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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愛的時候,有恨的時候」守望台2011年 |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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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為何恨惡某些人?
如果一個人知道上帝的要求是什麼,卻不理會,那會怎樣呢?他就不能得到上帝的愛,反而令上帝不悅。要是人故意做耶和華憎恨的事,上帝就會恨惡他,就如聖經所說:「義人惡人,耶和華都要察驗;凡喜愛暴力的人,他必恨惡。」(詩篇11:5)這樣的人如果不肯悔改,就不能得到上帝的寬恕。聖經執筆者保羅在信中對其他基督徒說:「我們確切認識真理以後,如果還故意慣常犯罪,就再沒有贖罪的祭物了,只有惶恐地等候判決,承受那吞滅敵對者的如火義憤。」(希伯來書10:26,27)既然上帝是愛的化身,他為什麼會這樣做呢?
一個人如果慣常故意行惡,他的本質就會越來越壞,甚至壞到不可救藥的地步。聖經說這樣的人沒有悔改的可能,就像豹子不能改變身上的斑點一樣。(耶利米書13:23)聖經還說,這種人「永不得寬恕,倒要承擔永世的罪」。(馬可福音3:29)
亞當、夏娃和加略人猶大都是得不到上帝寬恕的人。亞當和夏娃是完美的人,上帝給他們的命令也十分明確,他們清楚知道不可以做什麼。亞當和夏娃顯然是明知故犯,所以罪無可赦。上帝對他們宣布判決時,並沒有說他們如果悔改就能得到寬恕。(創世記3:16-24)加略人猶大雖然是不完美的人,但曾跟耶穌親密來往。他明知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卻仍然出賣耶穌,難怪耶穌說他是「滅亡之子」。(約翰福音17:12)聖經也告訴我們,撒但一直犯罪,死不悔改,最終必定被上帝毀滅。(約翰一書3:8;啟示錄12:12)以上幾個都是上帝所恨惡的。
然而,不是所有犯了罪的人都無可救藥。耶和華對人很有耐心,也明白有些人是因為不知道他的要求才犯了罪。他絕不喜歡看見這些人受到懲罰。(以西結書33:11)上帝促請他們悔改,好得到寬恕。聖經說:「惡人應當離開歧途,壞人應當摒除惡念。他們當回來歸向耶和華,就必蒙他大顯慈悲;當回來歸向上帝,就必蒙他寬大赦免。」(以賽亞書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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