱告的主」應許賜聖靈給手下一切懇切地向他祈求的僕人。(詩篇65:2;路加福音11:13)上帝的聖靈,意即他的動力,可以賜給你「莫大的能力」,使你能夠接受每日的挑戰。(哥林多後書4:7)要記住:上帝能夠幫助他的忠僕忍受他們所面對的任何和所有難題。
一位婦人曾因為女兒去世而十分傷心。她回憶禱告的力量怎樣幫助她和丈夫渡過愛女夭折的傷痛。她解釋說:「我們晚上在家裡,發覺悲傷難以忍受,便一同大聲禱告。女兒去世之後,我們初次做一件以前總是跟她一起做的事——參加會眾的聚會,出席大會等——我們都禱告求上帝賜予力量。我們早上起來,現實的環境看來難以忍受,我們便禱告求耶和華幫助我們。為了某個原因,我每逢獨自步進家中,就感覺十分傷心。因此我每次獨自回家都先對耶和華作個禱告,求他幫助我保持若干程度的平靜。」這個忠心的女子堅信這些禱告有明顯的功效。你也可能發覺,由於你恆切禱告,『上帝所賜超過人能了解的平安必保守你的心思意念。』——腓立比書4:6,7,《新譯》;羅馬書12:12。
上帝所提供的幫助的確會造成很大差別。基督的使徒保羅指出,上帝「在一切患難中,……安慰我們,使我們能……安慰那些在各樣患難中的人」。誠然,上帝的幫助並不會消除你的痛苦,但卻能夠使痛苦較易忍受。這並不意味到你不會再哭泣,或能夠將你的親者淡然忘懷。反之,這意味到你能夠完全復原。復原之後,你所經歷的事能夠使你變得更富於了解和同情心,從而能夠幫助別人應付類似的傷痛。——哥林多後書1:4,《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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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可以提供什麼幫助?痛失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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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可以提供什麼幫助?
「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地方,請隨時告訴我。」我們當中許多人都可能對新近痛失親者的朋友或親戚說過這樣的話。不錯,我們是出於衷誠的。我們甘願盡力提出任何幫助。但是親者去世的人會實際對我們說,「我想起有一件事是你可以幫忙我的」嗎?通常他們都不會這樣做。顯然,我們若真正想對悲痛的人提出協助和安慰,就必須採取若干主動才行。
聖經的一句箴言說:「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箴言15:23;25:11)明智的人會知道應當說什麼話和不說什麼話,做什麼事和不做什麼事。以下是幾個基於聖經的提議,有些痛失親者的人發覺對他們頗有幫助。
要做什麼……
留心聆聽:雅各書1:19說:『要敏於聆聽。』(《呂譯》)若要分擔親者去世的人的悲痛,最有幫助的事之一是留心聽對方說話。有些痛失親者的人可能需要談及去世的親者,談及奪去他們親者的意外或疾病,或者他們在親者去世之後的感受。因此你可以問問:「你喜歡談談這件事嗎?」讓對方決定。一個青年男子回憶他父親去世時的情形說:「我發覺對我很有幫助的是,別人問我事情的經過如何,然後真正留心聆聽。」要懷著同情心和耐心聆聽對方說話,但你卻無需覺得你必須提出答案或解決方法。要讓對方隨意將內心的感受表達出來。
令對方安心:你可以向對方指出,他的確已盡了人事(或提及其他你確知是真實而對他們有鼓勵的事)。讓他們知道他們的感覺——悲痛、憤怒、自咎或其他的情緒——其實絕非不正常。如果你知道有其他人曾從類似的傷痛經驗成功復原,可以告訴他們。箴言16:24說,這樣的「良言」可以「使骨得醫治」。——帖撒羅尼迦前書5:11,14。
保持聯絡:要跟對方保持聯絡。在最初幾天,有許多親友在場,我們固然應當提出協助,但甚至在別人已恢復自己的日常慣例之後幾個月,仍要跟痛失親者的人保持聯絡。這樣,你可以證明自己是個『真正的友伴』,在別人經歷「患難」時仍繼續予以支持。(箴言17:17,《新世》)特蕾莎的孩子在一場汽車失事中喪生,她解釋說:「我們的朋友刻意使我們在晚上有人作伴,以免花太多時間獨自在家裡。這有助於消解當時我們所懷的空虛感覺。」甚至在事後多年,每逢周年紀念日,例如結婚周年或親者去世的周年,都可以令親者去世的人悲從中來。何不在你的月曆上記下這些日期,到時若有需要的話便主動聯絡對方,以便提出富於同情的支持呢?
如果你看出有真正的需要,不要等候別人向你求助——反之,要採取適當的主動
採取適當主動:親者去世的人有什麼差事需要別人為他們做嗎?他們需要有人代他們看顧孩子嗎?前來慰問的親戚朋友需要有地方住嗎?新近痛失親者的人時常心煩意亂,甚至不知道自己需要做些什麼事,更遑論告訴別人他們可以提供什麼幫助。因此,如果你看出有點事是真正需要做的,就不要等候對方向你求助;相反,要採取主動。(哥林多前書10:24;可參閱約翰一書3:17,18。)一位曾歷喪夫之痛的女子回憶說:「許多人說,『如果有什麼事要我幫忙,請隨時通知我。』但是有一位朋友並沒有問我需要什麼幫忙。她自行走進臥室,把死者弄污了的床單拿去洗乾淨。另一位朋友拿一桶水和清潔劑,將我丈夫嘔吐弄髒了的地毯洗刷乾淨。幾個星期之後,會眾的一位長老穿著工作服,帶著工具來對我說,『我知道你家裡一定有些東西需要修理。請告訴我好了。』這位弟兄將一扇鉸鏈鬆了的門和家裡一件電氣裝置修理好,真使我感激不盡!」——可參閱雅各書1:27。
表現好客精神:聖經提醒我們,「不要忘記好客精神。」(希伯來書13:2,《新世》)我們特別應當記住要對悲痛的人表現好客精神。與其邀請對方「隨時來坐」,最好約定日期和時間。他們若婉拒,不要太輕易放棄。對方也許需要你提出溫和的鼓勵。他們婉拒你的邀請可能是由於他們害怕在別人面前無法控制自己的感情。或者他們覺得,在這樣的時候享受飲食和交往的樂趣令他們感覺自咎。要記住聖經所提及的好客女子呂底亞。從她受到邀請之後,路加說:「[她]強留我們。」——使徒行傳16:15。
表現耐心、富於了解:不要對痛失親者的人起初所說的話感到意外。要記住,他們可能感覺憤怒和自咎。如果對方一時感情衝動,說了些冒犯你的話,你需要有洞察力和忍耐才能避免反唇相譏。聖經勸勉我們說:「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歌羅西書3:12,13。
寫封慰問信:人們時常忽視了寫封慰問信或寄張慰問卡的價值。這樣做的好處何在?母親因患癌去世的仙蒂回答說:「一個朋友寫了一封仁慈的信給我。這對我的確大有幫助,因為我可以再三閱讀這封信。」慰問信或慰問卡也許只含有『略略幾句話』,但卻應當出自衷誠。(希伯來書13:22)你可以在信中表示你關心對方,並且像他一樣對死者懷有美好的記憶;或者你可以說明你自己的生活怎樣曾受死者所影響。
跟對方一起禱告:要跟痛失親者的人一起禱告及為他們禱告。千萬不要低估這件事的價值。聖經說:「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書5:16)例如,聽見你為他們禱告可以幫助他們消除諸如自咎感一類的消極感覺。——可參閱雅各書5:13-15。
不該 做的事……
到醫院探視痛失親者的人可以對他們大有鼓勵
不要因為你不知道應當說些什麼話或做些什麼事,就避開痛失親者的人:我們可能告訴自己,『我肯定他們現在需要清靜獨處。』但事實的真相也許是,我們由於害怕說錯話或做錯事而避開對方。可是,如果親友或信徒同工都避開親者去世的人,這可能使對方更感覺寂寞而加深他們的痛苦。要記住,最仁慈的話語和行動時常是最簡單的。(以弗所書4:32)你僅是在場便可以成為鼓勵的一個來源。(可參閱使徒行傳28:15。)特蕾莎回憶她女兒去世那日,說:「不到一小時,醫院大堂便擠滿了我們的朋友——所有的長老和他們的妻子都前來慰問。有些姊妹頭上帶著髮卷,有些則穿著工作服。她們撇下正在做著的事,趕到醫院來探視我們。其中有許多告訴我們,他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但這並沒有什麼關係,因為僅是他們在場,已對我們有很大鼓勵了。」
不要勸對方節哀順變:我們也許想說,『好了好了,不要再哭了。』但是,也許讓對方盡情哭泣反而會好一點。凱撒琳回顧丈夫去世的時候說:「我認為讓親者去世的人表露自己的感情而真正將其宣泄出來,是很重的事。」如果你有意想告訴別人他們應該有什麼感覺,要制止自己這樣做。不要以為你必須掩飾自己的感情才可以保護他們。相反,聖經吩咐說,『要與哀哭的人同哭。』——羅馬書12:15。
在痛失親者的人還未作好準備之前,不要輕率地勸他們將死者的衣服或其他個人物品拋掉:我們也許覺得,他們將一些可以觸發回憶的東西拋掉是好的,因為讓這些東西留下來也許會延長他們的悲痛。但「不見則忘」這句俗諺對親者去世這件事未必適用。痛失親者的人可能需要逐漸減輕對死者的懷念。請想想聖經描述族長雅各獲悉他的幼兒約瑟被野獸所殺時的反應。其他兒子將約瑟那染上血跡的長袍給雅各看之後,他「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創世記37:31-35。
不要說,『你可以再生一個孩子』:一位曾因孩子夭折而傷心的母親回憶說:「別人安慰我說,我可以再生一個孩子,但這樣的話卻令我大起反感。」說話的人可能懷著好意,但在傷痛的父母聽來,如果暗示他們失去的孩子可以由別的孩子替代,這樣的話就可能「如刀刺人」一樣了。(箴言12:18)一個孩子永不能由另一個去替代。為什麼呢?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
你無需避免提及去世的人:一位母親回憶說:「許多人甚至不願提及我兒子占美的名字或談及他。我不得不承認,別人這樣做令我感到有點傷心。」因此,如果有人提及死者的名字,你並不一定要改變話題。你可以問問對方,他是否需要談及去世的親者。(可參閱約伯記1:18,19及10:1。)有些失去親者的人會喜歡聽見朋友告訴他們,死者的某些特質曾贏得了朋友們的敬愛。——可參閱使徒行傳9:36-39。
不要急於說,『這樣反而最好』:指出事情的正面影響並不一定能夠對那些為親者去世而悲痛抑鬱的人有所安慰。(帖撒羅尼迦前書5:14,《新世》)一個年輕的女子回憶她母親去世時的情形說:「別人會說,『她現在已不用受苦了,』或『至少她正在安息中。』但我並不想聽這樣的話。」這類的話可能意味著親者去世的人不應感覺悲痛,或暗示他們的損失並不重要。可是,對方卻可能由於懷念死去的親者而感覺非常傷心。
最好不要說,『我知道你有什麼感覺』:你真的知道對方的感覺嗎?例如,你自己未曾經歷過喪子之痛,你有可能知道兒女夭折的父母的感覺嗎?即使你有過這樣的經歷,也該知道別人的感覺未必和你的完全一樣。(可參閱耶利米哀歌1:12。)在另一方面,如果看來適當,告訴對方你曾經怎樣從親者去世的悲痛復原可能會有點幫助。一個婦人的女兒在意外中喪生,另一位母親亦曾有一個女兒夭折;後者告訴這婦人她怎樣克服傷痛而恢復正常的生活,她的話對婦人有頗大鼓勵。這個婦人說:「這位母親並沒有以『我知道你的感覺』作為開場白;反之,她只是告訴我她自己 的經歷,然後讓我自己去汲取教訓。」
鼓勵親者去世的人需要我們表現憐憫、辨識力和很大的愛心。不要等待痛失親者的人向你求助。不要只是說,『如果有什麼事我可以幫忙……」你可以找出『這些事』是什麼,然後採取適當的主動。
現在有幾個問題仍待解答:聖經提出的復活希望又如何?這件事對你和去世的親者可以有什麼意義?我們怎能確知這是個可靠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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