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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第58本書——希伯來書「聖經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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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羅寫信給希伯來人跟他所接獲的什麼委派一致?
保羅最常以「外邦人」的使徒的稱號為人所知,但他的服事職務僅以非猶太人為對象嗎?絕不然!在保羅受浸接獲工作委派之前不久,主耶穌對亞拿尼亞說:「他[保羅]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徒9:15;加2:8,9)希伯來書的寫作正好和保羅奉派向以色列人宣揚耶穌的名一事相符。
2.我們可以怎樣駁倒否認保羅是希伯來書執筆者的各項論據?
2 可是,有些批評家卻懷疑保羅是否希伯來書的執筆者。其中一個反對理由是信中沒有出現過保羅的名字。但其實這並不礙事,因為其他許多屬於聖經正典的寫作也沒有道出執筆者的名字,而執筆者是誰往往是由內在證據所斷定的。此外,有些人覺得由於保羅的名字已成了猶太地區中猶太人所憎恨的對象,所以他在寫信給該地的希伯來籍基督徒時也許故意略去自己的名字。(徒21:28)雖然這封信和保羅的其他書信風格有異,這並非否定他是執筆者的確據。不論對象是異教徒、猶太人抑或基督徒,保羅向他們講話時總是有能力「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在這封信裡,保羅根據猶太人的觀點與猶太人推理,而他所運用的論點是他們能夠充分理解和體會的。——林前9:22。
3.有什麼內在證據一方面支持保羅是希伯來書的執筆者,同時也表明這封信主要是為猶太人寫的?
3 這本書的內在證據全都支持保羅是執筆者的主張。執筆者當時身在意大利,並且正與提摩太在一起;這些事實正好和保羅的經歷吻合。(來13:23,24)再者,雖然這封信是以希伯來人的會眾為對象,特別要說服他們,其中的教義卻是保羅一貫所提倡的。論到希伯來書,克拉克的《聖經評注》,第6冊,第681頁說:「這封信自然是寫給猶太人的,全封信的結構都證明這點。這信若是寫給外邦人的,能了解其中論據的就恐怕萬中無一了,因為他們不熟悉猶太制度,但這封信的執筆者卻處處假設讀者熟悉這些事物。」這有助於說明何以希伯來書和保羅的其他書信比較起來風格有異。
4.有什麼進一步的證據表明保羅是希伯來書的執筆者?
4 大約在1930年發現的切斯特·貝蒂紙莎草紙抄本第2號(P46)進一步證明保羅是執筆者。這份紙莎草紙抄本僅在保羅死後一百五十年左右便寫成了。論到這份抄本,赫赫有名的英國校勘學家凱尼恩爵士說:「值得注意的是,希伯來書放在緊接羅馬書之後的位置(這幾乎是史無前例的),由此表明在這份手抄本寫成的早期日子,根本沒有人懷疑這封書信的執筆者是保羅。」a論到同一個問題,麥克林托克與斯特朗的《百科全書》直截了當地說:「所有實質的證據,不論是外在的抑或內在的,都支持這封書信的原作者非保羅莫屬。」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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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第58本書——希伯來書「聖經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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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為什麼保羅有充分資格寫這封致希伯來人的信?保羅提出一連串什麼論據?
8 沒有人比使徒保羅更了解猶太籍基督徒所遭受的壓力和逼迫。由於保羅從前是法利賽人,沒有人比他更能夠提出有力的論據去駁倒猶太人的傳統。保羅曾從迦瑪列門下學到巨量有關摩西律法的知識,他從這些知識列舉出無庸置辯的證據,證明基督應驗了律法,也應驗了律法的規條和祭物。他表明這些事物如今如何已由遠較榮耀的實體取而代之;這實體在一個更新更好的約之下為人帶來了無法估計、偉大得多的裨益。保羅敏銳的頭腦臚列了一項又一項的論據,條理分明,令人信服。他指出律法的約已經終止,新約已開始生效,而且基督的祭司職任比亞倫的祭司職任更優越。他將基督祭物的真正價值跟公牛和山羊等供物作一比較,指出基督不是單單進入地上的帳幕,而是來到天上的上帝面前。在不信的猶太人看來,所有這些嶄新的道理都是極度可憎的,但保羅在這封信裡將其向希伯來籍的基督徒陳明,而且提出來自希伯來文聖經的巨量證據,叫一切通情達理的猶太人不得不心悅誠服。
9.希伯來書成了什麼有力的武器?這封信怎樣顯明保羅的愛心?
9 憑著用這封書信裝備自己,希伯來籍的基督徒擁有一項有力的新武器,可以堵住向他們大肆逼迫的猶太人的口。他們也能從這封信得到深具說服力的論據,叫一切心地忠實、尋求真理的猶太人心悅誠服,歸信基督。這封書信顯示保羅深愛希伯來籍的基督徒,切望在他們極需援手之際以有實效的方式幫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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